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电脑上网是我每天必做的功课。我要了解国际、国内发生的大事,要弄明白一些知识性、常识性的问题,出家门到不熟悉的地方去之前要弄清楚相关的公交路线,写了文章要投寄出去,只要在网上搜一下,或用手指尖儿在电脑键盘上触碰一下,就都解决了。总之一句话,互联网在学习上、生活上和工作上给我的帮助实在是太大了。
但没有想到的是,互联网还给了我另外一个特别的帮助,这就是帮我发现、追查侵犯我著作权的不良书商和有关媒体人。因为侵权者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就要在网上做广告,努力宣传、推销他们的侵权作品。但殊不知这样一来,他们同时也就暴露了自己侵犯我著作权的不法行径,给了我一个借助互联网发现、查找他们侵权行为的大好机会和方便条件。
这事还得从我和合作伙伴于上世纪80年代翻译出版荷兰汉学家高罗佩创作的公案小说《大唐狄仁杰断案传奇》说起。这部由甘肃人民出版社于1986年首次出版的丛书在2006年由海南出版社出版时,改书名为《大唐狄公案》(以下简称《狄》)。《狄》书是高罗佩以唐高宗、武后时代的名相狄仁杰为主人公创作的一部公案小说。这部洋洋140万言的巨著自从在我国问世以来,一直受到广泛欢迎,故再版、重印不断,成了30多年来长盛不衰的畅销书和长线书。国学大师南怀瑾竭力向读者推荐说:“这书很好,值得一看。只要拿起来,就放不下了。”许多学者对此书潜心研究,发表论著连篇累牍。一些高校的有关博士生也将此书作为其研究方向和毕业论文的主题。广大读者对此书更是好评如潮,“豆瓣读书”给它评了9分的高分。但与此同时,侵犯此书权利人著作权的问题也紧接着一个又一个地发生了。
鉴于《狄》书在我国一直很红火,一些不良书商和出版界、影视界、评书界的传媒人便纷纷打起了此书的主意。他们背着此书的权利人,有的盗版出书,有的将此书改编成缩写本、通俗简易本、选编本、评书、连环画等衍生作品,有的改编拍摄成电影、电视连续剧。这些侵权部门和侵权人一是对《狄》书权利人隐瞒自己的侵权行为,二是在其侵权作品里不给权利人署名,三是不向权利人支付报酬。此外,未经权利人许可,《狄》书的电子书却在网络上广为传播,侵权者既不署译者名,更不支付报酬。还有个别在上世纪80年代曾获得权利人许可出书的出版社,长期以来也在瞒着权利人再版、重印了大量《狄》书,不但不付稿酬,甚至删除了权利人在初版书上原已被署上的姓名。笔者认为,这是将《狄》书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窃为己有的做法。
以前,我对《狄》书屡遭盗版、剽窃认识不足,警惕性不高,关注不够,故若干年来出现了如此多的花样侵权形式,我却知之甚少。直到最近一个时期,有一次我在网上偶然发现我们的译作被人抄袭,仅以《神探狄仁杰》为侵权作品书名的就有好几种。再进一步查找,竟发现起码有十好几家出版社和影视部门侵犯了我们的著作权,网上侵权更是层出不穷。
我查出了一些侵权人后,就开始了艰难的维权之旅。但当我与有关侵权单位交涉时,他们多数都把自己的侵权责任择得一干二净,辩称侵犯我们著作权的都是那些不良书商和对《狄》书进行改编的作者个人,要我去找他们交涉。为加大维权力度,我曾请中国作家协会下属的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省的版权行政部门予以协助。但由于这些部门没有司法、执法权,其调解效果也不甚理想。
在这样的情况下,从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更从打击侵权、维护我国著作权法的尊严和建设法治社会的大局出发,我只好拿起法律武器,聘请北京中永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王韵代理我们维权。目前,一些侵权案件正在处理当中,其中有的已取得初步成效,我终于在十分艰难的维权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在此,我既要十分感谢代理我维权的律师,也要好好地感谢帮助我查找侵权人的互联网。
(本文作者为荷兰高罗佩著《大唐狄公案》的中文翻译作者、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翻译协会资深翻译家、中国驻莱索托和驻纳米比亚前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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