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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质疑时下盛行的一类学术评价制度

2017-02-11 09:20:32 
 

    当前学术失范的主要原因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学术人的自身道德,另一个是学术工作机制。与亿万中下层民众相比,学术人总是接受了更多的教育,生存状况总是要稍好一些,而且民族在他们身上寄托着立德、立言的希望,学术人理应具备高于普通民众的道德操守。我们暂且不论学术人是否有责任攀登“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样的至上境界,但学术人总应当有起码的自尊、自爱、自律,不作伪、不剽窃、不损人利己等,可以在当前迷信权力、迷信金钱的世风下坚守道德底线。遗憾的是,当前要作到这一点,也已经相当困难。情况之所以如此艰险,学术工作制度乃重要原因之一。邓小平当年曾经说过: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学术工作制度范围太大,笔者阅历有限,故仅局限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内,就涉及学术论著、学术成果、研究课题的评价制度,发表一点意见。正好笔者手头有一份某重点高校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以下简称“条件”)和“职称评审科研工作实绩量化统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资料。为了避免大而无当漫无边际的议论,在下拟采用“窥一斑,知全豹”的方法,针对该“条例”和“办法”作一次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的探究。据了解,东西南北已有许多高校,而且有越来越多的高校采取了与上述“条件”、“办法”大同小异的作法。对此,许多朋友和我同样不解,但又感到无可奈何。不过本人仍感到有抛砖引玉之必要,把问题摆出来,企望能引起关注。蔡元培、竺可桢、梅贻琦、陈序经等前辈教育家曾经积累了诸多管理学术的成功经验,尽管时过境迁,不能完全照搬,但我辈毕竟有责任继承这份宝贵遗产,在荆棘中摸索出一条生路。

      一、关于学术论文的评定

    当前各高校和社会科学院在制定学术职称晋升条例和考核教研人员年度业绩时,普遍采取根据论著得以发表出版的机构的级别来确定论著质量的办法。该“条件”的“评审教授职务必备条件”中就规定:“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8篇以上,其中有4篇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 或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以上,其中有2篇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并独立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与此对应,“办法”就公开发表的论文作出了如下量化赋值(见表1)。

      表1类别           报刊范围           得分

一类       社会科学综合性学术期刊         10

二类         一级学科权威期刊           6

三类          国内重要期刊            3

四类    其他列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的刊物    2

五类          一般省级刊物            1

 

 

    注:“中文核心期刊”主要指中国社会科学院(含中国科学院)及其研究所、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办、中央党校、全国性学会主办的学术性刊物;全国重点文科院校主办的及社会科学各学科公认的学术性刊物,并被收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这样的量化规定,应该说也是在现行体制下出于无奈、用心良苦的一种产物。在当下的职称评审机构缺乏足够的权威性、对论著质量自己也给不出个“说法”的情况下,无视量化,必然会使一些“高产作家”和有幸常在高档次刊物上发表论文的学术人认为吃亏了,于是纷纷在“管理科学化”的口号下制定了大同小异的量化方案。但是新问题又来了:学术论文的灵魂是它的思想学术水准;肉体可以量化,灵魂如何量化?笔者无意否认时下著名学术机构的大牌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在概率的意义上水准较高这一现实,但是,用创新争鸣、繁荣学术的目标指向稍加推敲,还是会发现这类规定中存在某些根本性的欠缺。

    首先,这种规定的潜台词是衙门与学术成正比:衙门越大,所办刊物的水平便越高,论文得分也就越多。按这样的标准,五四时代叱咤风云的《新青年》、《每周评论》、《独立评论》、《湘江评论》等民办刊物,甚至地方民办刊物,就没有资格入类,于是它所发表的论文也便“一分不值”;近些年来在学术界、知识界很受欢迎,口碑甚佳的诸多定期、不定期的刊物,例如《读书》、《战略与管理》、《三思评论》、《公共论丛》、《随笔》等似就应该被打入另册。

    其次,如今的刊物都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的学术、思想水平和宽容性对于刊物的定向、风格、文章的取舍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高类别的刊物主编官职高,但不等于办刊水平高,而且还可能有负作用。因为刊用具有真知灼见但是反主流的文章风险也大,主编做官的要求与读者对其办刊的要求就常有冲突。当官的职能是要“维护稳定”,而治学的职能是要“批判、创新、前进”,于是出现了角色的尴尬:立志当官的主编刊物办得四平八稳,老气横秋,行政当局满意,但学者不一定满意;立志治学的主编刊物办得尖锐泼辣,生龙活虎,学者满意,但行政当局不一定满意。所以说,优秀的学问型主编也常常是坐不稳的主编,而优秀的学官型主编则往往是能坐稳的主编。反过来,倒是一些低类别、无类别的小刊物,因其不显眼,因其主编仅是七品芝麻官或者平头学者一个,不那么谨小慎微,小人物的高质量的论文往往在这些刊物上问世也就容易理解了。

