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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志杰:在艺术中,我们做了什么?

2017-01-21 15:20:23 

  我在浙江美院读书的时候,我爸爸以为儿子上了名牌美术学院,家里沙发上面的墙不应该再空着,就交待我画了一幅瀑布的油画。我画了,笔触比较明显,稍微有点“德国表现主义”的风格,于是他没有把这幅画挂出来。

  艺术有时候并不“美”,这个问题我们先不讨论。就算是大家共同以“美”作为默认的目的,关于美的观念也千差万别,互相矛盾。要注意,这没道理!不能用一句“见仁见智”,“美是多元的”这样的话,把这个问题放过去了。

  其实,当人们使用“艺术”或“美”这样的词汇,经常指的是别的事情。这些事情经常和艺术很有些关系,或者曾经是艺术的职能之一,或者是艺术的边缘功能或附属功能。搞艺术搞了这么多年了,我们应该成熟一点了,我们应该知道天下事绝不是黑白分明的。总是会有很多暧昧、模糊的中间地带、过渡地带。我们要尊重、甚至利用这种暧昧和模糊,不要拒不承认这种过渡性,但更不要误以为这些东西就是“艺术”的核心内容。一个东西的边沿模糊,并不妨碍他有自己的核心内容,或者说,典型特征。(这些话会让人想到本质主义嫌疑,此处先搁置,容后分辨。)很多人说到“艺术”的时候,其实指的是外围的这些东西。有时候甚至还可以是一些没有关系的东西。很多人说他们喜欢艺术,其实他们喜欢的可能还是别的东西。应该早一点了解,免得浪费感情。了解了情况之后,你有可能转而喜欢艺术,也可能发现艺术不是你这种人看得上的事情,那就划清界限。你可以理直气壮地告诉大家你不喜欢艺术,这其实没有什么可以不好意思的。千万不要硬要把艺术说成是你期待,你所以为的那种样子----就像很多艺术理论家经常做的那样。

  我爸爸让我画一幅画来“补壁”,第一个目的是装饰,作品要好看,空白的墙人们认为不好看,生活不够丰富多彩,这时候,我们指望这幅画的一部分功能相当于一种好看的涂料或墙纸,相当于墙角的一瓶花。装饰者,本来并非生活中的必需品,无之,无损于生活本身,有之,生活便更有趣了。然而,当大家都装饰时,有人不装饰,便显得过于离群离奇,于是装饰经常也成为一种必需了。

  我爸爸不光要求房间中有一幅画,还要求这幅画是一幅瀑布,当然,别人的爸爸也可能要求这幅画是某人的肖像,某个特定的地方的风景,等等。所以,除了装饰,人们还要求它能够在这个房间中造成某人或某个地方的“在场”。这时候,在大多数情况下某种墙纸或者墙角的一瓶花就满足不了这种功能了。这些画面能够让人“身临其境”,或者让人觉得 “音容宛在”,它起到一种替代原物的功能。有时候,复杂一点的画面不但能够替代一个人或一种事物,还能够替代一个曾经发生过的事件,或者替代一个人们认为曾经发生过的故事场面----这时候,它对于宗教来说就很有利用价值。

  在艺术史上的很长一个阶段,人们通常认为“逼真”是一种标准。但是,在绘画之后出现的摄影和电影、电视在这些事情上都做得很好,所以,人们的这种需求,在摄影和电影电视中得到了满足,家庭中本来出现绘画的地方,现在经常被摄影和电视机代替了。

  追求“逼真”,经常可以兼容装饰的任务,或者战胜装饰的需求。但也偶尔会有逼真的理想和装饰的理想不能妥协的时候,印象派画家就自认为他们很逼真。

  我在画这幅瀑布的画的时候,选择了一种当时我比较喜欢的“风格”。所谓风格,其实是一种特定的造型、色彩习惯和用笔习惯。当时我认为,有很多种方法来画同一个关于瀑布的画面,我所用的这种风格展示了我独特的个性,很不幸这种个性没有能被我父亲理会。当我父亲否定的时候,他说:“这没有什么特色”,也就是说,他另有关于“特色”的一些认识,只不过这些认识与我的认识有一些出入,但是我们俩都认同作品必须要有“特色”这一点。在历史上,还是有很多充满个性的风格被人认可了。除了能够替代,创作者和欣赏者都经常要求作品是“有特色”的。作品应该能够让人感受到这个作者独特的想法、看法,或者说,“风格”与“个性”。

  到了一个阶段,人们认为这种“风格”比“逼真”更为可贵,以为这种有风格的艺术品,除了能够“替代”已经存在的事物,还能够表达观念、抒发情感,能够传达难于言传的东西,于是能够达到另一个更高的层次上的“逼真”----艺术“来自生活,高于生活”----这个“高于”的操作,我们经常称之为“艺术处理”。这种信念可以强烈到让人们相信,就算牺牲“逼真”也是值得的。所以,诗人们开始追求“语不惊人死不休”,也就是,琢磨怎么来进行“艺术处理”。

  当“风格”和“逼真”可以兼容的时候,人们就说这是“神似”而不只是“形似”;当“风格”和“逼真”不能兼容的时候,“风格”经常求助于“个性”来建立自己的合法性。在“个性”的观念逐渐成为一种主流的意识形态之后,这种合法性的建立就越来越容易了。也有些时候,“风格”恰巧和“装饰”能够兼容,这样的个性就更能够被广泛认同。

  一早,人们相信风格是自然而然地由个性产生的,风格代表了个性。可是,人们一但开始追求风格的特异,就算风格不一定是无意中由个性所形成也顾不上了,甚至于会刻意去制造特异的、新奇的风格。有些人甚至于反过来认为,新的风格才是真正有个性的。中国的大诗人苏东坡就说:“适我无非新”。求新的艺术,就变成“实验艺术”。

  “新”的竞赛后来就发展成只有熟悉所有“艺术处理”的人们才能够做出判断,这时候,“新”的要求就经常和装饰、逼真这些传统需求发生冲突,甚至和个性的信念也发生冲突。这造成艺术圈子和大众艺术需求的分裂:实验艺术家玩着自己的新奇,大众照样买自己认为好看的画来装饰自己的房间,照样崇拜能够画得逼真的画家。艺术便渐渐失去了作为公共领域的可能。

  这种分裂的根本原因是:艺术家追求“新”是以“个性”为意识形态基础的,而大众拒绝这种专业化的“新”,也是以“个性”为意识形态基础的。同样以个性为基础,艺术家的求新并不比大众的守旧更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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