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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锦华】学术期刊不要做学术腐败推手

2017-02-27 09:09:07 

少数学术期刊人视学术良知为敝屣,将学术期刊作为谋利工具,而与少数无良“学者”沆瀣一气,对刊发文章明码标价、滥收版面费,甚至明目张胆制假造假,他们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学术腐败制造者。

近年来,随着市场原则向学术领域的不断渗透,以及单一量化管理评价体系的全面推广,学术期刊逐渐由学术领域的边缘地带向中心区域转移,并从幕后走向前台,成为关注焦点。

一方面,在一些高校、科研机构,是否在所谓“核心期刊”、 “CSSCI来源期刊”发文以及发了多少文已成为职称评定、科研考核、奖项评审的重要甚至唯一标准。符合标准者可获重奖,否则,其各类评审便屡屡受挫。另一方面,弄虚作假、低水平重复等学术不端行为不断地被揭露出来,抄袭剽窃、滥收版面费等学术腐败事件也频见报端;人们在抨击造假剽窃者、自我复制者时,也将刊载其作品、滥收版面费的学术期刊推上了被告席。于是,学术期刊在充分享受被高度重视、热烈追捧的“荣耀”的同时,也被抛向备受批评指责的学术腐败的风口浪尖!那么,在近年几乎席卷全国的学术腐败之风中,学术期刊究竟扮演了何种角色?学术期刊应当如何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引以为戒?

客观地看,即便在学术腐败之风普遍盛行的今天,大多数学术期刊人仍然能够坚守学术良知,保持对学术的敬畏之心,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克尽职守。不仅如此,他们之中的佼佼者正与一线主流学者一起携手引领中国学术的发展。正是他们让我们看到了中国学术的希望。

但是也不可否认,学术腐败之风的盛行,确有少数期刊人难逃其咎。近些年,市场渗透与量化管理的双重夹击,使学术生态遭到严重破坏,学术腐败事件频发现象真实地反映了人性中“物欲诱发”以及制度缺位在学术领域导致的恶果。而少数学术期刊人主动为之,视学术良知为敝屣,将学术期刊作为谋利工具,而与少数无良“学者”沆瀣一气,对刊发文章明码标价、滥收版面费,甚至明目张胆制假造假,他们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学术腐败制造者。揭露打击其丑行,遏制其蔓延势头,是学术期刊不可推卸的责任。

还有一些期刊在办刊过程中或为进入“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千方百计提高自己的引证率,甚至通过私下交易等不正当手段“互引”文章;或为在转载排名榜上名列前茅而唯转载率马首是瞻,甚至要求作者承诺文章刊登后能为文摘类杂志选用;或碍于情面而对学术不端行为过度宽容,乃至熟视无睹;或一味追求“名人效应”而对所谓名人粗制滥造的“名作”开绿灯……这些不端行为从不同的方面对学术腐败之风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事实上,这些期刊已经自觉或不自觉地沦为学术腐败之风的推手。这一事实不能不引起期刊界的警醒!

遏制学术腐败,最根本的是铲除滋生学术腐败的土壤,尊重学术发展规律,构建符合学术自身发展规律的管理评价体系,让学术回归学术。为此,需要在观念上澄清几个误区。其一,“CSSCI来源期刊”设定的初衷是通过量化形式标准,确立学术期刊的公信地位,有其相对合理性。由于“CSSCI来源期刊”的遴选标准难以完全避免人为因素,片面强调则会扭曲其作为评价标准的客观公正性。其二,引证率或转载率,其本意也是通过对期刊所载文章被引用率或转载率的统计结果,评价学者或期刊的学术水准及影响力。需要指出的是,无论引证率或转载率都只是学术评价的一种手段,且是事后的统计结果,如果把它作为事前追求的目的,必然因手段与目的倒置而与其初衷相悖,更何况其本身具有相当复杂性,过分强调倚重同样会降低其客观公正性。其三,符合学术发展规律的管理评价体系必然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性管理评价体系,任何单一量化评价体系都有其片面性,将其绝对化,只会对学术发展造成极大伤害。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录入编辑: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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