    再次,还有一个“陈寅恪问题”。当年党外人士陈寅恪遵照“对党忠诚老实,表里如一”的要求,公开申明他不信仰马克思主义,但学部委员却不能没有陈寅恪,于是毛泽东亲自表态:“要选上”。如今我们上至中央、下至地市的各级官办机构都(恕我没有可能一一核实,全称之为“都”,是否准确暂且存疑)申明本刊办刊宗旨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姑且不论其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相距有多远),那么陈寅恪在今天就没有可能在入类的刊物上发表论文了。好在陈老已经作古,主编们也就省去了是用政治标准,还是用学术标准来抉择是否刊用他老先生大作的烦恼。但是,“陈寅恪问题”仍然存在。宪法上没有要求学术人均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学术人中也确实有许多不是,或不够马克思主义者的(最起码现实中就有五大宗教信徒),难道这些学者的学术论文中就没有上品?!我们要警惕的到底是襟怀坦荡的非马克思主义者,还是挂羊头卖狗肉的伪马克思主义者?如果我们的顶级刊物对于这样一个学术基本问题都不能给予有说服力的回答,那么它的权威性是很难保证的。这些刊物明确排斥“陈寅恪们”,而我们今天却恰恰又太需要陈寅恪这样的“忠诚老实,表里如一”的国宝级学者了。

    此外,从技术层面来看,怎样在刊物编辑部所确定的栏目、选题范围内,真正实行匿名审稿制度、杜绝关系稿,并有效防范剽窃、抄袭,在当前条件下,也是不易解决的问题。这就在不能实现学术面前人人平等的同时,又平添了难以实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无疑给高类别刊物的高质量打上了双重疑问。

      二、关于学术著作的评定

    显然,以编辑部的等级来确定学术成果等级是不合理的,而且这种评定方法如果从论文延伸到著作,其不合理性将进一步扩大。我想,“条件”和“办法”的制定者大概已经看到论著实在不能以出版社的牌子大小来判定其水平,于是,在认定著作的价值时,又走到了另一个极端——干脆对著作的出版社的级别不予考虑,仅以著作的部数和总文字量来确定价值。在上述“条件”中,实际上就等于规定一部学术专著相当于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论文;将这种思维方式运用到赋值上,于是顺理成章就在“办法”中表现为对著作部头的专一关照(见表2)。

      表2专著    执笔部分        合著第一作者

      1分/万字      另加非执笔部分分值20%

编著教材  执笔部分    主编非执笔部分  副主编非执笔部分

      0.6分/万字    0.2分/万字     0.1分/万字

 

 

    注:专著指在版权页上注明“著”字的论著。

    如此赋值方法,其中的“莫明其妙”,恐怕也无需笔者再浪费笔墨了。不要说《老子》的5000言仅值0.5分,就是马克思呕心沥血40 年撰著的200万字的《资本论》(按中文译字数)也就有200分, 平均每年5分。比起当下那些刚过不惑之年,便已著作等身,年产数十万字甚至上百万字的现代高产作家们,这些老前辈只好自愧弗如了。当然也有另一方面的“大不同”,那就是,《老子》得以流传2000年,累计发行大概已有上亿册;《资本论》得以流传130多年, 至少也译成了几十种文字,并且养活了数以万计的传播者、研究者;而我们的某些高产作家,据说其大作只有3个读者:作者、责任编辑, 外加排字工(或打字员)。不是吗?我们不时可以见到废品回收人员从高校、从书库以0.5 元/公斤的价格收购几百册以至上千册同一著者甚至同一书名的“鸿篇巨制”,经过运输—化浆—造纸—排字的再循环过程,又变成白纸黑字的专著,并由此评聘出一批批教授、研究员,年复一年地完成着“印刷术的历史使命”。

