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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振华:疯狂的鞭炮

2017-02-17 10:56:13 

孙振华:疯狂的鞭炮

  《十年而已》是中国美术学院教授孙振华先生的艺术评论文集。《十年而已》以艺术家独特的视角,对社会新闻事件、热点问题从不同学科的角度所进行的解读;对文化艺术领域的各种问题所发表的个人看法,是一部能够反映当前中国艺术研究领域新动向的研究新作。本文为《十年而已》的第二十五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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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振华:疯狂的鞭炮

  回老家过春节,印象最深的,是鞭炮又响起来了。

  禁了几年还是没禁住,今年又“复辟”了。就像反攻倒算的“还乡团”,一旦卷土重来,格外疯狂。大年三十晚上,大约从11点开始,一些性急的家庭就迫不及待地开始燃放鞭炮,12点达到高峰,此时全城都笼罩在一片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中,持续达半个小时。这期间所有的电视除了画面,都失去了声音,人与人在家里说话,如果不是凑得很近,根本就听不到。

  整个春节期间,鞭炮扰民到了令人恐怖的程度,说响就响,毫无顾忌。

  在大城市燃放烟花炮竹和乡村燃放不一样。我一个同事做了比较,农村的鞭炮是有立体感的,不同的村子,远远近近,此起彼伏,鞭炮之声相闻,的确有一番情趣。

  过去的老北京,鞭炮也是在宽敞的四合院里放的。现在呢,大多数居民住高层楼房,许多人家没地方,就在自家窗口、阳台上放,或在楼道里放。鞭炮的回声和硝烟,产生了极大的噪音和空气污染;同时,火灾和人身伤害也防不胜防。

孙振华:疯狂的鞭炮

  那几天的报纸上,每天至少都有两条以上关于鞭炮伤人和导致火灾的消息。有报道说,一个小伙子,从军队院校回家,准备结婚的,结果由于吸入硝烟,引发哮喘,差点窒息送命,经过抢救,后来到能拿掉呼吸机的时候,在病房里成婚。

  人通常是这样的,当可预料的灾祸没有真切降临到自己头上的时候,比较倾向于采取袖手旁观的态度。对那些燃放鞭炮的人而言,当他由着性子放鞭放炮的时候,心里当然是痛快的,可就是没有为鞭炮的受害者留下一点位置。

  在网上查到,城市管理部门在鞭炮开禁之前,是制定了详细的燃放规则的,例如,几点到几点可以放;中心城区和一般城区有怎样的区别,等等。但是,说归说,春节期间,这些规定形同虚设,一旦开禁,一切限制都枉然,所谓“罚不责众”。看看院子里,楼梯口、台阶上,那层厚厚的,暗红色的鞭炮残屑,都在咧着嘴偷笑呢!

  试想,高层建筑上掉下块玻璃砸伤了人,都查不出来,如果每栋居民楼都有人在窗口、阳台违规放鞭炮,那又如何查,又如何罚呢?

  满天的爆竹和烟花背后,是对传统习俗的纵容,而千百年来形成的传统习惯是一股强大的力量。最初,古人用烧竹子,发出声响,来送“年”和驱逐瘟神恶鬼,那是因为恐惧;到现在,放爆竹主要是图喜乐,谁爱跟喜乐过不去呢?

  问题是,这种喜乐的代价,是对公共环境和公共利益的伤害。在传统社会,人们依循从前惯例就行了;现在不同,如果我们要建设公民社会,那就不能仅凭习惯,而应该共同协商,重新审视传统,并进行理性的利弊分析和决策。

  恢复燃放鞭炮肯定是民意要求,甚至多数民意。那么,另一部分反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民意呢,他们希望安静、安全生活的权利如何得到保证?

  在燃放鞭炮的人当中,从众心理可能占了多数。如果你家热闹,我家冷清,那不是有点输了的感觉?况且,过年买挂鞭,谁家也“不差钱”!

  还有,如果禁鞭有利于城市的共同利益,是一种理智、文明的选择,它一旦因为情绪化民意的鼓噪,而朝令夕改,反复无常,那城市的公信力将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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