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科研经费配置不是如此失衡,体制内外两个科研世界之间资金再平衡运作的必要性是否就会大大降低?
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教授李宁因涉嫌将其承担的项目经费转移至其个人名下公司,被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带走调查。据了解,李宁原任中国农业大学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被誉为“中国动物转基因克隆研究领军人物”,曾主持从国家到地方,从科研部到农业部,从国内到中外合作的大量重大项目,掌握着巨额科研经费。
将项目经费用于个人投资开办高科技企业,属于典型的挪用科研经费,涉嫌贪污公款。在国家急切希望科研工作者发挥所长,以创造性的活动为中国赶上世界先进水平贡献聪明才智,而我国一流科研队伍人才不足,科研经费仍显紧张的背景下,李宁的所作所为给国家、科研事业和其个人所带来的损失,令人扼腕。正是出于同样的心情,媒体纷纷总结李宁出事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确实,近年来科技界屡屡爆发丑闻,类似挪用科研经费的行为一再曝光,足以说明问题出在个人身上,但根子却在现行的科研体制尤其是科研经费管理上。然而,问题是,笼而统之的“体制原因”并不足以让人找到李宁等极少数科研领军人物违法的真正原因,更无助于从根本上避免更多的李宁走上同样的道路。
为此,我们需要换一个角度思考问题,不是拘泥于李宁挪用科研经费之错,而是追问李宁用科研经费所开设的企业是否同样取得了科研成果,是否在科研同市场相结合上做得更好?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杜绝类似李宁那样的挪用科研经费的行为,显然就不是简单加强经费监管的问题,而是如何配置经费才能让中国科研不分体制内外都能取得长足发展的问题。
中国科研经费拨付体制的最大问题不是所谓的“小钱大审,大钱小审”,因为审核不严而导致拨款过多,从而留下挪用的巨大空间,也不是刚性规定经费使用时间,导致科研人员不得不突击使用资金,进而造成巨大资源浪费,甚至也不是专家圈子中人自己定课题立项,自己定课题中标者,自己承接课题,自己评审课题,而是找到打破这个“内循环”的起点,即如何把科研活力、财力和能力最大限度地还给企业本身,让企业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通过创新,优胜劣汰,在提高企业自身科技能级的同时,提升整个国家的科技实力。
就拿转基因专项来说,国家一次性投入就达200多亿元,最多的时候每年都有二三十亿元的预算,一个课题组轻易可以拿到几百万元。在相信“用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的当下,国家的大投入,看似对科技事业发展的最大支持,实际上这些经费主要还是通过各种税费渠道来自企业和国民的劳动所得。在“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策略下,民间点滴资源都被聚集到行政主导的国家科研体制之内,结果造成了一方面民间包括市场化机构科研经费和人员缺乏,另一方面体制内资金和人才都浪费惊人的局面。如果科研经费配置不是如此失衡,体制内外两个科研世界之间资金再平衡运作的必要性是否就会大大降低?
只要法律在,惩罚李宁挪用经费的行为不但必须,而且相对简单。但要让李宁这样的科研人员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智慧,产出对国家,对中国科研事业,对中国企业和中国科研工作者自身发展的正效益,必须考虑对现行科研体制作重大改革:既然钱已经不是问题了,是否仍有必要通过国家集中规模巨大的资源来推进科研?在科研领域有否可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上发挥决定性作用”?当下越来越强的“军工技术开发民营化、民用化”势头是否预示着未来的发展方向?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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