    当然,学术人自己去爬格子,毕竟还要起早贪黑,直到手麻头痛。俗话说,没有功劳还有苦劳,没有苦劳还有疲劳嘛。如果你理解了“条例”、“办法”的真谛,那最好还是去编书。因为编著2万字比专著1万字得分还高,只须剪刀浆糊,外加二三个助教、研究生,就足以编写出一部像模像样的教材,而且绝不会有抄袭、剽窃,乃至被告上法庭之虑。其间的“优越之处”只须一般智商就能领悟。为什么坊间会有一二百种的《哲学原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纲要》、《中国革命史教程》、《法学概论》等等林林总总的教材?不能不说这正是一大缘由。学术人年著作量(指真写,不是假写的)20万实属不易, 但年编“著”量200万则是“牛刀小试”(当“主编”的一字不写,甚至一字不看、不改,如今已绝非希罕);如是,便有40分/年进账了。

    放眼望去,时下的教授、研究员中确有那么一些专以关系/金钱开路,以“专著”、“专”编垫脚,却又绝不会不识时务而“乱”撰文的“专”家,且此种“治学之道”正呈时兴之势。不过,鄙人的这些“老朽”之谈显然已经远离流行价值观的视野了。

      三、关于学术成果奖励的评定

    在“条件”中,规定申报教授职称者,须“作为主要作者获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科研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以上;或省社联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或校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办法”还相应地给出了各种奖励的量化分值(见表3):

      表3  类别

        国家级    省部级    省社联    校级

等级

一等       40      30      16      8

二等       30      20       8      4

三等       20      10       4      2

优秀奖      12       4       1      0.5

 

 

    评奖活动除去同样存在前面所提到的意识形态定向等方面的困扰之外,在体现公正公平方面有待解决的问题恐怕更多更复杂。

    第一、首先是学术界和民间自己组织的评奖(例如知识界近来颇为关注,且议论纷纷的“长江‘读书’奖”)基本不予承认,而官方的评奖就免不了行政官员的主导,这样评出的学术水准到底如何,很难不让人质疑。除了行政官员之外,越是高级别的评奖,有发言权和投票权的,其学官的级别也越高。两类官员都难以避免人性的弱点——“惺惺惜惺惺”,申报人头衔越大,其可能获得的“同情分”也就越多。如果对获奖人与申请人名单作一点简单的对比统计,我们不难发现,官员在前者中所占比例往往均远高于在后者中所占比例。有人就此推论,“官大就学问大”,但若从古今中外学术史看,这很可能倒是当代中国特有的“学术特色”吧!

    第二、评奖活动基本上缺乏独立性,在很大程度上受学术刊物的左右,使论文著作得以问世的刊物和出版社的牌子成为申报项目能否得到认可的权重。这固然不能说没有一定合理性,但是,这里涉及的不是对刊物的高低上下评奖,而是对具体的论文评奖,高级别刊物的论文在概率的意义上水准较高用在这里就显然不适用了。就个案而论,我们不能因概率高就推论出每篇论文水平也高,这是数学常识。超越一点看,如果前面我们所分析的高类别刊物的隐患的确存在的话,那么上述这种缺乏具体分析的“认同”也就会把“病毒”传染到评奖活动中。往好一点讲,这是一种马太效应在起作用。马太效应固然难以完全避免,但在我们周围,这一切是否太过分了?

    第三、评奖过程中,本位主义、地方主义是不言而喻的;同时也少不了会上会下的游说公关,利用亲友关系、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打打招呼;另外,公费旅游、“咨询费”、“讲课费”、“评审费”等种种形式的高额酬金等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些事有时也会闹到去纪检监察等执法部门打官司的地步。但结果仍无非是由纪检部门出面打打并无实效的“预防针”而已。

    在这样一种背景下,评奖结果中学术的份量到底有多重,就是让高明的数学家用模糊数学来计算,也是难其所能的。

      四、关于纵向研究课题成果的评定

    如今,能否获得基金资助和课题赞助,也已成为学术人能力强弱、是否具备晋升资格的重要依据。还是在这份“条件”中,首先规定了申请晋升教授职称者必须取得一定等级和数量的纵向课题:“主持或主要承担国家或省级重点课题项目1项以上,或者部级一般课题2项以上。”“办法”所规定的中标课题档次和相应分值如下(见表4)。

       表4国家级      重大课题     重点课题   一般课题

         25分/项      20分/项    15分/项

 省规划课题   重大课题   重点课题   一般课题

省级         18分/项    12分/项    6分/项

    省委、省政府下达课题       10分/项

      "五个一"工程、省社联课题        4分/项

校级                2分/项

 

 

    注:课题立项未完成的按70%得分,已完成的按100%得分

    这样一种规定,除了让人存在与前面论著和获奖评定时同样会遇到的意识形态主导、本位主义、学官主持、公关介入等等困惑外,还有令人更为纳闷的新问题,现仅择其要以讨教识者。

