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人文社会科学的评价或管理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如何寻求解决之道?最重要的是认识到现行评价方式与发展实际相脱节这一矛盾,针对性地把评价管理的创新作为解决的方向。理性地构建管理创新平台,这应当成为评价改革的当务之急。也就是说,要在尊重人文社会科学发展规律的前提下,确立一种与人文社会科学发展同步并着眼于其全面繁荣的评价管理理念。
评价管理方式应与人文社会科学发展同步
评价本是为发展服务的。但是,由于存在着人文社会科学评价工作的功利化倾向,评价与发展的关系本末倒置,评价竟成为相关各方争夺学术资源的主要战场,造成评价的意义被严重曲解。结果是,人文社会科学评价“一声令下”,诸多学科和学者“俯首帖耳”,不得不放弃长期形成的价值标准,一味地迎合争夺学术资源的功利化考虑。许多需要长期积累、深入思考才能完成的学术成果,往往会换一种面目,在几天之内被突击完成,成为争夺学术资源的筹码。人文社会科学评价的管理方式不能与人文社会科学健康发展的步调一致,甚至产生误导,这确实是评价工作认识的重大偏差,必须尽力改变。
再则,人文社会科学发展是一个动态演进的过程,人文社会科学评价则是一个相对静态的评估操作。这种状态意味着评价往往滞后于发展的实际:评价体系已然成型,难于推倒重来;发展的现实时不我待,须有应对之策。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评价的管理创新方面入手。如上所述,评价管理方式与发展实际相同步是解决这个问题的突破口,为此,可努力实行评价主体与评价客体之间的互评,通过评价主客体间的相互管理、共同管理,达到双方的一致与同步。在这一管理关系之中,关键是组织实施好评价客体对评价主体的信息反馈。每当评价主体的评价方式与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实际相冲突时,评价客体就可以向评价主体及时反馈有关信息,帮助评价主体扭转评价中出现的偏差。为了使评价工作尽可能地科学化、规范化,评价客体在评价任务、评价目标订立之初,就应该对评价主体反馈一定的信息,结合本学科发展的实际,观察评价主体在评价任务、评价目标的订立上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后要及时纠正,以使评价方式更加合理。评价主体在这一过程中并非被动地接受反馈信息,而是对各评价客体实施一种弹性化的政策引导,其方向是在参考评价客体的反馈信息后确定的,看似带有强制性,实则并没有作出硬性规定。可以看出,这种管理模式的最大优点在于消除评价主客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由现行评价滞后于发展实际所引起的信息不对称,往往误导评价工作,消除这种不对称,可极大地促进发展。
评价管理应着重于理论创新的过程
现行人文社会科学的评价方式由于其明显的“数字挂帅”模式而广受诟病,它不仅无助于人文社会科学的社会功能全面发挥,而且使许多学科潜在的社会价值长期蜇伏。鉴于此,一种改变“数字挂帅”的科学化的评价方式成为改进上述评价方式的选项,它立足于引导学科功能的发挥,是“弹性化政策引导”方式的延伸。
理论创新是人文社会科学实现其社会价值的核心步骤。理论创新的过程漫长而艰辛,成败难以预测,但却具有全局性意义。进行理论创新,不仅需要资金上的支持,而且需要一个既重结果又重过程的评价体系。理论创新本身具有无穷性特点,是一个不断推进的过程。成果的取得往往既是理论创新阶段性工作的结束,又是下一阶段理论创新工作的开始。重视对理论创新过程进行评价,是理论创新最适用的评价形式。只重结果的评价方式,必然打击理论工作者的积极性,致使许多有价值的理论创新研究半途而废。要消除这一评价弊病,更要在人文社会科学评价管理方式上有所创新,即需要调动评价主客体两方面的主动性。这里最能动的因素是评价客体,鉴于理论创新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人文社会科学评价客体应适时以目标成果子成果的形式主动向评价主体上报科研项目的进展,使其得以合理量化。这虽说并没有完全摆脱“数字挂帅”式的评价方式,但实际上毕竟合理得多。人文社会科学评价客体以子成果的形式上报科研进展情况,为人文社会科学评价主体提供了评价依据,也可以说是参与了人文社会科学评价工作的管理,可称之为“协同管理”。
应努力构建动态的创新平台
评价工作的管理方式若能随着人文社会科学的实际发展而不断创新,就意味着一种趋于合理的评价管理体系的成型。这种动态的人文社会科学评价管理体系,就是评价管理方式创新的平台。“以人为本”为这个平台打下了基础,提升了高度,学科共同体与行政管理的有机配合成为这个平台的创新源泉。
这是个创新的评价管理平台,首先因为,它致力于实现对人文社会科学评价的动态管理。评价不再拘泥于某些固定的“点”,而是着眼于一个无限延展的“面”。重“面”的好处在于能够全面把握学科的发展过程,在更广阔的评价空间里,得出合理的评价结论;以无限延展的“面”带动评价标准的科学化、多元化,消除静态管理的负面效应。其次,评价管理的形式不再仅仅限于行政管理,出现了与行政管理方式良性互补的学术共同体的自为式管理,这是一种将行政管理部门的政策优势与学术共同体内的专业优势有机结合起来的新型评价管理模式,既能保证评价管理政策的连续性,又充分尊重了学术共同体的意见,使学术共同体的合理诉求成为改进工作的有效参照。
可以看出,学科的发展已成为评价管理的中心,学科的发展不仅是评价管理工作的参照系,而且是评价管理工作的目标。在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动态演进过程中,学者是学科发展成败的能动主体,没有对学者正常学术活动的尊重,就没有对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良好预期,评价管理工作也就毫无意义。所以说,以学者为本是人文社会科学评价管理工作的出发点,一旦做到这一点,学术共同体与行政管理有机结合的新型管理模式就会形成,“以人为本”的评价管理创新平台的基础也就会进一步夯实。
(原载《中国社会科学报》。录入编辑: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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