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期刊与学术评价是当前国内学界热议的一个话题。这个话题之所以引起各方关注,显性的原因是,在目前的科研体制中,学术评价直接与学术资源分配挂钩。利之所在,争议便不可避免。谁在这场争论中掌握话语权,谁就控制了“世界”(学界制高点)。而更深刻的原因则在于,学术评价并不仅仅与学术资源的分配相关,而是与当代学术之发展,与中华文脉之传承,乃至与国家之未来息息相关,从而引起学界有识之士的关注。从学术研究范式的角度来看,在探讨作为某种学术生产活动一部分的学术评价时,必须将学术评价方法置于学术生产方式之中,不然就会管窥蠡测、以偏概全。本文言及的学术生产方式包含了学术共同体、学术期刊、学术规范,以及学术评价等几个方面的内容。本文拟就其内在逻辑展开分析,以就教于方家。
一、学术共同体的形成与学术期刊的学术评价功能
(一)学术共同体的现实意蕴及其双重内涵
关于学术共同体这一概念,许多文献都提到,“学术共同体”是20世纪英国哲学家迈克尔·波兰尼(M.Polanyi)提出来的。①迈克尔·波兰尼在文章《科学的自治》中,首次使用了“学术共同体”这个概念。他把全社会从事科学研究的科学家作为一个具有共同信念、共同价值、共同规范的社会群体,以区别于一般的社会群体与社会组织,这样的一个群体就称之为学术共同体。学术共同体指具有相同或相近的价值取向、文化生活、内在精神和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人,为了共同的价值理念或兴趣目标,并且遵循一定的行为规范而构成的一个群体。
笔者以为,迈克尔·波兰尼认为在全社会的层面上存在着一个具有共同信念、价值观和规范的科学家群体,其实是一种比较理想化甚至是一种乌托邦的想象,其思维在本质上是基于现代性的普遍理性主义信仰。在西方,这种科学的普遍主义信仰在二战以后已受到严峻的拷问,科学哲学研究称之为“普遍主义与相对主义之争”。费耶阿本德(Paul Feyerabend)认为,科学本质上是一项非理性的事业,应放弃科学理论的评价标准,回到史料中去。②而后现代主义则以更为激烈和彻底的方式对一切普遍主义信仰提出了挑战并对这种陈旧的现代性观念进行了无情的嘲笑。这方面研究资料早已汗牛充栋,笔者在此就不一一列举。
实际上,学术共同体的概念是社会学研究中关于群体分析方法与概念的挪用。“共同体”是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在1881年出版的《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中提出的一个社会学经典概念,主要是用于分析人类社会的群体生活与组织方式。他认为,“共同体的类型主要是建立在自然的基础之上的群体(家庭、宗族)里实现的,此外,它也可能在小的、历史形成的联合体(村庄、城市)以及在思想的联合体(友谊、师徒关系等)里实现”。③也就是说,共同体是基于小联合体,即小群体而形成,因此这个概念在中文中被译成团体、社群。这说明,在分析学术共同体时,用社会学的方法将它理解成小的社群与联合体,应当是一个更为可行的办法;而如果试图基于某种普遍主义信念,试图从整个社会的层面来界定和把握所谓的学术共同体,不仅流之于空疏,也容易陷入西方意识形态的陷阱。④
因此,为了对本文所考察的问题进行简化以便分析,笔者认为,可以从利益与信仰(价值观)这两个层面来考察学术界的共同体,即学术群体的问题。因此,现实版的学术共同体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具有共同利益的学者圈子;二是指共享某种共同学术范式、旨趣的学者群体。在当下中国,学者圈子意义上的学术共同体已经形成,不过,这种学者圈子不是本文要讨论的学术共同体。因为在现实中,有许多这样的圈子是“以利合”而非“以道同”。在这个利益圈子中,往往是大圈套小圈,有着相同档次、级别、身份的人物才有来往,有人因此说“学者越来越像官员”指涉的便是这种圈子。圈子中的人自我感觉良好,但并不为学人所广泛认同。这个圈子虽然很窄,可谓是“私人的”,可是由于他们拥有政治资本和社会资本,影响却很大,可谓“公众的”,哈贝马斯说的私人领域向公共领域的渗透,便是对这种现象的很好的学理解释,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重建交往关系”——重建学术共同体。
本文所要讨论的学术共同体指的是后者,即拥有某种共同的学术范式和旨趣的学术同仁——一群志同道合者经常扎堆、聚集,构成一个小群体。有学者面对当下中国的学术评价与学术共同体问题时曾提出如下这些疑问:“我们现在真有学术共同体吗?就算有,那又是一个什么样的学术共同体呢?这个学术共同体能够很好地操持学术评价吗?”⑤之所以会有这种疑问,实际上是没有区别“学术圈子”与“学术同仁”(同道中人)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关于学术圈子的问题过于复杂,本文无力对此进行深入分析,只能退而求其次,对学术同仁这一学术共同体进行分析。从学术同仁的意义上说,最小的学术共同体就是学派。⑥关于学派的问题,笔者认为,迄今为止,尚未形成严格标准意义上的学派,大部分学者仍处于单兵作战阶段,形成学术共同体的客观条件仍不具备、缺乏共同体意识是导致他们各自为战的原因。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与国际学术界联系比较密切的学科当中,如社会学研究中的“中国研究”、定量研究等方面,以及经济学中的某些学科,由于受国外学术规范影响,相对于中国传统文史哲学科而言,这些学科的学者更容易在学术生产方式与学术规范上形成共识,初步呈现出学术共同体的苗头。但总的来说,中国学界的学术共同体仍处于未完成时,特别是人文学科,其共同体建构的难度更大。
(二)学术共同体的专业化本质
