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羽作品《女起解》
每画《女起解》里的崇公道,就会想起他的两“有”并一“有”。
且听他和狱官的对答。
崇公道:“苏三起解啦,请您把公文赏下吧。”
狱官念公文:“长解一名崇公道。"
崇公道:“有。”
狱官:“护解一名崇公道。”
崇公道:“有。”
狱官:“嘿,我说你一个人怎么当两个人的差事?”
崇公道:“老爷,没您不圣明的,这趟差事苦点,两个人不够,一个人又有点富余,况且又是个女犯,没有什么油水,您招一招手就过去啦。”
狱官:“我招招手你就过去啦,真会说话。”
谁都明白,这是吃空饷,是贪污。可听他俩的对答,竟像是拉家常。你听“我说你一个人怎么当两个人的差事”?明知故问,打超他哩。圣人言“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别看崇公道是个老粗,比读书人还机灵,一听那狱官打哈哈,立即明白了此位爷也是个中老手,是“可与言”者。怎样与之言,最上策,是掏心窝子,直话直说,俗谓之“瞒上不瞒下”意也。解差得便宜,狱官落人情,皆大欢喜。
再看会审大堂上,不是小狱官,而是按院大人了。
文书念公文:“长解一名崇公道。”
崇公道:“有。”
文书:“护解一名崇公道。”
崇公道:“有。”
按院大人:“长解是你,护解又是你,一人担当二役,公明是一刁棍。”
文书:“请刘大人用刑。”
刘大人:“扯下去打。”
崇公道:“且慢,小人有下情回禀。”
文书:“有话往上回。”
崇公道:“小人好比大人胯下之驹,扬鞭就走,勒缰即住。公文上面有小人的名字,方敢应声,无有小人的名字,不敢应声,三位大人详情。"
堂上三位大人:“长解回明,其刑可免。”
这一回,崇公道不但不再说真话,而且振振有词起来了,的是“分明是一刁棍”。可是三位大人听后,像商量好了的,异口同声:“长解回明,其刑可免”。这却是为何?还是圣人那句话“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崇公道在这场合如若照搬和狱官说的那一套,就是“失言”了,肯定地要“扯下去打”了。崇公道狡黠就狡黠在这儿,顾左右而言他,把话题引向别处。这个“别处”必然牵连到公文上的两个相同的名字是谁写上去的,肯定不是崇公道自己,是谁?不言而喻,是他的上司,猫腻出在他的上司,上司的上头还有上司,树从根脚起,水从源处流,这么倒腾上去,怎么得了。官越大,胆越小,三位大人心有灵犀,不约而同地“长解回明,其刑可免”。你好,我好,大家都好,有惊无险,天下太平。
崇公道的两“有”并一“有”,在整出戏里似乎是插科打诨,可有可无。其实这是出之写戏人的匠心,于不经意处闲中着笔,并不大声以色地把那大官儿小官儿的心态抓个正着。实是贾宝玉看西厢记——戏中有戏。
延伸阅读:
“女起解”又名“苏三起解”,是京剧《玉堂春》的一出。其中以流水板“苏三离了洪桐县,将身来在大街前……”一段唱词为人熟悉。
《玉堂春》的故事初见于明朝冯梦龙《警世通言》,苏三因为话本、小说和京剧的传播,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而苏三蒙难,逢夫遇救的故事,也确实发生在山西省洪洞县。直到民国九年(1920年),洪洞县司法科还保存着苏三的案卷。
苏三,原名周玉洁,明代山西省大同府周家庄人。五岁时父母双亡,后被拐卖到燕京的“苏淮妓院”,遂改名苏三,“玉堂春”是她的花名,苏三艳丽非凡,天生丽质,聪慧好学,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尚书王琼之子王景隆收债返家与美貌且尚为处子之身的苏三一见钟情,但不到一年,身怀三万两白银钜款的王景隆床头金尽,被老鸨赶了妓院。苏三誓言已归属景隆,不嫁他人。王景隆发奋读书考中第二甲第八名进士,选任真定府理刑判官。但是被父命所迫,娶了刘都堂之女为正室。
老鸨却把苏三卖给山西洪洞县马贩沈洪为妾,但苏三守身如玉,不愿与沈洪同房。沈洪之妻与人合谋毒死沈洪,诬陷苏三。知县贪赃枉法,对苏三严刑逼供,苏三忍刑不过,只得屈忍画押认罪,被判死刑,囚禁于死牢之中,衙役刘志仁知道实情,私下保护苏三。
适值王景隆任满,改任山西八府巡按,得知苏三已犯死罪,便微服密访洪洞县,探知苏三冤情,即令火速押解苏三案全部人员到太原。最终苏三奇冤得雪,罪犯正法,贪官知县被撤职查办,苏三同王景隆团聚,与景隆之妻以姊妹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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