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总是在想,艺术教育如此宽泛的一个领域,需要怎样的老师来教授,又需要怎样的保障机制来推进?在几年的时间里,我用自己的课堂教学,以及不断积累的科研、项目,不断佐证“艺术教育是什么,如何做?”得到的回答是——勿忘艺术教育之“隐性课堂”。
之所以要强调隐性课堂,是因为当下过于强化艺术教育里的“显性教育”,反而忽略了艺术本身。艺术教育的终极目标是塑造内心丰富的人,这种塑造应是立体的、丰满的、全方位的、长期的和潜移默化的。
人的出生,就意味着艺术教育的开始,它的第一片沃土是家庭。诚然,家庭艺术教育不只是给孩子听了多少首莫扎特,带他看了多少场演出等,更应体现在父母和家庭为孩子营造的无意识的、自然的艺术氛围、艺术课堂。比如,将孩子的起床铃声设定为古典音乐片段,将博物馆、美术馆等变为周末全家出游、休闲的场所。恰恰是这种无形的艺术氛围,才最有助于孩子艺术性格的塑造。
孩子进入幼儿园之后,不少家长热衷于为孩子报名参加社会上各式各样的艺术课程与活动,漫漫求学、比赛之路便开始了。但这中间却忽略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家庭教育到社会教育的过渡过程无形中被割裂,造成了第一次断层。
在中小学阶段,音乐课、美术课、体育课是艺术类课程的三大支柱。在当今的中国小学课堂里,这些课程日益受到重视。不仅如此,学校还会组织各式各样的课外艺术实践活动、艺术评选比赛等,虽稍有刻意,但不可否认这确实是一个大批量输入艺术知识、丰富艺术体验的重要时期。可是,好景不长,进入中学尤其是高中后,无论是学校、家庭,还是社会,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于大多数孩子而言,无法在升学考试中占决定地位的艺术类学科被边缘化了。这是艺术教育的第二次断裂。
进入大学后,艺术教育就只剩下鉴赏课了。纵观我国综合类大学里的艺术课程,多以“概论类”“鉴赏类”为主,显性课堂仍然是大学艺术教育的主要阵地,虽然美术鉴赏、音乐欣赏、经典影视作品讲解等是学生们的“家常便饭”,但却形成了学校艺术教育与社会教育分裂,这是第三次断层。
这三次断层造成的主要原因大致相同:我们始终把“艺术教育”等同于一般教育。其实,艺术教育的重点不在“教育”,而在“艺术”。它利用了不一样的手段与过程,力求用“艺术”通往“教育”,达到塑造人、培养人的最终目的。
诚然,一个普通的中国家庭很难经常去听音乐会,将博物馆作为自己的周末之旅。这里面有很多的原因,包括社会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经济基础、时间本钱等,但理念与意识的转变应该是我们要改变的第一步。不同艺术教育环境的对接与转换,应当是我们不断突破和改进的重要方向。
特别是到了人的思想、观念逐步形成的阶段,艺术教育显得尤为重要。笔者发现,越来越多的非艺术专业的学生,对艺术是饥渴的,很多“学霸”告诉笔者,在他们最艰苦的高三岁月中,如果不是那几首乐曲的陪伴,他们几乎无法应对备考生活带来的压抑心情。特别是上了大学后,艺术类公共选修课程是最容易被哄抢的。当然,这里面会有考试容易、课堂气氛轻松等原因,但毋庸置疑,他们想听音乐,想看画展,想知道在当下时代中经典的作品是什么,创新的作品在哪里。但鉴赏类、概论类的课程,传统式的教学方法,已经不能满足或提高他们的艺术兴趣。事实上,一方面,他们需要更加活态的艺术欣赏平台,他们想走进电影院、音乐厅、话剧场、博物馆,想去北京的798艺术区和宋庄艺术中心,想走进国家大剧院等艺术殿堂,因为这些活态艺术的直观刺激与体验,远远比课堂上的几张照片来的震撼,这些隐性课堂往往更能给他们的身心带来满足。另一方面,他们想进行艺术实践,感受自己的艺术创造力,临摹、歌唱、舞动……我们应该为他们搭建一个释放的平台。
因此,相关工作者从政策上应鼓励学校与戏剧院、博物馆、音乐厅、艺术中心、电影院等建立起一套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为学生提供定期的艺术服务,在老师的引领下体验艺术,慢慢引导、开展隐性艺术教育,并给予一定的辅导与帮助。对于学校而言,应建设一套关于隐性课堂的评估体制。教师在显性课堂与隐性课堂上,合理分配时间和课程量,并逐渐将自己的角色由主导者、最具话语权者,转变成引导者、参与者,将主观能动性、话语权交给学生。在实践类课程方面也应合理利用学校已有的艺术项目,如自己的合唱团、交响乐团、舞蹈团、戏剧社等,力求扩充实践平台,并使用轮流制方式,努力做到“人人有机会”“人人能享有”,让隐性艺术课堂更加丰富。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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