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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吟】象牙塔里岂容“蛀虫”藏身——走出科研腐败的泥沼

2017-01-22 09:22:03 
 

昔日的学术净土,如今却时常被曝藏匿贪腐犯罪。一些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的知名教授、顶尖科研人员,并不是因为科研成果为人所熟知,却由于科研腐败被查进入公众视线。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学术净土变得如此不堪?

  近年来,国家在科研经费上增加投入,使一些高校、科研院所财大气粗。一些知名教授、科研人员,往往手握大量科研经费,他们原本是科技进步的推动者,可一部分人在拿到科研经费后,不把心思花到科研成果上,却通过各种形式巧立名目花钱,甚至将经费收入自己的腰包。

  借壳套现、重复申报、虚列劳务费用、收集发票冲账,本应花在刀刃上的科研经费,成为某些人的“提款机”和中饱私囊的财源。那些隐身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蛀虫”,蚕食着科研净土,也恶化了学术生态。

  案发:巨额贪污终入狱

  在50岁以前,浙江大学原教授陈英旭的职业生涯很顺畅。

  作为国内水环境治理领域的知名学者,陈英旭头顶诸多学术光环。1990年,陈英旭获得浙江农业大学(后并入浙江大学)博士学位。他曾先后任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常务副院长、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院长,也是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才、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这样一位知名学者,却一步错步步错,陷入科研腐败的泥沼,因贪污945万余元站到了被告席上。2014年1月,陈英旭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陈英旭的出事,源于2008年获得立项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太湖流域苕溪农业面源污染河流综合整治技术集成与示范工程”。

  “苕溪课题”隶属于“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这是我国迄今为止资金投入总量最大的环境科研项目。“苕溪课题”由陈英旭担任总负责人,下设10个子课题,初衷是为太湖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该课题总经费高达3.135亿元,其中国家拨付经费1.0544亿元。

  陈英旭利用课题总负责人的身份,将两家关联公司——杭州高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波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这两家公司工商登记上的股东都是挂名的,其实际控制人都是陈英旭,平时运营则让学生来管理。

  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陈英旭以承接子课题部分项目任务的名义,将课题经费交由波易公司、高博公司支配使用,并授意其学生提取科研经费,主要用于增资和套现。表面上,高博公司和波易公司共计870.73万元科研经费使用后,账面上只剩268.25元,实际上,是其利用假发票冲抵等方式做假账。波易公司没有任何在水专项上的开支,而高博公司绝大多数列支的开支都不是用于水专项支出。这些课题经费,大部分进入了陈英旭的口袋。

  陈英旭明白,按照纵向科研课题经费的使用规定,用不完的科研经费需归还国家。可是,既然把课题经费申请来了,他不可能再还回去。此后,陈英旭指使学生通过创达公司、溢科公司等单位伪造合同,利用开具虚假发票等手段,陆续将巨额专项科研经费占为己有。

  杭州市中院在判决书中认定,陈英旭身为国有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苕溪课题”总负责人的职务便利,采用编制虚假预算、虚假发票冲账,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国拨科研经费900余万元冲账套取,为己所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鉴于陈英旭在立案前全部退交赃款,未给国家造成实际损失等情况,法院酌情从轻处罚,但对锒铛入狱的陈英旭来说,原本光明的学术生涯却再也回不来了。

    手法:五花八门“吃经费”

  全国政协的一份统计材料显示,2013年,全国公共财政科技支出超过5000亿元,而1978年这一数据仅为52亿多元。不到40年,我国的财政科技投入增长近100倍。但投入重金的科研事业,获得的学术成果和技术创新却不尽人意,其中一大原因就是科研经费使用混乱无序。

  近年来科研经费尤其是来自国家、省市布置的纵向课题经费增加,但大量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被用于吃喝玩乐,甚至流入个人腰包。近几年,科研腐败案件频频见诸报端,多位知名学者陷入腐败丑闻。

