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评价,涉及对学术人才、学科发展、学术成果、学术机构的业绩、水平、研究能力和综合实力的评价,评价的结果与学科的设置、研究机构的建撤、课题的立项、科研经费的投入、研究人员与教师职称的评定、高校与研究院所的学术地位等,都具有直接的、重要的关系。因此,一个健全的学术评价机制,将有利于科学研究事业的可持续与和谐发展;反之,学术评价机制的缺陷和弊病,将对科学研究事业和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产生负面和消极的影响。本文将以引起学术界瞩目的“原创奖”为例,以学术评价机制创新作为切入点,从学术评价的现状与问题、华东师范大学以“原创奖”倡导学术创新的实践、对学术创新和学术评价机制创新可行性的思考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期在实践上解决学术评价中存在的有违“公开、公平、公正”的弊端,推进学术评价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一 学术评价的现状与问题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我国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基础学科研究引向纵深,应用学科研究取得突破,研究队伍形成“五路大军”,一大批学术人才活跃在各个学科,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为三十年来中国经济、社会、文化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文化支持。其中,新的科研体制、机制的建构,包括学术评价体系的建立,从科研事业内部,促成了上述人才队伍的形成和研究成果的取得。但是,改革是一种探索,学术评价体系在多年的运行中,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已经严重地影响了科研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这些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现象。
(一)以数量取代质量的评价体系与标准
这个现象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职称评定。在教师和研究人员的职称评定中,以科研成果的数量作为入门线,这在当前我国高校以及研究机构中是一种通行的做法。对科研成果的评价本应以学术理论价值或者应用价值为标准,但是,定性评价有其衡量标准难以确定、易受评价者的主观意识影响等问题,而量化的评价,即以数量为标准进行评价,则比较容易操作,且操作过程比较简单。完备的评价方法,应该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才能得到科学、合理、公正的结果。但是,目前职称评定的现状是:对被评审者科研成果的质量衡量弹性大、标准模糊,除了“破格晋升”、“打擂台”等场合科研成果的质量被突出强调以外,大量的、一般的职称评审中,专家对科研成果的审阅和评价意见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比起数量上的衡量标准则显得刚性不足,柔性有余。于是,论文篇数、专著本数不但成为评审的入门线,而且也在许多高校和研究机构,成为了能否评上教授或研究员的至关重要的决定性因素。久而久之,这种职称评定上的学术评价机制,从客观上导向了对数量的片面追求,以致造成数量代替质量的弊病。由此带来的更严重的后果,就是学术研究最核心的创新性价值不被重视,以量取胜却错误地成为一种目标追求。
2.教师考核。在我国高等院校,对教师的年度业务考核,基本上是两项工作: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考核的要求一般是,教师要完成基本的教学任务(若干课时),并要完成(发表或出版)若干篇(部)学术论文或学术专著、教材,有的还规定要有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在这一对教师的年度业务考核中,量的衡量更被置于突出的位置上,或者说基本上就是对数量的计算:够数就合格,不足数就为不合格。应该说,教学工作以量计算有着一定的合理性,但科研工作完全以论文发表和著作出版的数量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应该说是一个误区。在这种考核方法中,一篇重量级论文与一篇平庸之作被等量齐观,而十篇平庸之作、雷同之作甚至存在抄袭嫌疑之作,在年度考核中肯定将轻松过关,不会受到任何价值质疑。这种教师的考核机制,在很大程度上误导为应对考核而单一追求成果数量,而忽略了研究成果本身应有的内在学术价值。
