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窗外的大雪群鸟般翩然,亦如钢刃般凛冽。书桌上有一杯热茶,可端茶的手已经冻僵,我就这样在呼伦贝尔久居。
我和好多时刻准备孔雀东南飞的呼伦贝尔人不一样。我曾经有过几次离开这片寒冷土地的机会,但都几经犹豫选择了留下。究其原因,除了自己心性懦弱,惧怕名利场中的你争我夺,就是心里有一种深深的眷恋。这种眷恋不止于舌尖上的鲜美,不止于风景的辽阔,不止于空气的洁净,总之不是用“故乡情”三个字可以了得的。
呼伦贝尔天地浑然,流水不腐,大野芳菲,万物亘古。树木与花草,飞禽与走兽,也包括学会了使用文字和机器的人们,皆如吸吮母乳的孩子,无不依偎着这里原初的生态繁衍生息。这里的游牧文化和狩猎文化,具有很深刻的启迪价值,让我懂得了人不是高高在上、睥睨一切的主人。土地给了人和其他生灵相同的恩赐,大自然让万类生命以互补的方式构成生物链,从而庇护所有物种生生不息。因此,每一个生命都有同等的价值,某个物种的消亡事实上意味着全部物种的消亡。在呼伦贝尔人的心中,大自然就是必须敬畏的长生天。逐水草而游牧者,岂能竭泽而渔?牧民不开垦原初的草地,猎民不扼杀怀孕的动物,这里良好的生态告诉了世界,什么是质朴而又先进的文明。
生我养我的呼伦贝尔是天人合一的地方。
近年来,我在草原和森林中行走,寻找那些远去的人,寻找那些远去了的故事,也寻找那些本该与我们相依为命的动物。那远去了的人,能够站在天地之间告诉我们大自然的秘密;那些远去的故事,是万类生灵同生死共命运的诗篇;那些远去的动物需要我用文字为它们唤回往昔的家园。
我看见,一只高大的驼鹿在人类的豪情中,瞬间化为刀俎;我看见,一只戴着红领巾的小袍子,箭镞一般遁入林丛,回眸之际是惊恐万状的眼神;我看见,四只黑嘴松鸡在林地中引吭高歌,直到漫天的星星被朝霞淹没,也没呼唤来应得的爱情;我看见,一群黄羊从草原荒火里逃出,却无法越过高高的铁丝网,于是它们中的男儿,就把自己的身躯挂在铁丝网上,让怀孕的母黄羊踏着它们的脊背通过,只为保留下生命的种子;我看见一匹骏马,在暴风雨中岔开四蹄,用身躯保护摔倒的主人;我看见四只毛皮褴褛的丹顶鹤,绝望地伫立在大兴安岭的雪中,最终竟然起死回生,神话一般回到了它们位于俄罗斯兴安斯基的家园;我看见,额尔古纳河畔的一只红狐狸跟在护林人的后面,在雪地上留下战战兢兢的脚印……在这片土地上,有把最后一枚雁蛋孵化成雏鸟的母亲,有用马头琴呼唤喜鹊的阿妈,有用一壶白酒灌入驼鹿耳洞使之忘却恐惧的老猎人。有一位阿爸坐在马鞍上挥舞着手里的套马杆,那样子就像神仙下凡,八百匹马的马群,立刻红云一般在草原上飘起;一位老牧人每当夏天都要到高山上仰望苍天,为的是看看他年轻时遇到的那只鹰……我也曾一次次问自己,你所作的表达,可有三五知音?在钢铁水泥肆虐的年代,还有多少心灵眷恋诗意的滋养?一本不肯俯就的小书出版了,是不是会为自己带来又一轮的孤独?明知仅仅是巨鸟翅上可有可无的一根小羽毛,也充溢着直上九霄的激情,明知不过为茫茫草原的一株无名草,也满心一碧千里的梦想,这,或许就是我的文学。
我竟这般乐此不疲,在故乡的土地上经年累月地游走。我的日子常常怅然若失,也常常渐入佳境。但是我很踏实,因为我知道我不是这片绿色净土的最后一个守望者,很多人就在我的身旁,是那些身上沾满泥土的自然之子,是那些不畏浮云遮望眼的有识之士,让我感到希望,我便不会在世事的跌宕中改变初心。
曾经的训练让我认为,人物理应是文学的主人公,即使你举万事于笔端,也还是为塑造人物服务的。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动物们来了,悄然成了我作品中不可或缺的形象。这是我在写草原人和森林人时的意外收获,却有力地冲击了我的文学观念。或许在我们的写作中,人和自然的位置有点不那么恰当,人已然成了大千世界的中心。难道森林、荒野、星空、百草以及走兽飞禽,只是我们身边的陪衬吗?难道它们不曾影响乃至改变了我们吗?难道它们没有自身的领土诉求和文明习性吗?难道它们没有温情和诗意的内心活动吗?从1983年阅读齐奥诺的《人世之歌》到现在,我一直试图搞清楚这些问题。我想,我们的文学可能忽略了一些至关重要的东西,我们对世界的发现还远远不够。然而,由于草原生灵的奥秘博大精深,我只能用个人的眼光记录它们的踪影,并以一个呼伦贝尔人的情怀尊重着它们。
我觉得一个散文家,面对不同的素材,要拥有不同的表达技术,散文的写作方式应该是多种多样的,便做了一些小小的试验,所以我的散文表达方式常常是大相径庭的。我试图留下那些草原动物的形象,并记忆游牧民族和狩猎民族高贵的精神品格,希望它们既有故事也有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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