如前所述,最小的学术共同体即具有共同范式的学者小群体,实际上就是学派。在近代以前,创新性的思想和科学技术更多地表现为个人的发现,缺乏一个持续性的竞争、交流、合作机制——文化公共领域,所以这种科学生产方式发展缓慢。在西方国家,随着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学会发展起来,为近代的科学革命提供了社会条件,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英国皇家学会。16—17世纪,在伦敦小酒馆和沙龙中,一些科学家为了进行科学交流而聚会,形成了午餐会,一个哈贝马斯所说的“公共领域”开始形成。由于当时没有正式的期刊出版,于是科学家们在午餐会这种交流形式之外,还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写出来,透过私人通信和私下传阅的方式进行交流。由于这种科学家群体成员之间的交流方式没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因此被称为“无形学院”。1662年,由贵族牵头、经国王特许而成立了皇家学会,由此开始了学术共同体的组织化、法人化的进程。当时需要特许状才能成立的重要组织还有公司。这说明,在西方历史上,学会这种组织方式与特许公司一样,都属于社团法人,也就是社会上的各种合法化的组织。从这个意义上讲,正式的学术共同体是一个社团法人,是一个社会化的组织,它往往以学会的形式出现。不过,一些不具备社团法人(学会)资格的学者群体,由于其群体成员之间的旨趣相投、联系密切、交流频繁,也可以被视为(初级的)学术共同体——志同道合者的联盟。
现代学术的专业化、体制化进一步促进了学派的产生与发展。从学术期刊的发展史看,其自身的发展与学术的民主化、专业化相关。这里所说的学术民主化与学术共同体的建构密切相关。在19世纪70年代第二次工业革命之前,科学研究还没有进入一个学科化、体制化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并没有那么多专业期刊,当时所谓的学术期刊都是以“通讯”为名,“通讯”一词的英文表达是communication,其实有多种含义,如交通、公告、通讯、告诉、互动、沟通、对话、分享、交往、交流等。其中的“对话、分享、交往、交流”之义的内在指向便是“共同体”,因为这个概念是倡导学术对话,提倡学术民主,学术期刊可以通过搭建一个自由的交流平台来推动学术交流与沟通,从而推动学术的进步。
20世纪初的知识大爆炸,导致学术分工越来越细致,研究也越来越深入,科学研究进入了一个高度专业化和制度化阶段,才产生了越来越多的专业期刊。期刊的分类与西方学术研究的高度专业化(某种意义上也是碎片化,缺乏整体性的视野)相对应,由于其专业分类自然清晰,学术标准相对一致,从而才能适用影响因子分析。与此同时,专业性的学术共同体在学术高度专业化之后产生了。因为西方专业期刊的基础是专业学术分工和与之相应的学术共同体,所以期刊生存发展与期刊发行量之间并无必然联系。有许多期刊的发行量只有几百本,只针对特定的人群即学术共同体成员发行,虽然发行量小,但定价高,再加上学术共同体成员往往是免费为期刊组稿和审稿,日常运行只需一个普通编务即可完成,成本低、定价高,所以仍然可以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⑦
与西方国家学术期刊的高度专业化有所区别的是,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类的期刊有很大一部分是综合性期刊;相对而言,专业性期刊较少,即便是所谓的专业刊也只是简单地按十分笼统的一级学科来进行划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某一级学科的象征之物,并不是真正学术分工和专业化发展的产物。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中国目前学术期刊审稿机制的良性运行,对学术期刊的学术评价功能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作为学术共同体象征的学术期刊之评价功能
在形成学术共同体的基础上,产生了共同的学术立场与学术规范,并在专业内部达成学者自觉坚持这种学术立场与遵守这种学术规范(高度的专业化分工与研究方法的统一)的共识,才能谈得上共同的学术评价,只有这样,学术评价标准才是统一的。在上述遵守同一规范的学术共同体之中,真正的学术同仁的期刊也就是专业学术期刊才会出现。⑧表面上看,是主编与编辑们在办学术期刊,而实质上,并不是主编和几个编辑在办刊,而是他们代表了一个学术共同体在办刊,也就是说,是一群幕后英雄和前台的几个人在共同办刊。在西方的学术刊物中,编委会充当了幕后英雄,承担了所有的学术评价任务。编委会和评阅人对于保证期刊的学术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期刊的编辑则成为普通编务,只负责一些与学术无关的事务性工作,主要的精力放在发行,即学术传播的方面。
