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书歌德诗句
今年二月初,在故乡的大街上,我与推着车子卖豆腐的小学同学“矮脚虎”方快相遇。其实他的腿并不短,但不知为啥得了这样一个外号。他满头白发,脸膛通红,说起话来有嗡嗡的回音。他自小身体健壮,力气超出同龄孩子许多。班里的男生,几乎都挨过他的揍。我也挨过他的揍,原因好像是他向我借五分钱而我没钱借给他。当我哭着去向班主任告状时,那位很奇葩的老师说:活该! 他怎么不来打我呢?
方快提着我的乳名骂我闯富了忘了老同学。我说“矮脚虎”啊,我都六十多岁了,你就别叫乳名了吧? 他说,你想让我叫你什么? 叫你莫言? 呸!
我递烟给他。他伸出沾着豆腐渣的大手接过烟,看看牌子,放在鼻孔下嗅嗅,然后夹在耳朵上,说:工作时间,不能吸烟。
与方快分别后,我想起了好多与他有关的事。他自己给自己拔牙的事,他与人打赌吃了四十个红辣椒赢了一包香烟的事,他在草甸子里追赶野兔子的事,他扛着一台重达三百多斤的柴油机在操场上转了两圈的事,还有这件我马上要写的与朗读有关的事。
方快是十分调皮捣蛋的学生,但他家是我们村里最贫的贫农,他父亲是贫农主任,在那个年代里,这样的学生老师是不能管也不敢管的,于是就有了他打我而班主任老师却说我活该的事儿。平心而论,方快是很聪明的,他六十多岁了还靠卖豆腐为生只能说他没碰上展露才华的机会。他在大街上当着很多晚辈的面喊我的乳名就说明了他对我的不服气。我获奖后有一位记者去采访他,他提着我的乳名说:“他呀,根本不行! 朗诵课文,他不是我的对手;背诵课文,他不是我的对手;写字儿,他也不是我的对手;摔跤? 我捆着胳膊也是他倒地……”
我们那时上语文新课,总是先由老师朗读一遍———我们的语文老师是我们学校唯一用普通话讲课的老师。他是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在当时的小学老师里算是高学历,那时他的年龄也不过二十出头。我们那地方的人对说普通话的人有两种态度:如果你是外乡人,或是县里的干部,你讲普通话,大家都很钦佩。如果你是本地人,出去上了几天学或是当了几年兵,回来就说普通话,那就会成为被嘲讽的对象。我当兵回乡探亲时,母亲听到我的口音里有些外来的腔调,便语重心长地提醒我不要撇腔拿调让邻亲百家笑话。我曾写过一篇题名 《普通话》的小说,感兴趣的读者可以找到读一下。在这样的社会风气影响下,我们对用普通话讲课的语文老师也是从心里鄙视的。只要他一用普通话朗读课文,读到那些与我们家乡话明显发音不同的字眼时,我便感到脊梁沟里阵阵冒凉气,身上的寒毛根根竖起来。在强大的习惯势力压迫下,我们的老师还能坚持用普通话讲课,现在回想起来,他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老师用普通话朗读一遍之后,便让我们跟着他读———我们当然不用普通话———先是一句一句地读,然后是一段一段地读,最后是让我们齐声朗读。我们齐声朗读时,老师提着教鞭在教室里转悠,辨别着我们发出的声音里,是否有对课文的故意歪曲,如有,他就会用教鞭抽打。方快是挨教鞭抽打最多的———其实也不是真打,打到略有痛感而已———但最后一次,方快夺过教鞭在屈起的膝盖上折成两截,扔在老师面前。我至今犹能记起老师的尴尬表情。老师家出身也不太好,对方快这样的赤贫子弟心怀忌惮,尽管他的尊严受到极大的挑战,但他没敢像对待我们这些学生一样———我们只要惹火了他,他就揪着我们的脖领子,把我们拖出去修理一顿———他只是蜡黄着脸说:好! 方快,看我明天怎么收拾你! ———明天到了,老师似乎忘了这件事儿。他给我们上了新课,领读之后,他就让我们齐声诵读,但是他不再提着教鞭巡视了。他坐在讲台后的椅子上,埋头看一本厚厚的书,那支用胶布缠起来的教鞭静静地躺在讲台上。方快虽然不是班干部,但因为他力气大,跑得快,敢跟老师作对,在同学们中很有威望。他折断了老师的教鞭,我们把他像英雄一样崇拜着,但他却好像很不高兴似的,谁提这事就跟谁急。
有一天中午,他带着我们去田野里捉了几十只青蛙,用瓦罐提到教室里,放在脚下。那天下午要上新课,课文题目是 《青蛙》。老师带领我们朗读:
“每到黄昏,池塘边上有一只老青蛙先发出单音的独唱,然后用颤音发出一声短鸣,接着满塘的蛙便跟着唱起来。呱! 呱! 呱! ……”
我们从来没像这次朗读这样兴致勃勃,这样卖力,这样愉快,这样充满期待。我们一边朗读一边偷眼看着方快,他的脸膛红扑扑的,脸上洋溢着喜气。他从来都是朗读的捣乱者,但这次成了领读者。他的嗓音洪亮,富有韵味,而且,他使用的竟是普通话,连老师也用讶异的目光看着他。这时候,我看到他用脚推倒了瓦罐,几十只青蛙争先恐后地跳出来。伴随着女生们的尖叫和男生们的怪笑,那些青蛙在教室里蹦跳着。我们看到老师变色的脸,我们听到教室里只有方快一个人还在朗读:
“……青蛙还受到科学家的另眼看待,因为许多科学试验都少不了它们……青蛙,真是一种可爱的动物……”
我们原以为老师会跟方快决一死战,但没想到在方快响亮的朗读声中,老师蜡黄的脸渐渐变得红润起来。我们老师是一个有酒涡的男人,他的脸上出现酒涡我们便知道他笑了。
方快停止了朗读,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对老师傻笑着。老师响亮地拍着巴掌,连声说:“好好好! 太好了!”
