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0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明天出版社诉北京康之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世纪鑫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金诚文轩(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连云港睿智图书销售公司、合肥元仁商贸有限公司侵害《笑猫日记》系列图书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作出判决。法院对5家被告均作出停止销售侵权作品,赔偿明天出版社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0万元的判决。
“据相关经销商测算,盗版《笑猫日记》及相关伪书每年网络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明天出版社社长傅大伟告诉《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从2015年开始,明天出版社进行了持续的维权行动。他认为涉案公司对《笑猫日记》的侵权行为,不仅有违相关法律,也极大地干扰了未成年人纯净的阅读环境,在物质和精神双方面都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此次案件判决后,他表示:“将继续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为作者营造纯净的创作环境,为读者提供优质的阅读环境。”
《笑猫日记》被规模化侵权
《笑猫日记》系列图书是由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创作、明天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原创精品童书品牌。该系列图书现已出版23个品种,累计发行超过4700万册,获得第四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图书奖等国家级奖项。
作为畅销且长销的经典童书,近年来《笑猫日记》被侵权的方式也愈演愈烈。据记者了解,《笑猫日记》侵权图书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盗版,一种是伪书。其中伪书假冒杨红樱名义,以“《笑猫日记》50本套装”“《笑猫日记》第二季”或“《笑猫日记》第三季”等形式在网店和实体店进行倾销,这些伪书内容随意编造,错别字连篇,颠倒是非,给广大少年儿童的阅读生态造成极其严重的不良影响,极大损害了杨红樱和明天出版社的声誉及合法权益。
杨红樱工作室副主任刘帅表示,目前《笑猫日记》盗版及伪书的生产、销售已颇成规模,在北京、河北以及山东聊城都有生产窝点和盗版图书销售中心。在2015年“双十一”期间,仅天猫网及淘宝网销售的《笑猫日记》侵权图书就超过3万套。了解了这些情况后,杨红樱工作室便成立工作小组,与明天出版社一起维权。
针对取证难点各个击破
在目前我国的著作权纠纷案件中,权利人维权时往往会遇到取证难题。对此,明天出版社进行了逐个攻破。
首先,明天出版社对线上、线下的盗版销售渠道进行了布控。针对线上盗版销售渠道具有体量大、难取证的特点,明天出版社成立了专项小组,分头协作,共发现侵权店铺149家,其中天猫店铺48家,淘宝C店100余家。他们持续向销售平台提出投诉、向侵权商家发出律师函、勒令停止侵权行为;针对线下盗版销售渠道具有易隐藏、难执法的特点,2016年,明天出版社特配合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北京市郊一处违法销售《笑猫日记》盗版图书及伪书的销售窝点进行突击检查,共查处盗版图书4万册。
为了力争证据确凿,明天出版社还取证于销售终端。2015年3月,明天出版社的代理人在公证员的公证下,从拒不停止销售的5家店铺中购买了盗版图书,用以取证。该盗版图书内容完全仿照正版的《笑猫日记》系列,但纸张质量低劣、印刷色彩模糊,与正版图书品质差异极大。同时,与正版图书的防伪暗记也有着明显的不同。明天出版社将种种证据当庭列举,最终获得了维权的胜利。
法院判决被告分别赔偿10万元
2016年9月6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明天出版社诉北京康之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世纪鑫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金诚文轩(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连云港睿智图书销售公司、合肥元仁商贸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正式立案。
明天出版社认为被告以经营为目的,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在其经营的网店内大量销售上述侵犯原告享有专有使用权的《笑猫日记》系列盗版书籍20本,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不但给原告在商业声誉上造成恶劣影响,同时也给原告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并同时起诉天猫公司作为平台经营管理者,应对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北京康之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世纪鑫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金诚文轩(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连云港睿智图书销售公司、合肥元仁商贸有限公司经法庭公告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缺席审理,认定被告销售的涉案图书为盗版图书,其行为侵犯了原告对上述20本图书享有的专有使用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责任。
被告天猫公司辩称,天猫公司未实施或参与侵权信息发布行为,在知道卖家侵权后及时采取了措施,对卖家侵权行为不存在主观过错,尽到了事前提醒注意义务以及事后的注意义务,并且已将平台上涉案产品信息做了删除处理,故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2017年3月20日,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为,北京康之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销售的被诉侵权的20本图书为盗版图书,侵犯了明天出版社享有的20本图书专有使用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责任。天猫公司对侵权行为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捍卫版权之路丝毫不能松懈
“盗版图书经销商顶风而上,造假手段可谓层出不穷。”在这次维权过程中,一些盗版手段令刘帅叹为观止。据他介绍,现在盗版经销商甚至伪造新华书店进货单据、伪造出版社经销授权证明等,千方百计侵犯作者和正版经销商权利。
依据国家版权局制定的《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版权强国建设是“十三五”期间版权行政工作的中心任务,将严格保护版权,进一步加大版权执法监管力度。傅大伟就此表示,尽管目前明天出版社在打击盗版、积极维权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丝毫不会松懈,将全力保证作者和读者的合法权益,继续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为作者营造纯净的创作环境,为读者提供优质的阅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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