正是因为学术期刊是一个学术共同体的代表,所以才能实行双向匿名审稿和专家审稿制度。如果一个作者不认同这个学术共同体,那么,他就不应该也不会向作为这个学术共同体代表的学术期刊投稿。反之,如果一个作者向一家学术刊物投稿,则证明他认同期刊背后的学术规范和学术立场以及学术共同体,同时也希望他的学术论文能够被这个学术共同体中的同行看到。因此,只有作者认同学术共同体和学术规范以及学术评价标准,才能进行同行审稿和匿名审稿。然而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形成严格意义上的学术共同体、成熟的学术规范,所以同行审稿和匿名审稿制度在办刊实践中的意义十分有限,有的实际效果甚至比不上具有专业水平的主编和专业编辑审稿制度。这是因为某些审稿人只代表他自己,无法代表并不存在的学术共同体,而且在审稿过程中也难以有统一的学术评价标准和规范。实事求是地说,学界有一部分人对于自称是双向匿名审稿的刊物存有怀疑,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这里至少存在着两个疑问,第一个疑问是:匿名审稿是真的吗,不会是走形式吧?真正的审稿是要求审稿专家以高度的责任感并付出巨大的精力来做这件事,不能够马马虎虎地应付,而这一点只有基于审稿人自觉意识到自己作为一名学术共同体成员应当承担的责任、义务和使命感才能做到;否则,专家的审稿机制极易流于形式。第二个疑问是:匿名审稿真的就比专业编辑审稿有效?审稿专家的门户之见难道不会影响他们的学术判断?这两个疑问,仍然是与当下中国学界学术共同体缺失这一现状相关。
总的来说,无论是“以刊评文”,还是以期刊影响因子来评刊,这些方法之所以在学术评价中有效,是因为其本身包含了对同行评审的认可(评审人的评审不会随意、有偏)、对论文投稿的预设(投稿人不会随意引用)以及稿件遴选的功能。只有在学术共同体建立之后,有效的学术评价功能才能在学术期刊的审稿机制中形成。只有在这个基础之上,学术期刊的影响因子也才能在一定程度上表征论文的学术质量。否则,学术期刊的影响因子更多的是学者社会关系与社会影响力的反映,而不是真实学术水平和学术影响力的反映。试问,我们已实行匿名审稿刊物的审稿人,有几人会就学术史的内在逻辑对作者的引文提出质疑?即使存在,数量也极其有限。
二、学术共同体的缺失与学术期刊评价功能的异化
(一)学术期刊社会功能的位序
其实,关于学术共同体的重要意义,学界早已有所认识,如学术期刊引文数据库的制作者似乎也认识到,学术共同体是期刊评价合法性的基础。他们认为,“在知识界,‘期刊首先评价知识,其次传播知识’的社会功能定位在20世纪50年代后已经得到广泛的认可;一篇经过严格评审的期刊论文,‘它的首要功能是作为一种知识声明,宣布它已经得到了科学家同行的评议和承认’”。⑨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学术期刊的社会功能到底是什么?
从根本上说,学术期刊主要有两种社会功能,这两种功能也是学术期刊存在的意义所在:一是学术信息的社会传播功能,二是学术评价功能。前者是最基本的功能,学术期刊最初是以“通讯”为名,表明了学术期刊的生命起源之初的功能。后者即学术期刊的学术评价功能是一个衍化出来的功能,它是在学术信息传播的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正是由于学术信息(论文)通过学术期刊而广泛传播,在学者群体中产生影响,从而形成一种社会性的舆论,通俗地说,就是所谓的口碑。所谓的学术评价看起来十分高深莫测,但追根溯源,它实际上是指这种学者群体中的社会舆论。
前文所引述的学术期刊引文数据库制作者所提出的学术期刊的社会功能定位是:“期刊首先评价知识,其次传播知识”,这正好是说反了——这种说法只是从当下的现象层面出发看问题,没有从期刊的本质与历史发展角度来理解期刊。学术期刊,顾名思义,首先它是一个期刊,也就是说它在本质上是一种传播媒介,传播知识是学术期刊最基本的社会功能。如果说学术期刊的首要功能是进行学术评价,即学术期刊自身就可以对学术进行评价,那么就不需要学术共同体来进行学术评价了。“期刊首先评价知识,其次传播知识”这种说法,实际上颠倒了学术共同体与学术期刊的关系——真实的关系是先有学术共同体,接着产生作为学术同仁杂志的学术期刊(作为学术共同体成员交流信息之用),最后才衍化出学术期刊的知识评价功能。然而,在当下的学术场域中,这种学术共同体与学术期刊以及学术评价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却发生了颠倒和异化:知识评价成为首要功能,知识传播的功能反倒成为其次。
(二)学术期刊功能异化的缘由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颠倒和异化呢?对这个问题的探究,需要回到当下具体的社会历史情境中。
学术评价作为社会(即共同体)中的一种舆论,是一个模糊的概念,短时间内很难进行精确的量化观测。然而,由于国家对科研的大规模投入,产生了相应的行政管理要求,对于管理部门来说,最好的管理办法就是应用各种指标进行衡量,结果便可一目了然。因此,便提出了对原先相对比较模糊的学术界舆论进行量化分析并进行相应管理的客观需求。与此相应,社会学研究中定量分析的方法——统计分析——则为此提供了一个方法论的基础。有客观需求,有解决方法,二者的结合,极大促进了量化学术评价的勃兴。在社会学研究中,可以通过定量分析与统计的方法来对社会舆论(舆情分析)进行精确量化;而所谓的引文分析(CSSCI),只不过是挪用了社会学舆情分析的这种统计方法而已。无论是以学者发表论文的数量,还是引用率进行评价,从根本上说,都是为了适应管理部门量化管理与研究咨询机构统计分析的结合与共谋。
也就是说,国家对科研的大量投入和相应产生的科研管理考核要求,使得学术期刊的知识评价功能受到了充分的重视;而与此相对的是,学术期刊的知识传播功能由于受到互联网的冲击而江河日下。此(知识传播功能)消彼(知识评价功能)长,才使得引文数据库的制作者得出了“期刊首先评价知识,其次传播知识”这一结论。正是在这个结论的基础上,引文数据库制作者认为,“以引文分析为基础的SCI是对评价者(即期刊)的再评价,作为评价期刊的工具,自然也具有了学术评价的合法性”,“正是基于这种逻辑,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科研管理部门将SCI作为科研绩效评价(Research Performance)的主要工具,并与终生教职的任职、晋升和科研奖励等挂钩”。⑩
