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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如何治理懒政庸官:常迟到官员被称“八砖学士”

2017-10-25 10:56:27 网络

唐代吏治虽然相对清明,但也不乏懒政的官员,有些甚至成为懒政庸官的代表。
  唐高宗、武则天时期的苏味道,少年入仕,升迁顺利,曾几度拜相。史书上说他擅长陈奏,还很博学,对于台阁的典故和制度了如指掌。但是,他出任宰相期间,没有什么建树和贡献。他曾经对人讲,自己处事并不想决断明快,因为如果做错了,必定因为自己的倡议和负责而引来指责,所以要“模棱以持两端可矣”。因此,时人又称其为“苏模棱”。
  唐玄宗时期的宰相卢怀慎,清正廉洁,个人操守上并无瑕疵,而且作风谦和、为人谨慎。早年担任侍御史时期,对朝政有很多建议和陈奏,也会针对唐中宗的一些举措积极进谏。但是,在开元初期入相以后,反倒在政务上无所作为。他对同时担任宰相的姚崇推崇备至,自认为政之道不如对方,故遇到要紧的政务都全部交给其处理,自己只是“积极签名”而已。有一次,姚崇因儿子去世,告了十几天假,原本运转流畅的日常政务立刻停顿下来,事务堆积如山。下属官员找到卢怀慎,他手足无措、惶恐不已,没办法只好向皇帝谢罪。当时的人背地里称他为“伴食宰相”。可见,即便像卢怀慎这样清廉谨慎的官员,一旦尸位素餐也同样会成为嘲讽的对象。
  唐德宗时期的翰林学士李程出身宗室,诗赋和才能都很出色,却性情疏懒。当时翰林院规定,太阳光照到甬道第五块砖时就要准时上班。李程则总要等日光照到第八块砖时才到,被人称为“八砖学士”,类似于今天说的“常迟到”。
  总的来看,唐太宗以来,虽然政变不时发生,但王朝完全没有衰败的气象,直至迎来开元盛世。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唐初确立的清明吏治以及制度化运作。
  以儒学思想为标准涵养官员德行。唐代非常重视官员的德行。所谓官德,并不是简单的品德培养,实质上还是一种价值观的养成。从唐太宗开始,坚持以儒家思想教化官吏,并认为德行影响吏治、吏治关系王朝兴衰。唐代的法律制度、考核制度、监察制度等,都是在这一理念下建立起来的。从唐代的实例来看,价值观的养成是有成效的。直到中唐以后,白居易还说:“今之刑法,太宗之刑法也;今之天下,太宗之天下也。”这种影响力清晰地体现在制度上,也反映了价值观的稳固。
  严谨细密、操作性极强的法律制度和考核规定。《唐律》中对于官员没有恪尽职责的各种行为都作了具体的规定。标准如何、违反规定的程度以及受到的刑事处分都明确清晰,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例如,诸事应奏而不奏,不应奏而奏者,杖八十;应言上而不言上,不应言上而言上及不由所管而越言上等,各杖六十。又如,凡公事应当处理而未能及时滞留不办的,以及公务必须按时汇集而违期不到的,迟一日笞三十,最高处一年半徒刑。
  垂直有效的监察制度。唐代御史台长官直接对皇帝负责,朝廷对御史选任非常重视。御史有权直接弹劾各级官员,包括宰相和御史台长官,对地方官员的监察也无须向地方长官通报。可以说,做到了监察工作的垂直性。
  严格的审计制度——勾检。唐代的勾检制度涵盖全国各部门及各级地方政府,每旬、每月、每季、每年都有勾检。这对于提高官员工作效率和管理公文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也有利于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随时纠正错漏。严格来看,勾检制度是监察制度的一个部分,但又有着较为独特的工作形式,是治理懒政官员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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