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当代艺术的批评论,这与通常的批评方法论有所不同,前者关注批评的具体写作,后者是看待当代艺术的视角和阐释当代艺术的方法。本文偏重批评写作所涉及的一些具体问题,最后落脚于当代艺术批评的可持续性。对艺术批评的具体写作,西方学术界著述颇多,但冠以“当代”之名者,迄今只有新出的一部,乃英国伦敦大学兼职教授吉尔达·威廉姆斯的教材式专著《怎样写作当代艺术批评》(2014)。这是一部写作指南,所论问题,皆针对西方批评界,但在我看来,却也涉及中国当代艺术批评的通病。本文不打算为中国当代艺术批评的病症作全面诊断,但欲借此书的相关论题来讨论一些实际问题,例如何为批评、批评家的资质、批评与网络传播的关系之类,以求为中国当代艺术批评的持续发展而抛砖引玉。
一、什么是艺术批评、什么不是?
在中国当代艺术的圈子里,自称批评家的人很多,只要会敲键盘、能在网上发帖、想对艺术说三道四的,都可自称为批评家,甚至可以凭所写文字而向艺术家和策展人索要劳务费,这使批评变质贬值,使批评家名声扫地,以致业内有人嘲讽:你才是批评家、你全家都是批评家。有鉴于当批评家不需资格认证,人人皆可自命,故本文先讨论什么是当代艺术批评、什么不是,然后再说批评家。
广义地说,只要不是研究艺术史,而是着眼于当下艺术的实践性问题,那么所著文字都可称为艺术批评。但这样一来,当代艺术研究和当代艺术批评之间,便出现灰色地带,二者纠缠不清。而且,近年来一些当代艺术研究者要将其著述纳入艺术史领域,从实践研究走向史论研究,以求历史定位和经济实效。眼下学术界对当代艺术研究进入艺术史的问题尚无定论,但由于实践和史论不易区分,学者们便默认当代艺术研究进入艺术史的诉求。结果,艺术史研究与当代艺术批评的关系就成了一个话题,其焦点是二者的异同。于是,我们不得不进一步狭义地界定当代艺术批评。
狭义地说,当代艺术批评是对处于现在进行时态的艺术现象和艺术问题表达看法的文字,专注于阐释和评价。尽管艺术史可以作为上下文,但着眼点却是当下的艺术实践。借用符号学术语来说,艺术史是纵向的历时研究,艺术批评则是横向的共时研究。不过这个框架仍嫌笼统,此定义可以囊括新闻媒体对当代艺术的报道和非专业的评价。有鉴于此,狭义的界定需要再进一步设限,以求对当代艺术批评做出更专业的界定。
就学科专业而言,艺术批评所涉文字类型很多,需用排除法来厘清。首先,画廊或代理人为艺术家所写的宣言或陈述不算艺术批评,因为这是从自身立场出发而著的文字,以自述为主,不具备批评性和客观性。其次,媒体的报道和评价虽是第三方意见,但诉求对象是普通读者,其著述不具备专业性和专业深度,仍不算艺术批评。再者,美术馆和拍卖行对艺术家及其作品的描述,也不是当代艺术批评,因为美术馆偏向于欣赏性介绍,同样针对普通人,展墙上贴的说明文字有如导游词。至于拍卖行,其经商目的使所著文字与艺术和学术关系不大。最后,即便是画册或画展的前言,也不一定是专业意义上的艺术批评,其原因同样在于立场和目的等方面。
批评的立场是客观的,目的在于阐释和评价。尽管以上三重界定环环相扣、逐渐具体,但实际上当代艺术批评的边界是模糊的,正是由于其立场和目的,艺术史、艺术理论、艺术批评、艺术欣赏四者间才有不少重合的部分。那么,究竟什么才是当代艺术批评?
二、“收费作文”与“三不写”
这涉及到两个问题,其一是阐释和评价的前提,其二是写什么和怎么写。当我们试图界定当代艺术批评时,会碰到一个关键词:描述。在实际的批评写作中,作为一个专业概念,“描述”与“判断”是一对书写范畴,延及“阐释”和“评价”。也就是说,对艺术现象或作品进行描述,是进行阐释并作出判断的前提,然后才可能有评价。所以,批评界长期以来都秉持一种线性观点,认为批评写作的过程是一个“描述-阐释-评价-理论化”的逐步深入的过程。这个过程相对客观相对中立,回避了可疑的写作目的,于是便有了下一个问题:写什么和怎么写。
“写什么”的问题貌似简单,答案是“当代艺术”。而“怎么写”则貌似技巧问题和着墨点问题。威廉姆斯在《怎样写作当代艺术批评》一书中,将批评的写作归为描述和阐释两大方面,对判断所涉不多,而对理论化则只字未提。也许在他看来,这就是学术研究和批评实践的区别。在我看来,描述可以相对客观,而阐释却相对主观。虽然描述是阐释和评价的前提,但在批评写作的实践中,描述什么、怎样描述,却也需要专业的判断。于是,批评的客观性和主观性便面临了界线模糊的问题。
这是一个职业伦理的问题。中国当代艺术批评界的所谓“坐台批评”显然有违职业道德,但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大潮中,不仅中国学术界和艺术界都认可“坐台批评”,西方批评界也认可收费作文,而且收费标准也是有潜规则的,例如根据作者的名声和资历、根据作文的用途来收费。
除了收费问题,职业伦理还涉及给谁写的问题。大半个世纪前,格林伯格就说过:批评家别给自己的女朋友写评论。过了半个世纪之后到今天,《纽约时报》现任艺术评论版的专栏作者给自己立的规矩是:不买作品、不给朋友写艺评。威廉姆斯在书中论及此问题说,批评家的写作不能依据个人私利,并列下了“三不写”的戒律:第一,但凡艺术家是自己的丈夫/妻子、男/女朋友、亲朋好友、学生/老师、合伙人,一律不写;第二,对自己曾经任职的画廊、美术馆和类似机构,一律不写;第三,如果自己收藏有某位艺术家的作品,也一律不写。
反观中国当代艺术批评界,这三条全都是写手们最热衷的,一律要写,正因此,中国当代艺术批评的诚信度才是个大问题。不仅批评如此,当代艺术研究也如此。哪位艺术家能被写进艺术史,究竟以什么条件作为入史的判断标准?这当中暗藏着很多非学术的个人私利。诚信缺失,学术性便无从谈起。对此,我的观点是:商业性写作可以收费,因为脑力劳动也是劳动,必须获得报酬,但是,这样的“坐台批评”,不必称为“批评”,既然是为了牟利而写作,没有学术性,就称“收费作文”好了,以免偷换“批评”的概念。
在以上写和不写的具体框架内,我给“当代艺术批评”的进一步界定是:不谋私利的学术文字,才可称为当代艺术批评。
三、批评家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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