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引文评价(CSSCI)合法性的逻辑结构:由于学术期刊具有学术评价功能,而引文评价(CSSCI)是对评价者(即期刊)的再评价,因而也具有合法性。表面上看,这一逻辑似乎无懈可击,因而成为引文数据库制作者(CSSCI)的理论根据。殊不知,这一理论根据是建立在沙滩之上,缺乏科学的基础。笔者作出这一论断的原因十分简单,即学术期刊并不天然具有学术评价功能。真正的学术评价是历史评价,只能由学术史作出评价;若出于科研管理要求,需进行学术评价,那种评价也是暂时的、相对的,并且只能由学术共同体作出评价。学术期刊只有代表了某一学术共同体,并作为某个学术共同体的象征,凝聚了一批志同道合的作者与读者,方能在学术共同体的“授意”之下,以“代表者”(由于学术共同体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在现实中也是一个虚拟的组织,因此需要一个代表来表征其存在;在目前的情况下,学会与学术期刊是一个容易被众人所接受的代表与象征)的身份,作出暂时的、相对的学术评价。
在没有搞清楚学术生产方式的前提下、在没有理顺学术生态的情况下,如果不恰当地强调学术期刊的“知识评价”功能,并且基于这一知识评价功能而推出“期刊指挥棒”的引文评价方法,就不仅难以成为推动学术研究的利器,甚至还可能沦为学术权力争夺的工具。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学术期刊体制60年来几乎一成不变,造成了从总体的结构布局到编辑部内部的运行机制的重重困境,可谓积重难返,也许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学术期刊结构设定一个中国学术期刊的理想目标,但如何到达理想的彼岸却是一个不可能有简单答案的难题”。(11)在对学术期刊与学术评价的关系没有理顺之前,在期刊的改革目标与路径尚未形成基本共识之前,把任何一种学术评价与学术资源的分配挂钩,其背后的逻辑无非是对学术权力与学术资源的争夺,从这个角度来看,学术评价已不属于学术,而是属于政治。
总之,学术期刊的学术评价功能与CSSCI的合法性,都是建立在学术共同体的基础之上。如果学术共同体缺失,二者的合法性均待商榷。然而,中国学界在进行“以刊评文”和引入SSCI时,所忽视的问题正是学术共同体缺失这个最重要的合法性前提。需要说明的是,这个问题在美国并不成为问题,因为SSCI的建立是在20世纪60年代之后,此时美国的社会转型基本定型,产生相对稳定的学术分工体制,学术共同体也已经建立并发展较为成熟,SSCI才能作为科研绩效评价的方法,并广泛应用。与之相比,中国缺乏应用SSCI的社会历史条件。这与中国特殊历史阶段的学术发展程度以及学术体制(学术共同体建构)和相应的期刊体系相关。
新中国成立后到“文革”这个特殊时期,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学术的发展一度停滞。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学术开始恢复、重建和大发展。然而,毕竟只有短短的30多年时间,在体制和机制方面还有许多不成熟的地方,最典型的体现是学术共同体的缺失,由此引发了学术期刊与学术评价等方面的问题。不能正确认识社会历史语境与学术发展逻辑,孤立地从文献计量学维度和单纯技术层面去探讨和分析引文的合法性,其实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三、学术生产方式的特性决定引文评价的合法性
(一)“科学引文索引”是具体学术生产方式与学术共同体的表征
每一种科学研究范式都对应着一种特殊的学术研究规范和学术评价方法,科学革命的本质实际上是“范式革命”(库恩语)。西方科学与学术史上,科学研究范式已经发生多次转换。其中,每一种科学研究范式都有与之相对应的特定学术规范与学术评价方法,因此,如果将一种学术评价方法简单地移植到另一种文化与学术范式传统中去,其实质是不顾实际具体情况的普世主义。而学术期刊的影响因子作为一种学术评价方式,只适用于西方某一发展阶段的特定学术规范。
基于共同的“科学的”学术生产范式的研究是引文工具的前提。引文工具能够使用的基础是被引用文献和引用者之间存在着相近的思路、观点、方法,他们的科研活动之间的内在联系,可以在学术论文的引用与被引用关系中发现。20世纪60年代初,西方学术发展到了“科学范式”与“学科范式”基本稳定的阶段,即所谓的“科学道统”业已形成的阶段,在此背景下,加菲尔德(Garfield)提倡的“科学引文索引”才能推行。其实,中国的CSSCI设计者并没有充分关注到加菲尔德所说的“科学引文索引”概念中的“科学”含义,如果对科学所代表的真理含义存而不论,那么所谓“科学”的含义,首先是指用数学与实证方法对社会问题进行分析,由于这一方法在西方经济学中得到广泛应用,因此从统计数据来看,经济学文章的引用率最高,看起来也更学术化和科学化一些,经济学也因此而被誉为“社会科学王冠上的明珠”。
所谓“科学”的第二个含义就是高度的专业化与相应的碎片化。以美国的社会学为例,它有50多个分会,导致“该领域内部的主题相当不连贯,很少存在一些基本的理论,对于这个领域应该研究什么内容都没有共识”,“实际上有很多问题是没有多大社会政治意义的,不值得投入毕生的精力”,“在建构理论方面,他们并没有获得很大推进,对学术史以及后来的研究者来说都没有什么贡献,这是致力于成就一番学术事业的学者应该警惕的问题”。(12)从经济学与社会学的例子中可知,“科学引文索引”的办法只能用于已经实证化的、数学化、碎片化的学科(如数理经济学与实证社会学)之中,不适用于当前中国最为重要的关乎宏大的社会经济转型、现代性等问题的研究。只有在学科高度分工和学术研究碎片化以及研究方法数学化的背景下,由于学术共同体的范围很小,彼此熟悉和了解的程度高,“科学引文索引”的分析方法才有效。