此后不久,方快便当了我们班的学习委员,之后又当了班长,他成了好学生,成了老师的骄傲,成了后进变先进的典型,他参加全县小学生朗读比赛获得了第三名,一时声名赫赫,在他的面前,似乎铺开了一条撒满花瓣的道路,如果不是后来,在“文化大革命”初起的时候,他的父亲被查出“历史问题”,那他很可能会成为我们高密东北乡一个杰出人物。当然,现在也不能说他不杰出,他家的豆腐,质量很好,供不应求。
我应该是方快引发的朗读热潮中涌现出来的又一个典型。我们朗读,我们背诵,我们把语文课本一字不漏地从头背到尾,我们班的同学们一大半都达到了这水平,与此同时,朗读也使我们的写作水平大大提高,因为,我们在朗读中获得了语感。
小学五年级,我与方快都辍了学。方快力气大,加入到成年人的行列里去干活儿,挣整劳力工分;我无奈,只好去放牛,挣半劳力的工分。与大人们在一起干活儿,那是相当热闹的,干活的时间不如休息的时间长,休息时讲故事摔跤,打情骂俏。方快有摔跤天才,好多成年人都是他的手下败将。有一年在胶莱河水利工地上,方快打擂台,连摔十八位高手,一时“矮脚虎”名声大振,但那时我已经到棉花加工厂工作去了,没能亲见盛况。放牛确实不要耗费太多体力,但寂寞难熬。当牛在草地上吃草时,我便大声地背诵学过的课文,包括那篇 《青蛙》,这是一件好像很励志的事儿,但实际上全因寂寞无聊所致。
在村里混到十八岁,托叔叔的面子我到离家八里的棉花加工厂当临时工,这是个令农村年轻人向往的好事儿。棉花加工厂晚上开“批林批孔”的会,厂里的团支部书记安排几个人发言,其中有我。稿子都是从报纸上整篇儿抄下来的,所谓发言,也就是念稿,谁的声音大,谁念得流利,谁念得音节铿锵,大家就给谁鼓掌。我是赢得掌声较多的,这得益于在学校时的朗读训练。在我赢得赞誉时,我想,如果“矮脚虎”在这里,出彩的一定是他。
后来当了兵,在新兵连训练时,我能慷慨激昂地念报纸的才能被指导员发现,于是他就让我在团部欢迎新兵大会上发言。调到军校后,领导错以为我文化水平很高,便让我当政治教员给新学员讲课。讲哲学,政治经济学,使用的都是大学教材,我哪里懂这些? 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硬着头皮也要冲上去。方快做豆腐是现做现卖,我讲课是现学现讲,现在回想起来,真是感谢领导的信任,也感慨自己的无知无畏。
那年寒假,我背了一大堆书回家探亲。为了使开学后的课讲得从容些,我在邻居家滴水成冰的空房子里备课,讲稿写好了,就一遍遍地读,先是小声读,读着读着就起了高声。当时我以为我讲的是标准的普通话,后来才知道我讲的是“高普”(高密普通话)。直到现在我还是一口“高普”,没有稿子闲谈时,还稍微“普通”一点,一念稿子就找不着调,为什么这样呢? 我也不知道。
话说当年我在邻居家的空屋子里大声朗读,半个村子里的人都能听到。那其实已经不是朗读,而是标准的呐喊,甚至是吼叫了。我的朗读吸引了很多孩子躲在窗外听,大人路过时也会透过破窗往里望几眼。我当时特别崇拜我们单位宣传科那位讲课时手势繁多的干事。我学着他的样子,面对着墙上那面模糊不清的镜子,用我以为的普通话,用我以为的演说家的动作,挥舞着手臂,呐喊着,全不顾墙外有耳,全不顾村里人的说三道四,全不顾家里人的难堪。当时,除了崇拜我们单位宣传科的干事,我还特别崇拜共产国际的领导人季米特洛夫。辍学后无书可读,我就读大哥和二哥用过的中学课本。在大哥那本用粗糙的黑纸印刷的高中语文课本上,我读到了季米特洛夫在莱比锡法庭上的最后辩词,一下子就被那雄辩的语言和强大的逻辑力量捉住了。每逢恶劣天气不能出工,我就躲到东厢房里,先是默念,然后朗读,最后是手舞足蹈地呐喊。那时我们家东厢房里还养着一头牛,每当我呐喊时,母亲就会进来劝我:别吆呼了,你把牛都吓得不吃草了。
部队领导让我讲政治课,我就把季米特洛夫当成了榜样。讲第一课时,我颇为勉强地把季米特洛夫在辩词中引用过的歌德的诗句在课堂上朗读了一遍:
