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日中国的学术界,学术规范和学风问题是一个非常突出、非常重要的问题。从大的方面说,它关系到我们的学术事业能否健康地发展,关系到我们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能否不断地实现理论创新,真正为我们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民族的兴盛作出应有的贡献;从小的方面讲,它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者的学术成就和学术形象。可以说,它是一个既与整个国家的学术事业、又与我们每个人的学术生命休戚相关的重要问题。
一、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学术定位和内在要求
讨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学术规范和学风问题,首先需要明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目的、任务或使命,明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内在要求。所谓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遵循学术规范、养成并体现出良好的学风,在我看来,首先就是要按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内在要求去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根据我国现行的学术体制和学科分类,我们习惯于把所有的学科分为文科与理工科两大类,其中,理工科是自然科学诸学科的统称,而文科又有两种叫法,即哲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这种分类其实是很混乱的。这种分类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它把人文也视为科学,并称之为“人文科学”;二是它认为所谓的“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是一类的东西,有时甚至把人文学科完全并入社会科学;三是它认为社会科学比较接近于所谓的“人文科学”而区别于自然科学。
其实,人文并不属于科学。今天,我们所说的“人文科学”的英文对应词叫做“humanities”,而“humanities”根本就不属于科学(science),相反,从某种意义上说,它还是与科学(science)相对的东西。从西方古典时代以来,“humanities”主要包括哲学、史学、语言文学、艺术等等,《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文版将它翻译为“人文学科”,这是比较准确的。人文学科之外的社会科学也好,自然科学也好,则都属于科学(science),也就是说,社会科学是比较接近于自然科学而区别于人文学科的。那么,humanities与science,即人文学科与科学(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到底有些什么区别呢?我想,这种区别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旨趣不同。一切科学,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其目的都是要揭示对象的性质和规律、获取关于对象的尽可能普遍的知识,其所要回答的主要是对象“是什么”、“怎么样”以及“为什么”等问题。与此不同,人文学科的根本目的不是要获取关于对象的知识,而是要探寻人的生存及其意义、人的价值及其实现问题,并由此表达某种价值观念和价值理想,从而为人的行为确立和提供某种价值导向,其所要回答的主要是对象“应如何”的问题。可以说,科学是一种纯粹的知识体系,一切科学都是一种“物学”;而人文学科则是建立在一定知识基础上的价值体系,一切人文学科都是一种“人学”。比如说,科学(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也研究人,但它们只是把人当做一种既成的事实性存在,即当做一种“物”来研究,致力于发现支配人这种事实性存在的种种规律,因而它们对人的研究与对别的存在物的研究并没有本质的不同。与此不同,人文学科不是把人当成一种既成的事实性存在,而是把人当作人,即当作一种始终未完成的存在物来研究。可以说,科学研究和人文学科的研究都是要探寻某种东西,其中,科学研究所要探寻的是事实,如电子、人的生理特点或心理活动规律等等,它所要探寻的东西本身是确定可寻的,而一旦探寻到了这种东西,一项具体的实证科学研究即告完成;人文学科的情况则很不相同,它所要探寻的东西从一开始就注定是找不到的,或者说,先前的探寻者总是以为他们找到了而后来的探寻者却认为他们并未完全找到。但是,这丝毫无损于人文学科的重要性,人文学科的重要性也不在于它探寻的结果而在于探寻的过程。这是因为,人文学科所要探寻的东西是人的生存意义或人的价值,而人的生存意义、人的价值并不是现成地摆在什么地方而等待我们去发现的,而是在人文学科的探寻过程中不断地被开掘出来的、不断地生成着的。正是通过对于人的生存意义、人的价值的永无止境的开掘和追问,人文学科不断地从新的方面、新的高度展示出人不同于任何其他存在物的始终未完成状态。
当然,人文学科也会研究物、研究各种事实性存在的性质和规律。例如,语言学非常重视研究语言的结构和功能及其发展规律,文学艺术一向注重运用写实手法,史学历来讲究对史料的考证,而近代以来的历史哲学则一直孜孜不倦地致力于历史规律的探索。但是,人文学科决不满足于、绝不止于发现对象的性质和规律,而总是要进一步追问如此这般的对象、对象如此这般的性质和规律对人的生存和发展、对人的价值及其实现有何意义。