由于“科学引文索引”的办法必须与“科学的”研究范式结合起来才有意义,因此在不同的学术传统中其效果其实大不相同。即使是在西方国家,我们也可以发现英美的学术传统与欧陆学术传统的区别:英美更注重科学,从而更为重视引文评价,目前的CSSCI主要是模仿美国的SSCI而建立;而在欧陆传统中,特别是法、德,更注重人文学科,引文评价没那么受关注,因此,二战以来,法德等国在人文学科领域风头更为强劲。然而,即使退一步来说,即抛开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的差别不说,仅就中国目前的社会科学研究即经济学与社会学而言,也不是说引文索引办法可以普遍适用,实际上,它只适用于偏重数量方法的经济学和偏重实证方法的社会学,经济学中其他研究方向如经济学理论与方法、政治经济学、转型经济学、国际政治经济学以及社会学中的社会学理论、转型社会学等就不完全适用“科学引文索引”的办法来分析科学研究活动之间的关系。
(二)单纯引文评价方法忽视了学术共同体缺失的现状
引文评价的方法由于忽视了中国学术的现状,因此在具体应用中便存在“削足适履”的问题,从而引起广泛的争议。虽然如此,其存在的合理性仍不可忽视。就像影响因子的创始人加菲尔德所言:影响因子并不是评价论文质量的完美工具,但目前也没有比这个办法更好的办法,其存在具有合理性,所以仍然是科学评价的好方法。因此,我们首先是承认其存在的合理性,但需要强调的是,或者说我们要意识到的问题是,它的这个合理性,是建立在什么样的基础之上。从西方学术发展的历史来看,引文评价的合理性是建立在一个成熟的学术共同体之上。
在目前对引文评价方法的批判声之中,最多的是对其数据的制作方法质疑。数据库的制作者认为,在这些因素中,许多因素是非学术性的,所以实质上并不对期刊影响因子产生影响;而有的因素,如源期刊库收录范围和引文不规范性行为只能认为是影响因子计算时的“系统误差”,虽然可以影响期刊影响因子的绝对值,但是对特定学科领域和特定统计源期刊库中各个期刊间的相对排名顺序影响较小,是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的。这些辩解,存在一定合理性,但却忽视一个最为重要的前提:西方学术分工、学科分化和学术共同体已经形成,而存在于学术共同体中的同行审稿恰恰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除引文的“系统误差”,这个最关键的前提性条件,中国学术界目前尚未具备。正是这个基础性条件的缺乏,导致了目前引文现象中的种种问题。
(三)硬性的学术规范虽有学术合法性,但却缺乏“中国意义”
由于前文强调学术共同体与学术规范,给人的感觉是,似乎学术共同体是万能钥匙,有了它就能解决一切学术评价问题。其实不然!从中西文化比较的视野来看,当下所谓的学术规范与学术共同体,是一个西方现代性的产物,中国古人写文章,大都引经据典,并不引用论文,因为论文并非经典。而所谓的学术共同体,其实是一个协会与市民社会式的组织方式,这种组织方式在中国缺乏土壤,也未必适应中国的文化与学术生态。汪丁丁在《社会科学定量分析方法基础探讨》、《中国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导论》等多篇文章中对中国当前社会科学研究刊物所载文章进行分析后发现,常见文章有两类,一类是应用数理工具证明和表达文章,此类文章具有学术合法性,但缺乏中国意义;另一类文章是乡土中国的文章,它能够表达出对中国人具有意义的感受,但缺乏学术合法性。实际上,这一问题可以归结为“思想与学术”之间的冲突与问题:应用数理工具表达的许多社会科学文章,符合学术规范但缺少思想;文史哲的许多文章,虽有思想但不符合学术规范。
在引文数据库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是,突出思想性的文史哲以及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类文章,引用数据较低,而着眼于现实问题的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类文章,其引用数据较高。思想的本质在于反思与批判,康德的三大批判确立了“批判”在哲学领域中的地位,主张用人的理性认识能力对一切事物进行批判。以文史哲为代表的人文学科的研究,实际上主要是应用批判性思维来拷问科学中的基本原则,直指问题产生的前提,确立新的解释框架。人文学科的研究,不在于知识的传统,而在于思想的获得。与之相反,社会科学的研究,更多在于知识的积累。正是由于社会科学着眼于知识的积累,因此引文方法更适用。正是由于“思想与学术”这二者的差异,构成了文史哲类文章与社会科学类文章引用数据差别的重要原因。(13)
(四)引文评价方法在学术评价中的应用不应泛化,对其有限性要有自觉意识
首先,从更为广阔的学术与学科发展史背景来看,在社会转型完成之后,一个社会进入相对稳定的发展时期,因为其社会结构相对稳定,宏大的社会变迁(改革与革命)问题就已经不再成为人们所关注的对象,而小修小补具体的、技术层面的问题成为学者主要进行研究的内容。在这样的社会结构稳定的大背景之下,由于学者们对于大的经济政治社会问题不存在多少分歧,所以可以共享某种学科范式,也只有基于某一种共同的学科范式,科研活动的内在联系才能通过学术论文之间的引证关系来反映。正因为如此,影响因子也是在美国20世纪60年代社会相对稳定的时期才产生的,而在西方思想启蒙运动进行的17世纪与18世纪甚至直到学科开始构建的19世纪,学者们也没有文献引用的学术习惯,而这种无文献引用的思想自由恰恰正是学术发展的初期所必需的条件。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当西方社会处于文艺复兴和启蒙时期,如果当时的思想家倡导文献引用方法,还会有各种新思想、新科学、新范式的层出不穷吗?
