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打假成了中国科技界最热闹的话题,这显然是很不正常的。因为科学技术是选优,可而打假却是比烂。要是大家的兴奋点是打假,就别指望在科研上干出什么正经事。
作为曾经在国内现旅居海外的一知识分子,我想心平气和谈谈中国的学术不端,看看这事有多严重,到底该怎么治理。
其实有些很热闹的话题,比如假学历、假文凭、假资历等,严格地讲并不属于学术不端。只要人事部门稍微用点心,用假文凭骗职位的事就不可能发生。在美国大学里当过教授的都知道,人事部门会核对每个录用人员简历上列出的所有学历和经历,要求简历上列出的所有学校由校方将成绩单直接寄到录用单位的人事部门,没有造假的余地。对资历的审核也一样,人事部门有时会雇用专门的侦探公司把录用人员的所有经历都查清楚。因为有了这样严格的系统保证,每个人才能非常在乎自己的信誉,保证信用社会的正常运作。
什么是学术不端呢?顾名思义,指不但是发生在学术界而且和学术有关的不端现象,如抄袭剽窃、一稿多投、伪造数据、用不公平的手段影响文章审核、经费分配、评职升级和获得荣誉等。我以为中国的学术不端很多是被不恰当的政策逼出来的。人都有自尊,受过教育还在教育人的人,如果不是不得已,谁愿意干不端的事?可我们大学里的评价体系有时确实不切实际。本科生要写毕业论文,他们就那么点时间,很多还没有合格的科研训练,非要写文章,不就把他们逼上左道旁门了吗?所以我们从本科生毕业论文开始就在逼学生抄袭作假。规定博士生甚至硕士生必须发够多少多少文章才能毕业,其实就是对导师和学术委员会的不信任。为了发文章按时毕业,那就什么招数都使吧。我们把学生都教坏了,还能指望他们成为教授后能干什么好事?恕我直言,这些年大学扩招,许多增加的大学老师学历学位是高了,可教育和训练并没能同步提高。提职、升级有都需要文章,都要报项目。糟糕的是许多大学还有发文章就发奖金的政策,促进恶性竞争逼得有些人只好铤而走险了。有些单位的领导,不但从事行政管理工作,还愿意名义上兼任科研工作。他们的地位决定了他们在经费分配和获得荣誉上有天然优势,这就逼得有些科研第一线的科技人员不得不用自己的成果去讨好领导换取较好的经费科研条件。在这样的环境下,一般的群众会想,领导都这样,我们不端有什么了不起?这样必然加剧道德水准下降。所以要想从根上制止学术不端,应该从高校政策和管理制度上改进。这里我就不展开谈了,我会写一篇文章专门谈怎样改进高校管理。
那么中国的学术不端究竟有多严重?有人为了不同目的会说得很严重。可我认为,与其他领域也存在的问题相比,学术不端并非一枝独秀,不该漠视可也没有必要夸大。既然别的领域打击腐败不能允许黑社会似的私人行刑,那么,打击学术不端也必须改进制度,建立规矩并遵守规矩,政府和学术共同体不能支持所谓私人学术打假。
科学领域还有一个别的领域不可比的优势,就是科学是选优,它有自我净化功能。假的东西即使能发表,一旦被后继者发现是是假的,后来的研究人员就不会继续做下去。所以没有必要无限夸大学术不端的负面影响。学术界尤其是自然科学界,总是由有价值的东西领导的,也只有价值的东西才能长存下去,才能影响影响科学的发展。就象淘金一样,沙子会冲掉,只有金子会留下来。
什么才是一个科技工作者的学术贡献?最简单也是最愚蠢的衡量就是发了多少篇文章;高级点的看发了多少篇高级期刊上的文章;真正懂行的不是这样,而是告诉你某个工作是谁干的。没多少人知道爱因斯坦发过几篇文章,可都知道相对论是他干的。而且,评价一个人的贡献,不是他文章的平均水平,不是有没有错过甚至作没作过假(爱因斯坦发表过同行评论是错误的文章),而是最高水平的工作(选优)。八十年代曾看过看过布莱希特的话剧《伽利略》。里面的故事让我印象深刻。伽利略在听说别处已经制造出望远镜后,赶紧制造并声称自己发明了望远镜。按照现在的、哪怕当时的标准,这是学术不端的典型。可谁能否认伽利略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科学家之一?在被指责学术作假时,伽利略申辩的理由是他要好待遇,要吃肉,才能集中精力搞研究。有意思的是那些后来逼迫伽利略放弃日心说的恶棍当初曾义正词严指责伽利略做假。所以在政策存在较大缺陷时,要是有人发点纯粹是为了对付政策的没有价值的文章,只要程序正确,也请宽容对待,有错误也不必无限上纲。科学,不是给出一个永恒存在的真理,而是给永远存在的错误在不断地划定着界限(布莱希特《伽利略》)。基于这样的共识,发达国家里的学术批评是一件很慎重的事情,不能由外行来判断,只能在学术共同体内按照共同遵守的原则解决。学术界有自己的玩法,是在选优,和法庭上比烂的玩法不一样。美国法庭上有陪审团制度,陪审团成员用他们的直觉判断是非。可能想象学术界也搞陪审团制度吗?能想象一群连微分都没听说过的人在学术的法庭上当陪审员判断一个数学教授有没有抄袭吗?要是这种便宜的搞法在学术界能成,很多发达国家早搞了。