3.学校评估。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先后涌现出一批非政府的评估机构,对国内现有的高校进行排名,公布“大学排行榜”,其评估的依据几乎都是以数量为主。此类评价的存在,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影响社会评价、国家的资源分配、生源质量等,对学校的生存和发展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对高等院校造成极大的压力。从某种程度上说,大学排行榜是将大学对科研成果的量化要求推向了极端。①近几年来,虽然对大学排行榜的质疑之声越来越大,但是,即使学校领导可以以“平常心”或者不屑的态度对待之,但是,对名次下滑的担忧所造成的无形的压力还是严重存在。因此,为追求在排行榜上名次靠前,创设各种机制来鞭策教师和研究人员多发论文、增添数量,就成为各所高校、特别是一些急于发展的高校的一种普遍行为。
(二)片面追求数量导致学风不正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创新更是学术的灵魂。任何学术成果,创新是最重要的核心价值。但长期以来,由于基于以上三方面存在的学术评价机制中的数量追求压制了应有的创新导向,学风不正、成果质量下降就势在必然。其表现主要有两方面。
1.低水平重复。评价标准是行为的导向。由于现行的学术评价体系重数量、轻质量,因此大量研究成果缺乏对创新的基本追求,论文、专著的思想内涵就被形式上的“论著”所代替。在对篇目数量的追求中,如何在学术上寻找新的学术空白、如何在难题上攻坚克难、如何对学术发展作出贡献等等,就下降到无暇顾及的地步。相反,资料现成、观点因循、人云亦云的“论著”因其省却了资料挖掘、思维创新的艰苦过程,出手快、省心省力,于是,低水平的平庸之作就充斥着学术界。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看,在三十年来呈现一派学术繁荣、重大的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不断涌现的同时,大量的低水平重复的“科研成果”泛滥成灾。这是中国学术的悲哀。
2.抄袭、剽窃。当对科学研究的质的追求以及对创新的追求被忽略的时候,科学研究的本质以及其神圣性也就必然会遭到挑战。当学术良心越过道德和法律的底线,抄袭、剽窃这种学术造假现象就应运而生。②近几年来屡屡出现的学术造假事件,使我们看到了当前学风问题的严重性。对学术上的抄袭、剽窃行为,许多高校以“零容忍”的态度,明确表示要一查到底,一经确认则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此的网络监督也正在发挥极大的作用。然而,要真正地、彻底地杜绝学术上的抄袭、剽窃现象,则更应从制度建设着手,包括完善学术评价机制,从根本上消除学术造假的利益驱动力。
(三)评审机制的不完善导致学术典范的可信度下降
当前,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涉及评价的大致有以下几种:一是公开发表和出版的论文、著作;二是被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采纳的研究报告(其中含获领导批示的内部探讨成果);三是公开出版的影像制品等。对上述成果的质量评价,采取怎样的评价标准和评审方式,始终受到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对学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
目前对成果评奖的评价标准看起来比较全面,譬如,在提出创新要求的同时,还要求“阐述系统性、论证严谨性、引证规范性、研究工作的难易度、资料收集处理的难易度”等等,似乎非常科学、客观、公正。但是,类似全面的评价标准,其产生的效果并不理想,尤其是在学术风气整体下滑的状态中,这样的多头并存,其结果反而令申报者和评审者都会造成方向迷失、难以把握,最终使获奖成果的正面效应不能达到应有的典范意义。
在成果评奖中,监督机制是客观、公正的基本前提与保证,能从制度层面上有效地遏制操作过程中的不公。目前在成果评奖等学术评价中,均强调“公开、公平、公正”。而事实上,对“三公”的理解并没有统一的尺度,因此在实际的操作规程中,如何体现“三公”就难以得到制度上的保障。尤其从整体上说,我们在评审程序中缺乏严格意义上的透明、监督以及学者的广泛参与,以致评审逐渐成为少数专家的事,甚至产生评奖者“制造权力”的非议,致使学术评奖活动的公信力大为降低。
二 华东师范大学以“原创奖”倡导学术创新的实践
以上学术评价中的负面现象,引起了学术界乃至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以“公开、公平、公正”来衡量,现行的学术评价体系存在较严重的缺陷,由此,对高校教师(也包括基础教育教师)、研究人员的成果认定、职称评定,对优秀科研成果奖的评选,对博士点建立的评价,对高校教学和科研水平的评价以及对高校的综合性评价等等,都产生了消极的影响。对此,引起了社会广泛的批评和讨论。我们看到,在社会对学术评价体系负面问题的批评中,较多的是现状揭示和成因分析,也有的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建议。但是,比较缺少的是对新的体系的理论建构,更缺少对新的模式的探索性实践。为此,华东师范大学在经过六年的思考和筹备后,以“原创奖”的形式,尝试了一种以“学术创新”为价值评判标准,以程序“公开、公平、公正”为宗旨的全新的学术评价实践,受到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原创奖”的提出,始于2002年华东师范大学举行的社科工作大会。