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师范大学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出自《论语·为政》, 原文是:“子曰:‘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段话以往通行的解释是: 孔子说:“由呀,我教给你的,你知道了吗?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才是智慧啊!”曾仕强则认为,以往的这种解释是“太小看孔子了”。他认为“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意思是说:“就算你知道,如果这个人不该知道,你也不能说你知道,要看人。”曾仕强并以他在曲阜孔子老家听到的一个故事作注释来说明他的观点。
有一天,孔子的一个学生在门外扫地,来了一个客人问他:“你是谁啊?”他很自豪地说:“我是
我也听说过一个类似的民间故事:有两个人吵得不可开交,一个坚持说三七二十二,另一个认为是三七二十一。为此,他们到县衙找县官评理。结果是,县官将说三七二十一的人打了一顿板子,而将说三七二十二的人放走。挨打的人很不服气地说:“明明是我的对,你为什么还要打我?”县官说:“你明明知道三七二十一,为什么还要跟一个说三七二十二的人争辩呢?”说三七二十一的人听后心悦诚服,觉得自己不应该和一个不值得争论的人去作无谓的争论。其情节、内蕴和曾仕强所述非常相似。可见曾仕强《论语》新解的“智慧”具有哲理性和普遍的启示意义。
“知之为知之”新解给人最重要的启示,是让人领悟到不要作无谓的争论,这在日常生活中是这样,在学术争鸣中更是如此。比如,一些人为哗众取宠而故意做的“学术”翻案文章(如有人为“汉奸文学”翻案),一些人为“学术”炒作而故意与名家争鸣(如有人刻意贬损鲁迅),一些人为争鸣而争鸣因而提出伪命题(美学争论中就出现过不少无意义的命题),一些人为考证而考证因而得出无价值的结论(如有人对《红楼梦》中贾母的每次宴乐排出座次),等等,我们都应该不予回应,甚至应该不予理睬。我们要珍爱生命,珍惜时间。人生苦短,如白驹过隙,我们应将有限的、一寸光阴一寸金的时间花在有意义的事情之上,学者应将宝贵的时间花在有意义的学术问题的探讨上,应选择有意义的学术问题进行学术争鸣。从这个角度上来说,“知之为知之”新解,在社会和人生领域具有促使人目光向前、把握自我、珍惜时光、珍爱生命的引导作用;在学术研究领域则具有要求学者敬畏学术、尊重学术、献身学术、自觉选择真正有价值的课题来研究、选择真正有价值的论题来争论的重要启示意义。
那么,这样是否是向错误低头,不坚持真理呢?曾仕强说了“只要你会用,你可以多活十年”,然后才有可能去坚持真理。怎样才是会用呢?当“看”到争论是没有意义的时候,就不要争论,免得伤神又耽误时间。关于这点,德国哲学家康德也曾发表过类似的看法,阿尔泰·古留加在《康德传》中说:“康德本人只是在极少的情况下才对自己的论敌作出答复。学术争论只有在能够讲出某种新东西的时候才是有意思的。”康德不愿意为了费力不讨好的无谓争论而耽搁新课题的研究,他是一个将自己一生都奉献给学术的人。另外,当争论是有意义的,也应“智斗”,要注意方式、方法,随机应变,只有这样,才能生存和坚持真理,否则就会“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了。这也是我理解曾仕强为什么说以往对“知之为知之”的解释是“小看了孔子”的地方。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录入编辑: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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