    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技术不同,其研究活动基本上不需要大型贵重的仪器设备,相当一部分研究工作也不需要四处奔忙、调查寻访,只要有相当的图书资料,或时兴一点,有台几千元的电脑,就可以动工了。关键是要有一个敢于思考、善于思考的头脑。如果不花钱,或者花很少一点钱,作出了和别人一样的,甚至更好的工作,节省了纳税人的血汗钱,用鲁迅的话讲:“吃进去的是草,吐出来的是牛奶”,岂不是更好,更大功大德吗!为什么反倒是花钱越多就业绩越大,甚至搞钱花钱的本事比研究本身的本事更重要呢!此其一。

    各校各单位的规定中往往看中的是你拿到课题没有,至于你课题做了没有,做得怎么样,则是次要的,所以就有未完成的课题也能够获得70%分值的规定。这相当于课题设计和运气具有70%的价值,而实际研究工作只有30%的价值。也就是说,做课题研究者,应当拿出70%的努力去搞课题设计和与中标有关的种种努力,而只须拿出30%的努力去完成有幸中标的题目。极而言之,假设某甲中得国家一般课题,一个字也没有写,在此期间,他申报晋升教授,应能拿到10.5分,相当于在省级刊物上发表10篇半文章,这岂非咄咄怪事!此其二。

    在评审课题过程中,专家们往往着眼于申请人的课题设计是否对其口味,然后再参考一点以前的成果就来决定谁是中标的幸运儿了。但谁都明白,课题设计的好坏是一回事,研究质量则是另一回事,二者之间不能划等号,有些情况下还会相距甚远。如今评议课题申报可以说是郑重其事的,有关国家、省部级机构召集各路专家,匿名评审再加具名评审,说是过五关斩六将,并不过份;但到了课题的结题评审却只要通讯评审,或正式一点,请少数几位专家(在很多情况下,总有或多或少的“亲朋好友”参与其内)搞个评审程序就算蛮认真了。几乎没有听说有哪几位倒霉到课题不通过的。这种纵向课题研究“通过易,中标准”,岂非本末倒置!此其三。

      五、结语

    总之,以“条件”、“办法”为代表的学术业绩评价实在是硬伤多多。其根本谬误就是陷入了因果倒置的误区,具体表现为论著水平与编辑部级别的倒置、论著质量与论著数量的倒置、研究设计与研究成就的倒置、学者与学官的倒置,等等。其道德后果如何呢?爱因斯坦在《探索的动机》中曾经将学术人分为两类4 种:第一类包括智力快感型和追逐功利型;第二类包括逃避粗俗型和响往惟美型。第一类中第2 种学术人如果足够聪明,便如鱼得水,他们善于揣摩高类别刊物编辑部的取向;善于打探各类各种评审机构的人员组成;善于拉关系、走后门以及五花八门的交易;善于搞写作班子,捉刀代笔。总之是精于“多快好省”实现“大跃进”。一旦路子熟了,便能成果累累,脱颖而出。第二类学者则显得“迂阔”,他们宁可独善其身、我行我素、走自己的路,“躲进小楼成一统,管它冬夏与春秋”,到头来很可能总是输给前一类人,但久而久之其中的意志不十二分坚定者也会向前者看齐。然而,在学术的庙堂中,如果只有第一类人,“那么这座庙堂就决不会存在,正如只有蔓草就不成其为森林一样。”后一类人才真正是学术的脊梁。所谓公正合理的学术竞赛规范,应当能够达到两个目标:第一,肯定并鼓励诚实劳动,批评且惩罚弄虚作假;第二,筛选并支持优秀成果,激励且提携求是学人。即通过建立好的学术工作制度,在公开、公正、公平的智力竞赛中,生产更好更多的学术成果,造就更好更多的学术脊梁。我们时下的学术奖励及学术工作制度,是会令脊梁和立志做脊梁的后生们寒心的。

    欲建立一个能有效促进学术繁荣的学术评价制度,必须通过制度创新,把被颠倒的因果关系再颠倒过来。应构造一种由学术界和广大学人来裁判学术成果价值的机制,以论文的水平来评定刊物的级别,以论著的质量来确定论著的意义,以课题目标的最终实现来决定资助的多寡,以学者的公推来选拔学官。要做到这些,应该仿效已经初见成效的经济体制改革,将政企分开的实践推广为政学分开的试验。^NU1

  (原载《科技导报》2001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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