其次,中国学界的学术讨论、学术对话与学术批评的完善机制没有形成,学术共同体缺乏“自为”的自我意识,(14)使引文评价的适用性大打折扣。引文评价的机制是“阅读十评论”,这相当于“看帖要回帖”一样,如果有许多读者看了以后只在心里作出评价,却不在自己的文章中引用,就相当于“看帖不回帖”,因此,如果引文数据要精确,就要让读者养成“看帖必回帖”的阅读习惯,否则,引文分析的数据从源头上就存在问题,这也是目前引文数据在合法性层面上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抛开读者“看帖不回帖”的阅读习惯不说,假设所有读者“看帖必回帖”,那么,也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是不是每一个回帖都是正面评价?如果是负面评价,是不是应该“减分”呢?如果把学术文章比作一个学术性的产品,那么,负面评价就相当于对产品质量进行投诉,我们都知道,产品质量被投诉越多,其社会评价即口碑就越差。然而,在现在的引文评价方式中,不论是正面评价还是负面评价,不论是“投诉”还是“表扬”,引文数据库的制作者都当作“加分”项目。如果长此以往,就必然导致学术质量的下降,并会助长“把无耻当作光荣”的学术风气,因为学术质量越差,被投诉就越多,引文评价就越高,这岂不荒谬?这便是盲目的数据崇拜所造成的结果。
最后,中国的人文社科界既没有也不必刻意形成这种文献引用习惯,引文评价的合理性受限。一方面,对于中国的学界来说,与社会科学相比,传统人文学科受西方教条影响较少,引用他人学术论文的传统并不深厚。另一方面,引文评价这种方式其实只适用于研究“小问题”、局部问题。如果研究一个宏观的问题,即所谓的“大问题”,所引用的文献的数量将无比巨大,文献综述部分就会很长。而我们知道,由于中国目前处于特殊的社会转型期,需要研究的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大问题很多,过于提倡这种引文方式,则会束缚我们对问题的思考,容易陷入教条主义的误区。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肩负着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智慧和理论的历史重任,中国学人需要以自己的民族精神为本,立足于历史实践和当代发展道路,面对中国问题,总结中国经验,所需视野要开阔,所需胸襟要宽宏,不宜局限于某一个学科、某种教条主义的理论范式和单纯的数学方法来思考问题(曾有人将这种数理化的研究方式称作“经济学的帝国主义”)。从这个意义上说,引文评价所要求的文献引用习惯其实是学术论文写作的“洋八股”,既无十分的必要,也不宜过多地提倡。
(五)真正的学术评价是历史评价,即学术史评价
由于引文评价的方法论基础是统计学,作为一种统计学的方法,它只能帮助我们了解过去和现在的状况,无法把握未来。从学术史的历史来看,有许多伟大的作品由于思想过于超前,因而是在作者死后若干年其价值才被人们发现。因此,真正的定性的学术评价必然是历史评价,所谓“千秋功罪,任后人评说”,而引文分析只能是基于统计学的定量分析,绝不可能是定性评价。之所以说真正的学术评价是历史评价,是因为只有从人类文明与历史发展进步的角度出发,才能真正对前人的是非功过作评价,正如解释学所认为的,所有的文本解释都是“历史解释”一样。这就是历史性的体现。这一点在学术这个特殊的领域中便表现为:一个学者、一篇学术论文真正的学术贡献,只能由后来者通过把握当下的学术发展(后来者的学术场域)与回溯历史(学术史梳理)才能发现端倪。基于以上逻辑,笔者认为,关于学术期刊之学术评价功能的讨论只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出来的特殊问题,它是表象而不是本质,人们不应过多地纠结于这个问题。
学术评价的终极问题只能交给学术史,任何人都无法代劳,也不能代劳。在这里,我们需要明确区别“评审”与“评价”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学术期刊所发的论文是学术评审的结果,而不是学术评价的结果。评审可依靠经验(过去)作出,而评价则需要依赖于历史(未来)。把学术期刊与学术评价捆绑在一起讨论,实质上是混淆了“评审”与“评价”的关系。
四、建构学术共同体,在保持动态平衡中促进学术健康发展
只有具备了共同的学术规范、学术评价标准和相应的学术共同体,然后才会有真正的学术同仁的学术期刊,才能应用学术期刊的影响因子来评价一个学者的学术成就。然而,在现有的情况下,我们仍然面临在学术资源的分配中学术评价不可或缺、无法简单取消这一问题。就当下的学术评价和期刊评价问题而言,最关键的还是学术共同体的缺失以及如何建构的问题。这就需要根据中国的国情和社会转型的时代特点,在引进SSCI时要对其进行消化吸收和转化,同时结合中国国情建构学术共同体,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术评价体系。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也是一个正如朱剑所说的“不可能有简单答案的难题”,结合上面的分析,我们认为,至少有以下四个方面是我们在面对这一难题时需要注意的。
(一)各方进行商讨并达成学术共识,建构学术共同体