  今年10月10日,科技部党组通报,国家审计署2012年4月审计发现,5所大学7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目前已有8人被查处,其中包括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等知名学者。

  头顶“中国最年轻的工程院院士”“中国动物克隆体系创始人”等光环,担任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经费约200亿元的重大科研专项副总工程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因侵吞科研经费被批捕。

  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原执行院长宋茂强,在2010年至2011年负责科研课题期间,编造劳务人员名单冒领劳务费,将68万元科研经费据为己有,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厦门大学教授何孝星、林伯强负责的课题组,使用与课题无关的票据报销科研经费。2013年12月,厦门大学给予何孝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给予林伯强行政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12万元被退回。

  北京中医药大学原教授李澎涛、王新月夫妇,涉嫌贪污264万元被移送司法机关;山东大学刘兆平骗取公款341.8万元,被判刑13年……

  从曝光的科研腐败案件中不难发现,造假套取科研经费的手段五花八门:借壳套现、重复申报、虚列劳务费用、虚假发票冲账……在相关科研经费腐败案中,“吃经费”已成为公开的秘密。

  据了解,目前科研经费仍采取支出取得凭证后手工报销的传统方式,报销的票据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很难审核。有些科研人员购买资料、设备的同时购买私人用品,有人拿来私家车加油发票、洗浴中心发票,甚至是与情人开房的发票……科研经费成了啥都可以往里装的“筐”,吃喝玩乐均能报销。这不仅造成了财政资金极大浪费,更恶化了科研环境。

  反思:科研腐败零容忍

  频频发生的科研腐败案件,除了部分科研人员的个人道德因素外,更暴露出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的制度性漏洞。事实上,科研腐败从课题立项时就已现出端倪。

  在我国,只有申请课题成功,才能获得经费资助。由资深教授、学科带头人等担任的课题组长,在科研项目申请和科研活动中起到了核心作用,不少课题组长一人就对课题的人、财、物拥有绝对的话语权,旁人难以插手。

  尽管高校内部对科研经费的使用监管都有规定,但实际上,不少学校对科研资金的默认态度,是谁弄到课题就是谁的钱。学校除提取一部分管理费外,科研经费几乎就是课题负责人的私有财产。不少高校教授手中掌握大量科研资金,这也是很多高校学生喜欢称导师为“老板”的原因之一。

  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科研经费开销存在随意性大、使用不透明等问题,腐败已成为高悬在一些科研人员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有专家指出科研腐败的“三宗罪”:一是立项,科研申报不拼实力拼关系”;二是财务,经费花不完,报销靠造假;三是审查,课题验收走过场,成果如何没人管。

  目前在科研领域,我国还没有一部关于科研项目立项、审批、经费使用、监管责任的法律。科研项目立项、经费使用管理、项目审查监管的整个链条,因缺乏必要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约束,仍旧在惯性的监管缺位环境下运行。

  有专家表示,遏制科研腐败蔓延,需要加强对科研经费的审批,将各种名目的补贴与人员费用列在明处,同时加强并完善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审计与监督机制,让科研经费的审批与开支更加规范。改革科研经费分配方式,让科研人员从“申请经费”中解放出来,有更多精力专心研究工作。同时要健全问责制度,引入公正、公平、公开的专家评审制度,有效遏止科研乱象。

  改变,已然出现。

  今年10月,由科技部、财政部共同起草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已批准即将发布实施。《方案》提出,政府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而是通过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宏观统筹,具体委托专业机构来管理。这意味着我国科技投入的管理将出现巨大转折。

  反腐,正以零容忍的姿态亮相科研领域。

  ■ 专家观点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要堵住科研经费“黑洞”,需要改革科研体制,包括取消“科研提成”,对科研人员实行阳光化的“年薪制”,避免科研人员靠课题经费致富;建立科研经费使用的信息公开机制;打破行政主导科研资源配置的模式,实行学术本位管理。否则,科研经费只会养肥一批“蛀虫”,败坏学术肌体。

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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