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经济史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有学者认为“清代社会经济是中国封建经济发展的高峰”[①],尤其是历史上著名的“康乾盛世”。休宁黄氏《家用收支账》所记录的从雍正四年至乾隆十三年的时间段正好是“康乾盛世”130多年的历史中承前启后的重要阶段。在以往的清代经济史研究中,多是从国家的高度、财政经济政策的运行情况来探讨清代经济的发展与特点以及它所具有的影响和地位。本文所考证的《家用收支账》会吸引学者们将研究的视角由社会精英转向普通百姓,将清代普通民众的乡村生活展现上历史的舞台。
目前,对传统经济时代普通民众日常经济生活的量化研究,都仅仅处于起步阶段,相关史料的缺失是此方面研究进行深化的最大障碍。要进行量化研究,不但要求史料是有代表性的,还需要是用数字语言记录的居民日常生活状况,更重要的是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和数量,分散的、零碎的资料是无法支撑该项研究的。现在近代经济史有关此方面的研究,使用的多是民国时期的农村调查。更早的徽州档案文书资料中,能够发现符合此要求的三册《家用收支账》真是非常幸运的事情,普通居民为家庭的日常生活与消费做详细的记录,而且不是短时间的,能够坚持二十三年,这长达二十三年的家庭经济收支帐(1726---1748),走过280余年的岁月,历经政权更替,社会变迁,躲过战火,免于虫蛀,大部分能够完整的保存下来,这真是一个奇迹。该三册《家用收支帐》没有开始也没有结尾,很可能它们只是户主一生记录账册中的一部分,其他年份的账册,可能现在还没被发现,也可能被毁损。对该黄氏《家用收支账》的整理是很迫切的,该史料价值珍贵,在十八世纪中前期的家庭经济、物价史、雇佣制度、商品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研究可以提供第一手的资料。因此,本文对该账册的相关问题进行考证,会对休宁黄氏《家用收支账》这份珍贵史料的研究和使用大有裨益。
雍乾时期休宁黄氏《家用收支账》,原件现藏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共有三册。《徽州千年契约文书·清民国编》卷八中收录其中一册。原件250×205毫米,505页。封面有“家用收支帐” 字样,下有“完粮字号附后”小字,是按顺序记有雍正十一年至乾隆八年的家用收支帐。另外两册记录的时间分别是雍正四年至雍正十年的收支帐与乾隆九年至乾隆十三年的收支帐。雍正四年至雍正九年的家用收支帐保存不完整,已有虫蛀和破损,部分内容和文字缺失,帐后附有雍正四年至雍正十年的“完粮登号抄底”。乾隆九年至乾隆十三年的家用收支帐保存较完整,除个别字迹模糊,记载比较清晰,帐后附有乾隆九年至乾隆十三年的“完粮登号抄底”。此三册雍乾时期休宁黄氏《家用收支账》详细记录了雍正四年至乾隆十三年共二十三年的日常收支情况。按照中国的传统习俗,在账册中提到的人物年龄都应是虚岁。
在本文中,如引用的收支帐资料是雍正十一年至乾隆八年时间段的,因为已经整理出版,会标明脚注、页码。其他两册雍正四年至雍正十年的家用收支帐和乾隆九年至乾隆十三年的收支帐,没有页码,在文章中的引用以收支事项发生的年月日为依据进行使用。
一 黄氏《家用收支账》记录者考证
徽州地区建制已久,春秋时期属吴,后历代沿革,至“本朝初,属江南左布政使司。康熙六年,分属安徽省。领县六:歙县、休宁县、婺源县、祁门县、黟县、绩溪县。”[②]府治在歙县。“徽州介万山之中,地狭人稠,耕获三不瞻一。即丰年亦仰食江楚,十居六七,勿论岁饥也。天下之民,寄命于农,徽民寄命于商。而商之通于徽者取道有二:一从饶州鄱、浮,一从浙省杭、严,皆壤地相邻,溪流一线,小舟如叶,鱼贯尾衔,昼夜不息。一日米船不至,民有饥色,三日不至有饿莩,五日不至有昼夺。”[③]徽州地区特殊的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深深地影响着该地区人们的家庭经济和生产生活。本文所考证的《家用收支账》的记录者休宁黄氏就是世代生活在徽州地区的普通平民百姓,他的人生经历、家庭生活、社会交往等活动都通过详细记录的《家用收支账》真实的反映出来。
在近三百年前,如此精明和细心,能够坚持二十多年的记录其家庭生活的收入和开支的黄氏到底是谁呢?这是我们首要解决的问题。因为在该账目上没有提名和落款,该帐目的主人没有清晰的记载,我们只能从账册记载内容的只言片语中寻找线索。
在三本“家用收支帐”的后面,都有各年的“完粮登记抄底”,其中有黄甲、黄立、黄源、黄九、黄云德、黄养和、黄立和、黄楫多个人名,因为完税是按户名登记,然后再分摊各家,或者祖产分家,户名不变,各家按分得的田产数量完税,因此,单以“完粮登记抄底”还无法确定帐目的主人。我们只能从账册内容入手,在其本人记录的内容中有“楣弟”、“机弟”、“榧弟”的记载,该主人从乾隆四年三月初八日至乾隆六年四月初六日曾外出经商,该家用收支帐由其子代记,其中的称呼变成“楣叔”“榧叔”、“机叔”、“楣婶”,由此可推断该账册主人应该是黄氏名字中带“木”字旁的辈分。在户主本人的记录中,经常有“涵叔”、“澈叔”、“涵婶”的记载,可以推断户主的父辈应该是黄氏名字中带“水”字旁的辈分。在其子侄辈的名字中有“燮”、“炘”等的记录,因此,其子的应属应带“火”字旁的辈分。
(一)、《家用收支账》记录者的名字
乾隆十三年的“家用收支帐”上:
二月二十六 完祖户钱粮 安二百七十八号 四钱三分
完和户钱粮 安二百七十三号 五两一钱
完云德户己名下钱粮 安二百七十七号 一两三钱九分
完紫垣记钱粮 (安二百七十七号) 六钱八分
完养和户上年耗羡 丰一百三十二号 六钱四分
完云德户上年耗羡 丰一百三十四号 九分
火印 一钱一分五
乾隆十三年戊辰岁“完粮登号抄底”上:
二月二十六日 安字贰百七十三号 黄养和完肆两贰钱玖分
安字贰百七十八号 黄立完叁钱陆分
安字贰百七十七号 黄楫完壹两壹钱陆分柒厘
(安字贰百七十七号)黄紫垣完伍钱柒分叁厘
版权声明: 本站原创内容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环球美术网www.caanets.com”;本站发布内容部分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