要面对中国目前学术共同体还未形成、社会转型问题还没解决这个特点来考虑。本来改革和社会转型就是要试,要摸石头过河,没有标准模式,所以,时代性的要求就是要有一定的包容性和开放度,不能僵硬地用影响因子这一唯一指标来评价刊物。在目前学术共同体没有建立的情况下,可以构建一个虚拟的学术共同体:由学者(代表学界)、政府主管部门(代表行业管理部门)、期刊编辑部(代表学术刊物)、评价机构,甚至网民(15)等组成,通过征求学者的意见,主管部门、期刊编辑部等机构的意见,以及通过互联网来建构一个大型学术交流平台,以此来建立一个综合的评价体系暂时地解决这个问题。如南京大学CSSCI建立了一个20所高校社科处长所组成的学术委员会,以打破各高校的门户之见;不过,这其实仍然是一种行政化的手段,而不是学术共同体内部成员之间的认同,因此这种方法仍然存在不合理、不完善之处,需要探索新的模式。
此外,这种大规模的、综合性的学术共同体很难建立,群体的规模越大,其交流与沟通的社会成本就越大。在当前,互联网技术可以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帮助,而数据库其实就是试图建立这样一个大规模的学术共同体。因此,如何利用互联网技术来降低交流与沟通的社会成本以有效组织网民,以及如何利用大数据来建立一个虚拟的共同体,是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术共同体应当考虑的问题。
(二)学术共同体与学术评价要为个性化的创新留下足够的空间
在建构虚拟学术共同体的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到,学术共识的达成与学术共同体的建构要为个性化的学术创新留点空间。除了谁可以代表当下的学术共同体行使学术评价权力这个关键问题之外,还有一个问题是学术的传承与创新。学术上的创新分两种:一种是在共同的学术范式下的技术层面上的创新,我们可称之为改良;另一种是科学范式的创新,可以称之为革命。从科学史上的发展来看,每一次的科学革命与学科范式的变革是对原有学术共同体的颠覆,因此,将学术评价的权力给予学术共同体,只是在革命没有发生之前有效。对于重大的、革命性的学术成果,由于可能会推翻现有学术共同体的共识、触及已有利益格局,现有的学术共同体往往会采取给予低评价的方法来抵制。当学术不得不依赖学术共同体的评价时,学术期刊仍然需要给一些革命性、原创性的学术成果留下一点空间。
因此,尽管学术共同体的建构是必然的,但在各方角逐学术权力同时,也应当限制其边界。这种学术共同体的学术权力既不需要,也不应当统摄所有的学术期刊,既要给学术期刊留下点空间,也是给学术界一点可以自由呼吸的空气,给学术留下一点自由空间,也给一些真正的学术创新留出空间。就目前实践而言,由没有明确学术站队倾向的编辑来把学术质量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给个性化的学术创新留下一点空间。(16)
(三)学术的专业化与综合化问题
高度的专业化甚至到碎片化的程度是进行学术评价的前提,因为只有分专业才能进行评价。这个问题在目前的现实语境中还面临跨学科问题研究与综合性期刊如何评价的问题。期刊影响因子评价带来了一个问题,即综合性期刊的影响因子不如专业性期刊,使得综合性期刊在学术评价体制中处于不利的地位,这导致许多办刊人想把综合性期刊转为专业期刊,这也是近几年期刊界一个讨论比较热闹的话题。
从学术生产方式转型的角度看,我们目前的学术转型还没有完成,虽然各大学有专业的院系,但实际并没有形成专业的学术共同体。各专业之间的交叉还是很多的,特别是面对问题研究时更是这样。因此,综合性的期刊,在当下中国仍然有存在必要,不要妄自菲薄,不要用别人的鞋来套自己的脚,穿不上不说某鞋不好,而是怀疑自己的脚有问题。至少我认为,综合性期刊仍有存在的必要,它的优势在于,可以适应多学科的综合性研究。专业与综合,其实都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问题在于学术共同体,学术共同体可以由不同专业的人组成。
(四)学术的民族性问题
在专业化的同时,还要考虑民族化、本土化的要求,这是当前所谓的学术国际化不得不关注的问题。专业化是基于现代性学术体制的要求。在前现代社会,无论是中国还是欧洲,都不存在专业化的学术分工一说,在西方文艺复兴和启蒙时期,产生过许多百科全书式的思想家,而中国的传统学问家也都是博学多才,正所谓“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目前所说的人文社会科学其实是把中国传统学问与现代学术笼统地混在一起,没有厘清两者之间的关系。
因此,在中国语境中的学术专业化的要求,必然会遭遇到本土化的难题,就是要结合中国传统做学术的特点,要有民族性。这个问题往大的方面说,就是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要不要全部学西方、按西方的发展路子走?这个问题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就争论过,但其实到现在也没有解决,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与文明是不是过时了,如果已经过时,那我们将如何进行本土化、民族化的继承、创新与发展?