第二,致思方向不同。对于科学与人文学科在致思方向上的区别,新康德主义弗莱堡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李凯尔特曾作过说明。李凯尔特曾分析过文化科学(大体上相当于人文学科)与自然科学的区别。他认为,因为要发现一般规律,所以自然科学在研究对象时总是致力于“抽象化”或“普遍化”,也就是说,它总是致力于把个别事实归结为某种规律的作用和表现,并把特殊规律提升为一般规律,从而抽象出越来越普遍的规律。因此,用科学的眼光来看人,人必然被抽象为无差等的“类”。与此不同,文化科学在研究对象时则总是致力于“具体化”或“个别化”,它强调和珍视各种个别的东西、富有个性特色的东西、独特的东西的价值,并借此来开掘人的生存的丰富意义[1]。文学、史学、哲学的研究都莫不如此,它们都是只有在表达了一种独特的价值时才会受到人们的重视。
李凯尔特的上述看法是有道理的。其实,不仅自然科学的致思方向是“抽象化”或“普遍化”,而且社会科学的致思方向也是如此。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等社会科学学科都旨在发现支配某一社会生活领域的尽可能普遍的规律,并力图用这种普遍规律去解释个别的社会事件。在19世纪后期这些学科刚刚独立的时候,为了获得成为“科学”的入门券,这些学科甚至还不得不服从自然科学的“科学”标准,并大量借用自然科学的方法。20世纪以后、特别是当代以来,各门社会科学逐渐形成了与自己的独特研究对象相适应的研究方法,但在致力于探索和发现支配本学科研究对象的普遍规律、获取关于本学科研究对象的本质和规律的普遍知识这一点上,却没有任何变化。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变化,那就是它们由于有了合用的、更有效的方法而比以往做得更好。总之, “抽象化”或“普遍化”与“具体化”或“个别化”,是一切科学(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在致思方向上的重要区别。
英国著名学者斯诺认为:科学(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总是致力于“抽象化”或“普遍化”,科学的发展表现为其所获得的关于事物的性质和规律的知识越来越普遍,因而科学的进步性是显而易见的;人文学科的研究总是致力于“具体化”或“个别化”,它们只有在表达了一种独特的价值观念、价值理想时才会受到人们的重视,因而在时间系列中先后出现的人文学科理论之间是不可比较的[2]。既然如此,那么人文学科的进步性何以可能?显然,这个问题是由人文学科独特的致思方向引起的。我认为,就历史上人文学科领域中的每一重要理论或思想都表达了一种独特的价值观念、价值理想而言,它们在人类思想史上都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因而都永远不会过时;而就各门人文学科研究在不断地从新的方面、新的高度开掘出人的生存意义、探寻到人的价值而言,各门人文学科又都在不断地实现着历史性的进步。
第三,思维方式不同。各门科学都以探寻对象的性质和规律、获取关于对象的知识为己任,这样一种旨趣决定了一切科学的思维方式都必然是实证的。比如说,你要探索金属的导电性,要揭示水的沸点或冰点,要弄清商品流通和交换的规律等等,你就必须进行实证的研究,并用实验或实证材料来说服人们相信你的研究结论。与此不同,人文学科的旨趣在于表达一定的价值观念或价值理想,因而它的思维方式不可能是实证的,其中,尤其是哲学的思维方式是非实证的。人文学科中那些体现出某种人文精神的命题,往往看起来是一些事实命题(作为对事实的描述,事实命题的典型特点是可以用“A是P”的句式来表达),而实际上却是一些价值命题(作为对某种价值观念或价值理想的表达,价值命题的典型特点是可以用“A应该是P”的句式来表达)。例如,普罗塔哥拉的“人是万物的尺度”、克罗齐的“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丹纳的“艺术是一种既高雅而又通俗的东西”等等命题,都莫不如此。这些价值命题既不能从事实命题中推导出来,也不可能用经验来予以验证,它们都是非实证的。
当然,我们说一切科学的思维方式都是实证的,并不是说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实证性或可证实度都是一样的。自然科学的命题都是价值中立的事实命题,它们原则上都是可实证的;与此不同,虽然社会科学的命题也是事实命题,但由于这些命题所意指的社会事物往往与研究者之间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利益关涉,因而这些命题在多数情况下并不完全是价值中立的,其实证性实际上比自然科学命题要低得多。不过,社会科学家们常常倾向于为他们所提出的社会科学命题的价值中立性作辩护,因为价值负荷的存在毕竟会损害社会科学命题的科学性,它们本身是社会科学命题不完善的表现。按照其总的旨趣和致思方向,社会科学命题必然会不断地趋向于价值中立,不断地提高其实证性或可证实度。
同样,我们说人文学科的思维方式是非实证的,也并不意味着各门人文学科的思维方式都是一样的。虽然各门人文学科的根本旨趣是相同的,都是要揭示人的生存意义、探索人的价值及其实现途径,但它们的思维方式也是很不相同的。其中,文学和艺术是表达性或“显示”性的,语言学和历史学是理解性的,而哲学则是反思性的。
上述表明,我们通常所谓的人文社会科学实际上包含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即科学和人文两种不同的东西,它们分别属于人类的知识体系和价值体系。与此相应,它们也分别体现和表达着两种不同的精神,即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