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机构治理学术不端?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先看看什么人在做学术研究。在学术界生存下来的是从大学、研究生、博士生、博士后一批批淘汰后留下的。博士毕业平均年龄至少三十了。做了几年博士后有了自己的实验室该冲着四十去了。要是被无端指控耽误几年,经费中断名声搞臭了后续还能搞科研吗?要是被错误的打成学术不端丢掉工作,他还能干什么?所以不能支持一封匿名信查一年的事,不能支持无端指控。即使对有真凭实据实名举报,也要保密和公平的调查,给当事人足够的解释机会。这是双向(dual)的处理机构。没有双向的处理机构,不可能有公平的判断和处理程序,按照不公平的程序就是处理了也可能逼得当事人走极端,对处理者和被处理者都是一种巨大的危险,不利于建设和谐社会。
所以建立一个双向的处理机构事关重大,处理机构应该对学术界是建设性(constructive)而不是破坏性(destructive)的。学术队伍的建立和建栋房子一样,要经过一砖一瓦长年辛苦建设。而破坏这栋房子搞点炸药就成。炸是很爽,可炸完了什么也剩不下。这是流氓无产阶级才愿意干的事,他们没资格选优却乐于看到有人比他们还烂。搞臭一个人的名声很容易,可洗刷被搞臭的名声就难上加难了。要是鼓励扒粪式的打假,真正的学者不会比流言制造者更有公信力。文革中多少优秀的人才在无知又充满义愤的群众运动面前显得那样无能为力以至选择轻生,这种教训对我们民族都该是铭心刻骨的。所以建设性的处理机构才是学术界需要的。这个机构应该对真正的学术不端有敏锐地鉴查能力,把腐坏部分剔出学术机体,给造假者恰当的处理而不是游街示众(就如同学生违反校规受相应处分一样),又能保护无辜的科研人员不被构陷打击。处理机构应该符合下列要求并做以下工作:
一、必须与举报方和被举报方都无利益关系或利益冲突;
二、不能通过治理学术不端获取政治经济或名声上的好处;
三、只接受实名举报并为举报方保密,充份听取举报方的意见、获取和分析提供的证据,保证对任何举报有正式答复;
四、为被举报方(当事人)保密,并秘密调查;
五、公平组织调查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必须是相关领域的并尽量与当事双方无利害或利益关联的专家;
六、让当事人充分答辩和解释;
七、充分取证后由调查委员会独立决定举报是否成立。如果存在问题,决定问题的性质到底是造假抄袭还是无心之错;
八、按照规定向有关权力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通知举报人及当事人。只在相关人员中宣布结论而不扩大传播范围;
九、保护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与学术单位和学术管理部门一起,对不合程序的无端指控一律不予理睬。对科技共同体内用非正常手段打击异己的人进行调查并根据结果向有关权力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对中伤科研人员的流言蜚语在受害人的要求下进行调查并做出权威性的结论并公开反应。
显然,能满足这些条件并开展上述工作的机构只能在由学术管理部门组织并在学术共同体内部构建并不断改进完善。科技共同体内的人员也必须遵守共同的原则:只向正式的处理机构举报学术不端。原因很简单,要是有人借助非正常手段打击异己,报复的手段迟早会落到自己身上。只有制度建设上的保证,才能在清除学术不端同时,还保护科研人员不被谣言伤害,使中国科技界把注意力集中到真正的科研上来。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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