以上四个方面问题的提出是想表明,当下的学术共同体、学术期刊与学术评价之间纷繁的关系以及所导致的一系列问题,其实并不存在一个一劳永逸的解决办法。学术的生命在于不断地发展创新,而这种发展创新必然会不断产生出需要人们去解决的问题,因此关键在于我们要在面对不断出现的问题时保持一个动态的平衡。这种平衡要求我们能够在学术共同体的建构、个性的学术发展空间、学术的专业化、学术的国际化与民族化等几个方面之间进行历史地、动态地把握,有时甚至在需要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思维框架中来解决问题。同时也要充分意识到:任何一个选择都是一种权宜之计,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没有被选择的另一方面,另一方面之所以会被忽视,并不是因为它没有意义,而是因为它被自己的对立面遮蔽了。
【注释】
①见李力、杜芃蕊、于东红:《重塑大学学术共同体:基于大学学科发展的研究》,《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8期;郄海霞:《美国学术协会的功能及其对研究型大学的作用》,《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2年第1期;等等。这些文献中所提到的“布朗”,应为“迈克尔·波兰尼”。
②参见赵克:《后现代科学哲学的数学思想渊源》,《哲学动态》2012年第5期。
③转引自李小云、齐顾波、徐秀丽编著:《普通发展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第39页。
④如在经济学中,基于西方历史与社会语境产生的西方经济学往往是以普遍主义和理性主义的面貌出现,以掩盖意识形态本质。德国的历史学派经济家学早已指明这一点,并提出与经济学的“世界主义”相对立的“历史主义”,旨在强调社会科学研究中每个民族的特殊历史文化传统,因此被称为历史学派。
⑤参见李剑鸣:《自律的学术共同体与合理的学术评价》,《清华大学学报》2014年第4期。李剑鸣教授为了回答他所提出的“我们现在真有学术共同体吗”这个问题,基于美国的经验提出了“自律的学术共同体”这一概念,并指出:“它是由学者以专业为基础自愿结成的众多学术团体、学术刊物和学术会议组合而成的。专业性和自律性是这种学术共同体最突出的特点”。笔者十分赞同和向往李剑鸣教授的这一界定,然而这毕竟是欧美国家的经验。在当下中国的历史语境中,“自律的学术共同体”设想过于理想化,是一种“想象的乌托邦”;即使是在欧美国家,“自律的学术共同体”之所以能形成,也与其存在着深厚的市民社会(公共领域)传统相关,缺失了市民社会这一历史传统,“自律的学术共同体”便成了无源之水。此外,斯蒂夫·富勒也指出,学术自治表面上看起来是一种学术自由的体现,实际上是为了便于管理,“从历史上看,行会具有保险机构的谨慎特性,它们负责审核不符合管理委员会要求的越轨行为。正如俾斯麦(Bismarck)所熟知的那样,‘学术自由’的行会权利使德国学术界更好管理:国家不必进行干涉以阻止政治上颠覆立场的传播”,“各种行会通常为那些根据共同目的而组成的团体提供最可靠的指导,但最终这些团体却被更大的代理人所操纵。行会凭借其能持续不断地保持高质量的能力,对一些技术传播和产品交换拥有有效的垄断权,并得到官方的认可”,因此斯蒂夫·富勒进一步提出,“科学的构成作为一种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的‘共同体’,虽然在从哲学家托马斯·莫尔(Thomas More)到查尔斯·桑德斯·皮尔士(Charles Sanders Peirce)的著作里都有所预测,但在20世纪50年代的自然科学家看来,这只是一种第二本质,在很大程度上这是对令人讨厌的公共审查制度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抗”。(斯蒂芬·P特纳、保罗·A罗思主编:《社会科学哲学》,杨富斌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35页)因此,基于历史与现实的考量,本文试图从学派(共同的研究范式)的角度来思考与分析学术共同体,这一分析立场与当下所流行的、也已被学界所接受的学术共同体概念有所不同,特此说明。
⑥科学哲学研究认为,科学学派(school of science)是“科学共同体”的一种特殊形式,指具有共同学术思想的相对稳定的科学家团体,是在科学研究与交流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学术竞争的条件下,在自发的非正式组织的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科学活动的群体形式。与其他科学共同体形式的区别是:(1)以一位或几位杰出的科学家作为公认的学术领袖而把众多有才华的学者吸引到自己周围;(2)以独具一格的学术观点和思想方法作为学派的核心信息和理论基础;(3)有科学上、文化上和哲学思维方式上的独特传统。(参见金炳华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大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第426页)笔者认为,这三点特征是学派形成的标志。
⑦在前些年启动的学术期刊体制改革中,有些人认为期刊的市场化是学术期刊改革的未来方向,但没有看到西方学术期刊的市场化运作之所以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是因为西方的学术共同体成员在无形中承担了许多期刊运行的成本。在当下中国的期刊运行中,由于缺乏学术共同体,期刊的组稿、审稿等大量工作需要期刊编辑人员承担,这使得中国学术期刊运行的成本远远超过西方学术期刊,因此,在现有的条件下,中国学术期刊的市场化改革必定是一条走不通的路。
⑧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笔者对科技期刊的运作方式并不十分了解,因此本文的讨论仅限于对人文社科期刊的分析,不包含科技期刊。
⑨刘宇、叶继元、袁曦临:《“通往自由之路”:期刊评价价值取向的演化》,《南京大学学报》2011年第3期。
⑩刘宇、叶继元、袁曦临:《“通往自由之路”:期刊评价价值取向的演化》,《南京大学学报》2011年第3期。
(11)朱剑:《量化指标:学术期刊不能承受之轻——评〈全国报纸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清华大学学报》2013年第1期。
(12)郭台辉:《美国的碎片化社会研究缺乏意义——访理查德·拉克曼教授》,《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2月14日,第B02版。
(13)需要说明的是,学科的大小以及学者队伍的数量、相关学术期刊的数量等因素都会影响到引文数据,这里的分析只是表明,学术研究范式的不同会对引文数据产生重大影响,这一点在文史哲与社会科学类文章中尤为明显,这种结构性的差异性现象,本文将它概括为“思想与学术的差异”。
(14)自为的意识与自在的意识相对,按马克思的观点,当工人只有自在的阶级意识而没有自为的阶级意识时,是一盘散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阶级,缺乏共同行动的能力。一个群体如果缺乏自为意识,则很难建构出共同体。
(15)这里所说的网民特指经过学术训练、具有学术素养的网民,有一个比较简单的办法可对这些网民进行界定,如已发表过学术论文。
(16)在实行同行专家审稿时,经常遇到的问题是,如果一篇文章的观点与审稿人的观点有冲突,出于门户之见,这篇文章往往难逃被枪毙的命运。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敏锐、具有学术眼光和责任心的编辑就会起到“纠偏”的作用。
(原载《中国社会科学评价》201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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