所谓科学精神,是人们在科学活动中形成并与科学活动的本性和要求相一致的意识和态度。科学家在科学活动的各个环节以及在与外部社会的联系和内部成员之间的交往中所表现出来的信念、意志、气质、作风和品格等等,都属于科学精神的范畴。科学精神的具体内容是非常丰富的,并且是随着人类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地充实和发展着的。但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科学精神都是与科学活动的本性和要求相适应的。例如,科学是继承性最强的文化形态之一,科学成就在本质上是累积的结果,因而卓越的科学家都有虚心接受科学遗产的精神;科学活动的首要任务是要研究人类前所未知的新问题,作出新发现或提供新知识,因而科学家必须具备创新精神;科学创造是异常繁难艰辛的工作,它要求创造者具有认真谨慎、锲而不舍的探索精神;科学创造必须摆脱各种错误观念和偏见,冲破对权威和个人经验的迷信,这又要求创造者富于理性精神和批判精神;科学作为追求真理的活动并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它往往需要同内外各种守旧的甚至反动的势力作斗争,因而它还要求科学家具有为真理而献身的精神,等等。在科学精神的诸多内容中,最基本、最核心的则是求实精神、批判精神和创新精神。离开了求实、批判和创新精神,就不可能有任何真正意义上的科学研究活动。
那么,什么是人文精神呢?对此,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看法。一般认为,人文精神是人类的两种自我关怀,表现为对人的尊严、价值、命运的维护和关切,对人的存在意义和人的价值的关注,对人类遗留下来的各种精神文化现象的高度珍视,对理想人格的向往和塑造,对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追寻。有人还认为,人文精神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具体表现为尊重、友好、保护等;二是人对自身的态度,具体表现为自尊、自爱、自强等;三是人与外在物质利益的关系,具体表现为自由、淡泊、超脱、不为利所诱、不为物所役等;四是人与人、社会、国家的关系,具体表现为友善、和谐、热爱等。这四个方面的共同判断标准是真、善、美,而对真、善、美的不懈追求是人文精神的本质特征[3]。总之,人文精神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但其中最核心的东西是对人的尊严、人的价值的重视和强调,而人文学科则是人文精神的集中体现。
既然各门科学和人文学科分别是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集中体现,那么,可以说,科学研究和人文学科的研究也就是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生产和开发过程。虽然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意义决不仅限于科学和人文学科领域内部,它对整个社会生活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示范作用,是人类社会进步、特别是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宝贵资源,但它们首先应该体现在科学研究和人文学科的研究过程中,成为科学研究和人文学科研究的内在要求。结合我们在这里所讨论的问题来说,我们就应该按照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来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或者说,我们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必须体现出与其目的、任务、使命相适应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否则,我们所做的事情就是表里不一、毫无意义的。事实上,只要我们按照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来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我们就会自觉地遵循有关的学术规范、表现出良好的学风,我们通常所说的那些学术规范和学风方面的问题就根本不会出现,因为出现那些问题是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内在要求,即与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根本相背离的。比如说,时下经常出现的学术著作和论文写作中的抄袭、剽窃、粗制滥造等等违反学术规范的学术不端行为,既背离了严谨、求实和不断开拓创新的科学精神,又背离了自爱、自重和尊重他人(包括尊重他人的创造性劳动及其成果、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等等)的人文精神。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者,我们对待学术事业要有一种虔敬心理,不是只是为了活命,不能只是为了混饭吃。这种虔敬心理不能只是停留在口头上,而要落实在行动中,也就是应该给我们所从事的研究工作以正确的学术定位,真正按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内在要求来开展学术研究。