“要及早学得聪明些,在命运的伟大天秤上,指针很少不动。你不得不上升或下降……
在那难忘的第一节课上,除了引用季米特洛夫引用过的歌德的诗,我还引用了 《诗经》 里的“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这跟我那课要讲的内容基本上是八竿子也划拉不着的。何其卖弄,何其肤浅,至今思之,犹觉耳热。
方快曾到我备课的空屋里去看过我。他那时跟人合伙开油坊,还没做豆腐。他说,你的嗓门真够大的。我说,比你差远了。他一点也不谦虚,说:如果要说朗读,你还真不如我!我说:我不如你的地方多了去了。他问:你这些天老在呐喊“不做铁砧,便做铁锤”,是什么意思? 连我儿子都跟着你学会了。我说:那是季米特洛夫 《在莱比锡的最后辩词》 中引用过的德国大文豪歌德的诗句。他说:纯粹瞎咧咧! 我不做铁锤,也不做铁砧,我做铁钳子、铁钩子行不行?
尽管我的呐喊式朗读被老同学讽刺嘲弄,但这一个多月的训练,在开学后的课堂上,作用明显,反响强烈。我不得不非常不谦虚地说那时我的记忆力很好,备好的课几乎可以背诵;我不得不非常不谦虚地说那时我的嗓门很大,喊叫两小时,没一丝一毫嘶哑。———当时我颇为得意,两堂课吼完,回到保密室———我兼任保密员———点上一支烟,竟有那么几分季米特洛夫的错觉了。———三十多年后,我到江南去,与十几位当年听过我讲课的学员聚会,问起他们对我讲课的印象,他们笑而不答,一位性格豪爽的女学员说:我们当年给您起了一个外号叫“野狼嗥”———我听了这外号,心中一怔,马上就知道他们当年受了我多少折磨。是的,我们那军校离狼牙山不远,荒凉偏僻,深夜里,的确能听到孤狼的令人恐怖的嗥叫声。
去年秋天,我应邀去绍兴参加一个活动,见到了仰慕已久的叶嘉莹先生,并听她吟诵了唐诗宋词。叶先生说从来没有人教过她吟唱,从小她就这样唱读,她感觉就应该这样读,这样唱。我对叶先生说,小时候我念书,念着念着就拖长了腔调,唱起来了。这时候老师、家长都会来阻止:不许唱书! 他们认为这是很不好的习惯,是只动嘴巴不动脑子的懒惰行为。他们希望我字正腔圆地朗读,最好是默读。我的父亲还以我们村那位上过三年私塾,能把 《三字经》、《百家姓》等启蒙读物背得滚瓜烂熟但却不认识字的人为反面教材告诉我唱书之害。听了叶先生的话,我想,散文是要朗读的;而古典诗词,是应该吟唱的,而且是每个人都用自己的腔调,想怎么唱就怎么唱。我们那些话剧演员和电视节目主持人用标准普通话读出的诗词,确实很好听,但其实都不是古典诗词应该发出的声音。
听叶先生吟诵,我发现她从没有打磕巴的时候,好像这许多的诗词,都不是她用脑子而是用腮帮子记住的。我观察过好多位能机枪扫射般背诵经典的人,发现他们都是用腮帮子记忆的。问过他们,都承认自己是在唱读中完成了背诵,之所以能几十年不忘小时背过的东西,腮帮子———其实是整个发音器官,都发挥了记忆的功能。
告别叶先生回京后,我曾把门窗堵严了吟唱过几首唐诗宋词,感觉到吟唱的自由空间确实大大超过朗诵,而且还可以用拖长的音节或声音的高低起落来赢得回忆的空间———如果忘了词,你尽可以将一个字拖腔甩调,甚至将一句词用不同的调子反复吟唱,直到想起下句为止———但我知道,叶先生的自由吟唱会赢得满堂彩,而如果我敢登台放腔,迎接我的———当然不会是猎枪。
2017/3/18
为什么要朗读?或者说:朗读是什么?
作家莫言认为:朗读可以帮助记忆———他本人备课的方法是反复大声朗读,而包括叶嘉莹在内的诸先生背诵经典更是“用腮帮子记住的”。
主持人何婕认为:朗读好比是一个人心里的声音,说出来给大家听。而且,以用心而不夸张、自然而不浮华的为上佳。
也许,朗读还是一种发现吧,发现人生,发现自己,发现世界。
——潘向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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