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保生先生本人是否还坚持文章的某些观点不得而知,但是现在再度将这篇文章发布,笔者不得不就文中有一段界定何为学术研究的妙论提请读者注意,这段文字是这样写的“学术的可评价性与不可评价性也是一对矛盾。学术评价由评价机构主持和同行学者主导,必须遵循学者共同体认可的一般标准,遵循规范的评价程序。然而,学术研究特别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本身存在着个体研究、独立思考的个性化特点。对于这样的个性化研究,只要研究者不申请立项资助、不申请成果评奖,也不以此为应聘、晋升的砝码,甚至不要求学术共同体给予其任何带有功利性评价,它就超出了学术评价的管辖范围。从这个意义上说,学术评价具有某种程度的被动性,它需要评价对象发动。但严格说来,不公开发表并接受学术评价的学术研究,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学术研究,因为交流是学术的基本特征,也是学术研究的价值所在;学术只有交流才能为同行所用、所参考,并对学术思想的发展和人类知识体系作出贡献。”(张保生《学术评价的性质和作用》,张保生: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院长、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批评网, 转发2006年5月25日,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0426&type=1008
对于这段文字,笔者实在不能苟同,理由如下:
第一,“学术研究特别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本身存在着个体研究、独立思考的个性化特点。对于这样的个性化研究,只要研究者不申请立项资助、不申请成果评奖,也不以此为应聘、晋升的砝码,甚至不要求学术共同体给予其任何带有功利性评价,它就超出了学术评价的管辖范围。”这段话当然没错,问题在于为何有些学者不申请(包括一些知名、资深在职学者),已经退休的学者真正有申请权利吗?
问题还在于,张博士接下来还写道:不“接受学术评价的学术研究,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学术研究”。言下之意,只有接受张博士所言的官方评价体系的学术文章才算是学术研究,而凡是不接受的,就不算学术研究。这算什么逻辑,典型的只许官方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第二,“严格说来,不公开发表并接受学术评价的学术研究,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学术研究,因为交流是学术的基本特征,也是学术研究的价值所在”。言下之意就是公开发表的才算学术研究,这种说法同样站不住脚。
其一,笔者理解张博士所言的“公开发表”,说的是纸媒图书和刊物,而不包括网络上发表的学术研究资料和文章。张博士这一“公开”就一棍子封杀了所以网络学术研究文章和成果。
其二,张博士的“公开发表”说,也否定了一些学者由于种种原因用非卖品印刷纸媒发表的学术研究成果,按照这种说法曹雪芹红楼梦的手抄本也算不得学术研究,因为是不公开发表的。
第三,张博士解释说“交流是学术的基本特征,学术只有交流才能为同行所用、所参考,并对学术思想的发展和人类知识体系作出贡献。”问题是,交流形式是多样的,公开发表在纸媒上可以交流,在网络上也可以交流,用手抄本、非卖品形式发布,难得不是学术交流,只有张博士规定的官方形式才算交流,别的统统不算,这又是哪家逻辑。
第四,“学术评价由评价机构主持和同行学者主导,必须遵循学者共同体认可的一般标准,遵循规范的评价程序。”这段话也没错,问题在于目前还没有国内和国际上真正被“学者共同体认可的一般标准”,谁都可以制定一个企图包括全球学者的“一般标准”,即使我国教育部制订的标准(何况尚未形成法律)也难以管住全国标准,更不用说全球认同的标准了,学术研究不走向全球算什么全球?而且按照西方国家的标准,那些手稿本、手抄本、网络本都是学术研究的重要形式。
第四,说到底,究竟是内容还是形式决定对学术研究的界定?这是一个重要的思想方法问题,只要我们保持公正立场应该是明确的。
(来源:社科网。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