二、当前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在学术规范和学风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改革开放30年来、特别是最近20年来,是建国以来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黄金时期,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各个领域的研究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是,我们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也确实存在着大量的学术规范和学风方面的问题。非常严重的抄袭、剽窃事件,甚至是发生在一些有影响的学者身上的抄袭、剽窃现象时有曝光;一稿多投、一文多发的情形时有发生;粗制滥造、无病呻吟、低水平重复的论著比比皆是。出现这些学术规范和学风方面的问题,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商业化社会急功近利的浮躁心理;二是部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者的学术道德水平较低;三是目前的学术体制、管理制度存在很大的问题,特别是数量化的管理思维和违反学术规范的成本过低,这是比学者个人学术道德问题更为严重的问题;四是某些不良出版社和学术期刊在自身利益驱使下的推波助澜。对于上述这类问题,我在这里不想作过多讨论。下面,我想着重谈谈近年来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研究中普遍存在的一些学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前两年我写过一篇文章,题目是《当前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三个误区》,讲的是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学风问题。实际上,我在文章中讲的那些问题,在我国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中都是普遍存在的。
一是教科书批判情结。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的
回顾近30多年来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历程,应该说,近些年来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创新意识,最初源于对我国以往各学科通行的教科书体系的反思。正是这种反思,使我们逐渐认识到了以往通行的、基本上是源自苏联斯大林时代的教科书体系的严重问题,并开始了对各学科领域各种问题的新探索。也正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才有了
教科书批判情结产生的原因是很复杂的。但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它都体现出一种很不好的学风。
首先,教科书批判情结对待以往教科书的态度是非历史的。我国以往各个时期编写的人文社会科学教科书,代表着不同时期人们对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的认识和理解水平,并曾培育过一代又一代的中国知识分子。即使是那些热衷于批判人文社会科学教科书的人,一般也都是通过这些教科书而学习、了解或掌握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的理论和方法的。今天,我们对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的理解已达到了更高的水平,因而回过头看发现以往的教科书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说,体系僵化、内容教条化、不注重说理、对一些问题的理解有很多不准确乃至不正确之处,等等。这本来是符合人类认识规律的、非常正常的现象。然而,一些有教科书批判情结的人不对以往的教科书作具体的、历史的分析,既无视它们的历史地位和历史作用,也不把它们所存在的问题作为任何教科书都不可避免地带有的历史局限性来认识,而是由这些问题而对以往的教科书全盘否定、大加讨伐,这至少是粗暴地割裂了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历史。
其次,教科书批判情结给我们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的教学带来了很坏的影响。某些有教科书批判情结的人本身就长期从事着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和教学。这类人批判教科书或许有良好的愿望,但他们其实是一些热衷于“破”而不能“立”或对“立”不感兴趣的人。按理说,既然他们完全否定以往的教科书,他们自己就应该编写出新的、体现时代水平的教科书。然而,不仅他们没有编写出这样的教科书,而且近30多年来新出版的教科书也不能让他们满意。因此,他们所批判的教科书往往是指所有的教科书,即包括以往的和现行的各种教科书。关于这一点,从他们所使用的一些概念如“以教科书为代表的××学”、“教科书式的××学”、“教科书体系的××学”等就可看得很清楚。于是,我们的人文社会科学诸学科的教学在过去长达二、三十年的时间里就一直陷入这样一种十分尴尬的境地:一方面,一些人在不断地用各种尖酸刻薄的言辞否定各种教科书;另一方面,我们又只能用这样的教科书去进行教学。这样一来,你叫学生去学呢还是叫他们不要学?
