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影视著作权专家鉴定委员会成立,填补了我国影视著作权司法鉴定的一项空白。北京春季电视节目交易会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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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作为北京春交会的一大亮点,北京影视著作权专家鉴定委员会揭牌启动,并公布了由24名专业人士组成的首批专家阵容。其中,法学专家11位、文学艺术界专家13位。由此开启了中国影视版权建设规范化、法制化的新纪元,也填补了我国影视著作权司法鉴定的一项空白。
“影视作品的内容量、体量很大,一部电视剧往往有数十集,一本影视剧本字数达10万字以上,涉及的表达形式复杂,涉及文字作品,又涉及影视剧本本身,还会涉及影视剧中使用的音乐、美术等各类作品形式,这些都造成了影视著作权鉴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所以成立专业的鉴定机构势在必行。”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苏泽林如是表示。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司长毛羽认为,影视作品著作权遭到侵害的事情时有发生,这些现象对创作者带来极大伤害。“我希望鉴定委员会能够为影视产业的发展提供法律支持,为影视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空间和氛围。”
影视行业版权纠纷屡屡发生
3月10日,一则关于网络剧《热血长安》抄袭的致歉信引起业内人士关注。从致歉信内容看,经编剧余飞评估鉴定,网络剧《热血长安》第四集剧本抄袭成立。对此,《热血长安》出品方以及第四集编剧均写下致歉信。余飞也在微博上表示,这对于推动行业正规化,以及对版权意识的加强有积极作用。
近些年,我国影视创作的繁荣带来了产业的迅猛发展,但同时,影视行业的著作权纠纷也屡屡发生。《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各地法院审理的著作权案件,影视类著作权案件常年位居首位。这类案件不仅数量多,占比高,而且其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特别是有关剧本抄袭,剧与剧之间抄袭的认定,以及独创性、唯一性、表达等问题的认定,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案件的审理难度,更给法官增添了巨大的工作量。而且影视类著作权案件中侵权赔偿数量的确定,也是法院审理过程当中的一个难题。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司法鉴定,技术调查等诉讼制度。2015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首次引入“专家辅助人”,帮助法庭进行专业鉴定,提供业内意见,得到了社会好评。因此,影视界、司法界的有识之士呼吁将专家鉴定、评判机制这一形式成为著作权审理过程中的常态。据了解,我国虽然已经成立了多家知识产权专业鉴定机构,其中也包括著作权专业鉴定机构,但截至目前,专门针对影视作品的鉴定机构仍然是个空白。记者在采访中,有关人士都表示,随着业内对版权的重视,一些电视剧由专业编剧进行鉴定,再推出相关报告的案例会越来越多。大家一致认为,成立北京影视著作权专家鉴定委员会,是推动影视产业的法制化建设,最大限度地维护著作权人利益,打击侵权行为,提升司法审判效率,树立司法公信力,维护影视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影视产业繁荣发展的必然趋势。
成立专业鉴定机构势在必行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7年1月11日,经北京市民政局、市文联批准,北京影视著作权专家鉴定委员会正式成立。经过两个月中广联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会长、北京影视版权文化艺术促进会会长筹备工作,鉴定委员会确定了上级7家指导单位:中国法学会行为法研究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广联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中华律师协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首批聘请的鉴定委员会专家由来自法院系统、大专院校系统、国家一级编剧及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鉴定委员会的各位专家都是文化界、影视界、法律界的翘楚,他们将在今后的鉴定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行业优势,规范鉴定程序,完善鉴定方法,将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独立的原则进行鉴定工作,确保鉴定结论的合法性、科学性、专业性和准确性,担负起委员会赋予的鉴定职责。
采访中,有关人士表示,虽然目前影视作品的鉴定工作很不易,但该委员会的成立的确是中国影视维权的一大进步,标志着泛滥成灾的影视侵权有了一个伸张正义之地。
“影视著作权专家鉴定委员会,是个实实在在的委员会。”中广联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会长、北京影视版权文化艺术促进会会长刘和平透露,中国法学会将以资金支持来助益鉴定委员会的维权,而且总局也会给编剧委员会提供采风专用资金,鼓励编剧深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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