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式是美国学者库恩提出来的概念,是指知识共同体的信念,包括方法论、思维定势以及评价准则等。范式是不断继承与发展的信念体系,传统的范式总会被新的范式所取代,这是科学发展的规律。科研评价体系与科研政策是困扰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管理的重大问题,有些学者甚至认为,我国当前的科研评价体系和科研政策是阻碍社会科学创新和发展的主要因素。许多学者和管理者都从不同角度对人文社会科学政策进行评论,但并没有对社会科学研究形成一个公认的理论范式。
传统研究范式已不适应时代需求
我国传统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个别化,以个人的研究专长、兴趣和能力为基础,形成自己特殊的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二是先验主义,在研究方法上采用以议论为主的定性分析,以某种先验的价值观念或者道德准则来评判社会现象;三是批评精神,即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对政治和社会现象进行批评,维持学者远离政治的人格形象。上述三个特点铸造了我国知识分子的传统学术思维方式和学术品格,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国社会科学的学术成就。
然而,随着社会变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者的角色和定位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由于科技的进步和社会问题的复杂性,传统的研究范式已经不适应时代的需求。首先,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空间得到极大拓展,不再局限于著书立说、引经据典和评论时政,人类共同关注的社会问题均属于社会科学研究的范围。其次,研究方法不断革新,不再局限于定性分析,实证、调查研究、数量分析等方法大量应用到社会问题的研究之中。再次,社会科学研究者既对政治保持一定的批评态度,但同时又为政府决策和公共政策的制定进行论证,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为政治文明和社会进步作出应有贡献。
学术评价不搞“一刀切”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范式的转换,对社会科学研究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讨论的焦点集中在如何评价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上。有些学者认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应当以论文和著作作为评价的标准,学者应当远离政治与社会,要具有传统知识分子的批评精神,成为人格独立的公共知识分子。另有学者则认为,人文社会科学不仅要在纯粹学术研究方面有所作为,而且要主动为国家和社会服务,要将自己的知识转化为应用对策研究,只有这样才符合社会科学发展的规律。
可以说,上述观点都有合理性,学术界产生意见分歧的原因是将某种观点绝对化,没有从研究范式的转换角度来辩证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人文社会科学发展受客观条件制约,加上研究方法落后,所以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在基础研究方面,方法落后,原创性不够,国际化程度低,没有形成具有中国特点的哲学流派,虽然每年有大量论著问世,但真正具有学术价值的论著不多,大多数是低水平重复。在应用和对策研究方面,由于基础研究薄弱,社会科学研究面对复杂的社会问题显得力不从心,学者不熟悉对策研究,问题意识欠缺,往往站在决策者的角度或者批评者的角度来观察问题,而不是站在知识提供者的角度来为决策者提供可行性方案。这些现象说明我国的社会科学研究在知识分子共同体内还没有最终形成新的研究范式。
我国的社会科学管理政策应当实行二元政策导向,对基础研究的政策应当重视原创性研究成果的产出,社会科学研究应当运用新的方法在哲学层面上实行创新,从事基础研究的学者除具备优良的学术素养和扎实的学术功底外,还要有强烈的学术兴趣和追求。国家各类科研基金项目应当设立重大基础研究课题和研究方向,支持这些学者进行原创性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应当对已经取得明显学术成效的基础研究成果进行后期资助。高等学校在职称评审、人才奖励计划的科研政策上,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学者不能以科研经费多少、项目数多少来设置门槛,而应当以原创性成果和高水平成果的多少作为评价标准。从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律来看,能够在基础研究方面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学者并不多,因此多数社会科学研究者应当为国家公共政策制定和社会服务方面提供知识产品,此类研究成果从其知识含量来看自然不如基础研究成果,但它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并不亚于基础研究,简单地用一个标准来衡量应用对策研究和基础研究的价值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合理的。
对应用对策研究的政策导向自然不同于基础研究,国家各类科研项目大量应当是应用对策研究项目,科研管理政策不在于判断应用对策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而应当侧重于对策研究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以及方案的可行性。高等学校应当在职称评审、人才奖励计划等政策上,对从事应用研究的学者提出经费数和项目量的要求,更加注重这些学者为国家和社会服务的水平和效果。
二元政策导向的目的在于使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标准符合社会科学的规律,而不是以一元的标准来衡量所有的学者和学术研究成果,即不搞“一刀切”。促使从事基础研究的学者克服急功近利的思想,通过较长时间的努力取得高水平的理论成果;促使从事应用研究的学者运用新的研究方法和手段,解决国家和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产出高质量的应用对策研究报告,达到进一步繁荣我国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的目标。
学者肩负社会责任
政策导向要取得明显的成效,还须依靠学者组成的学术共同体的社会责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不是为研究而研究,也不是为名利而研究,而是为国家和社会服务,为人的全面发展服务,为公众提供知识产品服务。
学者的社会责任包括学者的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和学术共同体的行为准则等内容。要产出高水平的学术成果,为国家和社会服务,首先必须要有良好的学术道德。不仅要克服强烈的功利主义思想,形成良好的学术气氛,而且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学风,坚决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高等学校和各类学术组织应当为完善学术道德在制度层面进行建设。学者的学术道德决定了他是否具有社会责任感,一个学术不端的学者是不能够承载为国家和社会服务的责任的。其次要遵循学术规范。学术研究的高质量建立在严格的学术规范基础之上,应当吸收发达国家以及国际上通用的学术规范,使基础研究不断创新,走国际化的道路。高等学校和学术组织要高度重视学术规范的建设,使社会科学研究者成为学术规范建设的主体。
学者的社会责任除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要求外,还要有服务国家和社会的意识。国家和民族的振兴,必须要有文化和教育的振兴,而文化和教育的振兴是社会科学研究者的使命。不论是基础研究还是应用研究,在服务国家和社会需求、服务人本身方面没有区别。原创性研究成果代表国家的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和研究实力,是哲学和社会科学繁荣的基础。应用对策研究代表运用知识解决国家和社会需求的能力,是直接服务于社会的体现。因此,学者的社会责任表现在强烈的服务于国家和社会的意识,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通过产出高水平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繁荣国家的哲学和社会科学而贡献力量。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社科处)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版权声明: 本站原创内容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环球美术网www.caanets.com”;本站发布内容部分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