当时,一方面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在全国形成了浩大的声势;另一方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创新性不断地受到了学界的质疑。作为拥有深厚的人文学术底蕴的华东师范大学,希望通过繁荣计划的实施,提升自身的学术创新能力。但是,我们在制定繁荣计划的过程中,又深深感到,学术评价机制的创新与学术创新同等重要,换言之,没有评价机制的创新,对创新的评价将缺乏必要的平台。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逐步形成了“原创奖”的理念。“原创奖”在评审设计上有两个着重点。一是注重评价方法的创新。针对学术评价不公正、不透明、“暗箱操作”等现象,倡导从形式上确保评审的公正、公开、公平性;二是注重评价指标的创新,针对学术界存在的心态浮躁、急功近利、低水平重复、抄袭、剽窃等现象,倡导学术评价由片面地追求数量向追求质量转变,重视学术成果的核心价值。从思想的火花到正式实施,前后历经六年的时间,其间不断地思考、寻找实现评价机制创新的途径和操作程序。于2008年正式评选“原创奖”,除了各项筹备工作的落实和完成之外,还在于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改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提出所产生的契机。站在哲学社会科学大发展的又一个新的起点上,为该校多年来对学术创新和学术评价的探索增添了付诸实施的勇气。以下是华东师范大学“原创奖”评选的具体做法。
(一)对成果的影响力和价值的广泛调查(新创设的程序)
现行的成果评审,限于评委会的十名左右专家。人员范围小使得偶然性增大,个人主观成分比重高,对成果评价的客观性难以保证。为此,在“原创奖”的评审过程中,设计了“广泛征求意见”的程序。具体做法是:(1)在反复听取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设计了一份调查问卷,对每一项申报的研究成果,在全国范围内随机邀请100名同领域学者,向他们发放问卷,从完成的有效问卷中,统计若干项重要的评价数据。为了使问卷符合预期的要求,在正式发放前,对问卷结果的可信度进行了样本实验,并作了必要的修改。(2)的问卷采取实名制,填写问卷的同领域学者均须填写真实姓名,确保问卷填写的真实性和填写者的认真度。
(二)专家通讯评审(现行程序)
采纳现行评审程序中合理、有效的做法,在全国范围内请10名非同行与同行专家,独立对申报成果进行通讯评审。专家依据评审表上的各类指标进行打分,评审表回收后,对每一申报成果给出综合平均分。上述问卷调查的结果和同行专家的评审结果,均提供给最终评审的评委会专家,供其参考。
(三)公开的、可旁听并可提问的评审会(创新做法)
在前期广泛调查和通讯评审的基础上,进入评审会程序。组成由11名来自不同学科的国内外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委会,负责最终的评审。
一般的评审,评委会所见均为书面材料,而申请者没有陈述的机会,评委与申请者也没有交流的机会,在相当的程度上影响评委对成果的全面判断。“原创奖”评审会创设评委会与申请者面对面交流的程序。评委会成员事先审读申报者提交的学术成果和相关材料,在此基础上,评委听取申请者的陈述,并进行评委与申请者公开的交流。
在申请者陈述程序上,规定每位申报者统一提供一份三千字的书面陈述给评委,统一聘请一名播音专业人士代读申请者的陈述。两个细节,是为了避免文字丰简和口才因素造成的非学术差异,体现细节层面程序的公正性。
陈述结束,进入互动交流程序。该过程中,特别邀请了华东师范大学的师生代表和新闻媒体参与全过程的旁听。除记者外,评审专家和旁听的师生都可以向申报者提问。
交流结束后,评委会进行独立的讨论和实名制投票,最终产生华东师范大学首届“原创奖”获奖作品。③
从华东师范大学筹备创设“原创奖”评选开始,就引发了学术界和新闻媒体非常大的关注。
对学术创新和学术评价机制创新可行性的思考
首届“原创奖”虽然是华东师范大学的一次学术成果评奖,但从学术界和新闻媒体的关切中可以看出,它的意义超越了一校之范畴。它从实践层面上证明,学术界和全社会讨论已久的学术创新问题和学术评价机制问题,可以不再停留于理论讨论或舆论批评的层面,而有了实践的可行性。以下是我们对此的几点思考。
(一)现行学术评价机制已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
俞吾金教授在“构建学术评价新机制论坛”上指出:“如果是研究性的专著,一定要有它新的东西,新的东西主要是与前人的同一个领域、同一个对象的研究成果的比较。只要它不提供新的东西,这东西就没意思……。总而言之,如果没有一点是新的,那么这个东西就是垃圾,没有必要去看。所以现在我们的中国文学史有六千多种⑤,我估计大部分都是垃圾,都是观点的重复。这些东西能够解决一个人的职称,能够提升一个人的学位,但是不能够推进学术……”在低水平重复成为学术界普遍现象,尤其是抄袭、剽窃等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问题并不仅为偶然事件时,其对科学研究事业造成的危害,就变得十分严重。而且,学术具有传承性质,学风不正如果成为流弊,则带来的负面影响将延续到将来。因此,我们迫切需要通过创设有效的新的机制来改变现状。换言之,为使学术回归正常形态,使学术研究走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创新并实践新的学术评价机制是一项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
