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哈佛大学的一位著名教授曾说过:教授享有艺术家的自由。这是因为大学作为人才培养和真理探究的学术组织需要思想火花任意碰撞和鼓励质疑权威的自由空间。教授治校、学术自治是世界一流大学的通常做法。但是,我国高校仍然沿袭行政管理体制,学校缺乏自主办学权,教师缺乏学术自主权。行政化倾向吸附了学校自治、学术自由空间,成为制约培养创新人才的最大阻力。
首先,在资源分配上,政府及教育行政机构掌握着学校资源分配权,学校自主办学空间被压制。其次,大学校长、处长及院长均为任命制,尤其大学对最关键的校长任命也无话语权。受“学而优则仕”官本位文化熏陶,很多才华横溢的学者争相远离学术而谋仕途,大量学术人才流失。就这样,行政机构通过人权、财权压缩了高校权利空间,扼杀了学校生机与活力,学术自由受到严重压抑。受教育功利化影响,高校领导把办学当做营造政绩的平台,大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于是,豪华高楼拔地而起、绿化广场越建越大,债台高筑,到处收费。由于行政权力掌控学术资源,教师科研经费受到限制。因此,是专心教学科研,还是谋求一官半职,对不少教师来说,成了“哈姆雷特”式痛苦。而现实的利益导向使一些很有学术潜力的青年教师不得不“曲线”发展,即先谋“官”,再用“官”的便利条件搞科研。不少人为了兼而得之,行政职务与专业职称“双肩挑”。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许多高校照搬西方“教授会”陆续建立了学术组织,如2000年5月,东北师范大学
我国高校的规模和质量与我国综合国力和发展速度是不相称的。当前《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的出台,无疑为高校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首先,自主办学是前提。《纲要》指出,政府及其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管理制度,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特别是要建立大学校长遴选制度。由学校教授、人大代表、政府部门、社会贤达及知名校友等共同组成遴选委员会,由学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教育行政机关备案。
其次,教授治校是根本。学术自由是“学者不受院校的控制与限制,进行科研、教学和出版的权利”。因此,仅有社会和政府提供外部自由空间还不足以使教师享有学术自由,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学术自由,还必
再次,行政管理是服务。对于大学行政管理,必须澄清几个问题。一是主张学术自由并非不要行政管理,如果没有相应行政管理和服务,学校将难以运行。因此,侧重于学位授予、经费筹措、预算、财产管理及争取社会支持等方面的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是一对既相互依赖扶持又相互制约博弈的共生体。二是行政权力归根到底是为学术权力服务的,当二者发生矛盾时,行政权力要服从于学术权力。
最后,自律监督是保障。学术自由不是也从来不是绝对的,学校必须建立学术自律和法律制约体系。一方面要尽快制定“高等院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高等院校学术委员会条例”,强化教代会和高校学术委员会权利,明确学术委员会职责和议事规则。尽快出台“高等院校信息公开条例”,加大高校信息(包括财务、基建及招生等)公开力度,接受学校员工和社会监督,建立学术评价考核体系,完善学术咨询、决策、执行、监督及反馈机制。另一方面,除充分发挥教代会、高校学术委员会及教学督导团等群团组织监督作用外,社会力量和学生代表也要参与学校权力配置,对保证学术活动正常运行非常必要。
总之,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学术自由与学术干预构成一对矛盾体,学术自由应该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只有改革,让学术回归自由,我国高等教育才能培养出大师级人才!(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录入编辑: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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