作品登记是版权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提高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保障版权交易安全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自国家版权局1995年开始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工作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作品自愿登记工作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年作品登记量从2007年的300多件已经增长到1200多件,年均增长率达到30%。登记作品的种类也从文字作品拓展到美术、音乐、舞蹈等18个种类。尤其近几年来,在旅游工艺品、新疆特色工艺品、新疆本土音乐作品的登记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为创作者提供了有力的版权保护,使版权在鼓励保护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
创新宣传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在党中央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后,新疆版权局紧紧抓住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的契机,在战略中明确了作品登记工作的近期和中远期目标。随着战略的印发,作品登记工作在更大范围内被公众所知晓。
一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针对广大群众版权意识相对薄弱的现状,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手段,努力改变版权保护宣传工作一阵风的方式,做到宣传工作常态化、经常化。
一是突出重点人群。在著名的创作者中宣传作品登记,对有影响的名人、名作进行登记,以点带面,借助他们的影响力扩大作品登记的范围和数量。如国内著名的家具上市公司“美克股份”的产品设计图在新疆局登记数量超过300件;新疆本土维吾尔族著名作家祖尔东、哈萨克族著名作家叶尔克西、王嵘等均进行过作品登记;新疆本土著名歌手安明亮的作品登记后,在新疆境内被广为传唱。举办多届的“环塔拉力赛”的策划方案通过新疆版权局登记后,已经成为在全国颇有影响的汽车拉力赛事。
新疆版权局通过在创作者比较集中的行业或者版权产业基地设立版权工作站,推动作品登记工作。在新疆七坊街创意产业集聚区宣传作品登记工作,并指派专人上门收取作品登记材料,方便集聚区创作者的作品登记。在新疆大学开展著作权法讲座,鼓励教工和学生进行作品登记。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对作品登记工作进行宣传,帮助各族创作者提高其版权保护意识,使作品登记成为著作权人维权的自觉行动。
二是突出重点行业。新疆版权局深入南北疆对自治区内有特色的版权产品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如和田的玉雕、地毯;英吉沙的刀具、喀什的维吾尔族花帽、服饰、柯尔克孜族的刺绣等,工作人员都亲赴实地,到一些传承人的店面和居住地进行调研,向他们宣传作品登记的作用及意义;采取与建筑设计单位、文联的专业协会会员座谈等方式,广泛宣传著作权法及作品登记工作,引导各界创作者踊跃申请作品登记。组织召开的作品登记座谈会,邀请了自治区文联的领导以及文联所属的作协、美协、音协、摄影家协会的负责人和自治区知名作家、作曲家、摄影家、画家,新疆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的负责人和中国玉雕大师,以及新疆“7坊街”创意产业集聚区的管理人员和入驻艺术家参加座谈,在全自治区范围内取得了广泛的影响。
三是抓住关键群体。一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着力打造“版权孩子工程”。在市小学、初高中及大学校园组织开展“版权在我身边”活动,将丰富的版权知识带给广大在校学生。通过授课、讲解等多种方式对著作权法以及著作权基本知识、作品登记、维权方式等内容进行重点讲解,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在孩子们心中播撒了版权保护的种子。
四是加强社会宣传。新疆版权局本着服务社会的出发点,注重宣传方式的通俗化,围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开展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通过乌鲁木齐晚报社阅报栏、乌鲁木齐电视台公交移动电视等渠道,共制作宣传海报1200套,在260多个公交阅报栏、全市近900个社区张贴海报,在BRT大容量公交移动电视上制作海报宣传片进行每天8次滚动播出,每天约有30余万人次观看,在亚心网以悬浮广告方式进行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创作、尊重版权的良好氛围。
规范办理程序,积极推进作品登记工作规范化
作品登记是新疆版权局面向社会的一项主要服务事项。作品登记工作,服务对象不特定,个体情况各不同,工作难度大,需要版权工作者拥有广泛的、社会化的视角和思路。为了更好地推动作品登记工作的开展,新疆版权局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有力推动了版权作品登记工作的开展。
一是完善程序,提高登记质量。《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自1994年颁布以来,在预防作品权利归属法律风险、降低作品市场交易成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尽管作品登记工作是一种形式登记,但是新疆版权局仍然在作品登记中严格按照创造性的原则进行审查,对一些不能体现创造性、价值低的作品,耐心劝导创作者撤回申请,或者不予登记;尤其是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特殊区情,加强对作品内容的审查工作,对一些包含宗教元素以及民族风俗的作品进行重点审查,凡有涉嫌宣扬宗教极端思想和煽动民族分裂内容的作品,一律不予登记;对一些著作权管理部门难以定性的,还要求申请者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证实内容合法性后,再进行登记。针对作品登记工作中存在的作品类别判断不准确的问题,新疆版权局充分利用好全国作品登记信息数据库管理平台的同时,做好作品登记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二是协调推进,做好登记工作。新疆版权局在进行作品登记过程中,把这项工作当做与权利人进行版权交流、沟通的桥梁和传递信息的窗口,采取换位思考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帮助权利人解决问题。对一些反映新疆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的作品,一些创作形式新颖,具有较好经济价值的作品,新疆版权局将作品向新疆的出版社或者制片人推荐,一批作品在出版社出版,有几部电视剧剧本被投资商购买,1部剧本已经投入拍摄。对于在新疆版权局登记的民族特色工艺品,加强对侵权盗版的查处工作,对生产侵权复制品的窝点予以查缴,收缴的侵权复制品超过3000件,复制设备3台。对乌鲁木齐市几家集中的旅游工艺品市场进行执法检查,责令销售侵权制品的商户将侵权品下架。
三是创新服务方式,做好登记服务。为鼓励作者进行作品登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作品登记一直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即时办结等“绿色通道”,向版权产业单位提供全方位版权服务。为提高登记工作的满意度,我们主动加压,将作品登记的周期从30个工作日压缩到15个工作日,这一调整得到了广大著作权人的好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积极扶持和培养版权代理人,将他们视为共同开拓版权产业的同路人,鼓励这些版权代理人深入到企业、事业单位中开展著作权法和作品登记的宣传,通过他们将著作权法宣传和作品登记工作拓展到我们无法到达的地方。
在今后的工作中,新疆版权局将通过积极搭建版权交易平台,推动版权通过交易转化为生产力,营造版权创造、运用、保护与管理的良好环境,引领全社会更加重视版权、尊重版权,以提高版权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持久地推动版权产业繁荣发展。
版权声明: 本站原创内容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环球美术网www.caanets.com”;本站发布内容部分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