《“真的”学术创新要求“好的”评价机制》——这是
(二)突出“原创”意在倡导学术研究“创新”的核心价值
创新就是创造、创意与创见。学术创新,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研究者对新资料的发掘、对新问题的探索、对已有理论的扬弃,产生新的学术观点、建构新的理论范式、推进学科理论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学术创新,既包括在前人基础上发掘的新论、新意、新知,也包括具有发现、发明意义的新创。而华东师范大学以“原创奖”为指称,则显示了突出学术研究的核心价值、对学术界普遍存在的创新力不足和忽视创新的一种有意识的反拨。
在华东师范大学历经六年的“原创奖”筹备和评选过程中,产生了对人文社会科学“原创奖”的三条获奖标准:政治观点正确;学术观点或研究方法具有学术界公认的创新性;产生重大的社会影响或在理论上取得重大突破。在具体解释何为“公认”、“创新”、“重大”时,还加上了“是否见解独到、是否填补空白、是否载入史册”的衡量标准。上述三条获奖标准,第一条和第三条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特征;第二条中的“具有学术界公认的创新性”,在制订时,经反复斟酌和修改,看似平常之语,却提炼出了“原创奖”的精髓。因其以“创新”这一科研成果的核心价值为取向,以“学术界公认”作为创新与否的客观衡量标准,并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的特征,所以也为其他的人文社会科学重大研究成果的评选,提供了一个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评判标准。
(三)以学术评价机制的创新来推进学术创新是一种行之有效的途径
评价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在以数量为导向的评价标准下,是难以倡导学术创新的。因为创新是一种质量价值,当数量价值被提升到具有决定性意义时,质量价值就注定会被忽视。因此,华东师范大学在力推“原创奖”的时候,没有空洞地、平面地提倡学术创新,而是将评审的程序公正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是以创设、探索新的、达到“三公”的评审程序来保障“原创奖”的顺利推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不但评审出来的学术成果具有“原创性”,而且新的评审程序的探索也具有“原创性”。这也是评审组织者出于更长远的、使评价体系具有更广适用性的考虑。一次“原创奖”的评选,获奖成果非常有限,但是,评奖所创设的学术评价方法却显示:简单的数量性评价体系是可以为学术创新的质量评价体系所代替的;我们的科研事业则期待着更多的创新之作,在良好的评价体系中源源不断地产生出来。
(四)“原创奖”评选的若干程序和评选标准具有普遍意义
华东师范大学在“原创奖”评选中,以创新为评价标准,以“公开、公平、公正”和程序透明、具有监督机制为程序规范,作了探索性的尝试,其实践对于学术创新和学术规范具有普遍意义。
1.学术评价中增设学术共同体的评价项目。针对学术评价的现状,许纪霖教授认为:“今天中国普遍存在的是一个量化的标准,量化标准说到底是行政意志。”学术评价机制的改变,既要从改变量化标准开始,更要从改变行政意志着手,依靠广大学者参与学术评价来提升学术共同体的质量。学术,是由单个学者或学者团队完成的科学研究行为,他们形成了一个学术共同体。童世骏教授指出:“无论是学术标准的质量,还是学术程序的质量,都取决于学术共同体的质量。”由此可以认为,学术评价不能仅靠少数专家,而应该由学术共同体来参与。为了尽快改变目前的学术评价现状,建议在评价程序中充分吸纳学术共同体的评价意见。如在学术成果评奖中,可以借助先进的网络手段,每一项成果邀请100名甚至更多的同学科或跨学科的学者参与评价,避免仅靠少数人评判可能带来的片面性。为了确保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应该实行评价者实名制。
2.学术评价中加大对“学术创新”的权重。评价基础研究的价值,重点应该看其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对学科的新贡献;评价应用研究的价值,重点应该看其是否研究并解决了新问题。总之,所有的科学研究都必须是一项创新行为,对创新的评审应该成为学术评价的核心指标。目前的学术评定打分表,虽然在若干类别中学术创新的比重最大,但是,在四、五个类别中突出重点还不够。因此,建议在各类学术成果评定中,重新调整各项评价指标的权重,加大学术创新的权重,突出学术研究的核心价值。其权重,应加大到学术创新具有一票否决的突出的作用。唯有这样,以数量取胜才会失去市场,学术创新才能真正成为学术界的共同追求。
(原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9年3期。录入编辑:乾乾)
版权声明: 本站原创内容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环球美术网www.caanets.com”;本站发布内容部分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