再次,更为重要的是,教科书批判情结极不利于实现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创新。我们大家都知道,教科书反映的是一门学科中比较成熟、学者们一般都比较认同的东西,因而其内容肯定会滞后于学术研究。比如说,在哲学界,早就有人指出,我们的“论坛哲学”早已远远地超越了以教科书为代表的“讲坛哲学”,而我们的哲学教科书的问题也正在于没有很好地反映“论坛哲学”的成果。然而,直到今天,一些人仍然还在通过奚落教科书来显得自己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上的创新,这实际上是自觉不自觉地将是否超越了教科书体系的内容作为衡量我们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创新与否的标准。如果满足于这种水准,那必然会使我们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庸化,从而也必然会使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创新归于泡影。
二是形式主义的“学术性诉求”。近年来,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有一句流行话语,叫做“政治淡出,学术凸显”。有人更明确地提出要“为学术而学术”,并认为这种学术性诉求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意识觉醒”的表现。
问题在于,一些人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所提出的这种“学术性诉求”所诉求的“学术性”到底是指什么呢?我们知道,“学术性”是一个充满歧义的概念,它既可相对于“政治性”而言,也可与“现实性”相对。并且,在当代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学术与政治的关系经常为学术与现实的关系所中介。在以往很长一个历史时期,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我们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本上谈不上什么学术性,它要么进行革命大批判,要么是为领袖人的语录作注解,要么是对现实生活中的个别政治事件进行论证或作辩护。对此,有人称作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出位”。就是说,这种所谓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并没有致力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本务,而是在做着本来不属于它应该做的事情。但是,在对这种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出位”现象进行反思的过程中,有些人又走到了另一个极端,他们为了避免与政治有任何勾连,干脆对现实生活乃至整个外部现实世界采取一种规避的态度。他们所诉求的“学术性”,说到底就是一种不仅无关乎政治而且也无关乎现实的、空洞无物的学术的自我规定性;他们所谓的“学术性诉求”,就是要使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为一种从概念到概念、从范畴到范畴的纯逻辑推演式的学问,成为一种对现实生活世界毫不关心的、走着所谓的纯粹思想自我构成道路的智力游戏。这样一种“学术性诉求”,实际上是一种必然使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走向死胡同的纯形式主义的追求。
由于一开始就陷入了缺乏自己的原则和立场的形式主义的泥潭,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的这种所谓的“学术性诉求”其实不过是一种“学术包装”。而且,从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中的情况看,人们进行这种“学术包装”的方式有着惊人的相似:既然通向现实生活世界的大门已被关闭,那么,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唯一途径似乎就只能是回到文本、回到概念、回到某某理论。同时,由于缺乏对现实生活的共同关切和共同的理论旨趣,人们在回到文本、回到概念、回到某某理论的过程中又得出了“多元化”的结论。比如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在“回到文本”、“回到马克思”、“回到列宁”等旗号下,有人发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马克思”、这样那样的“列宁”,有人解读出了马克思与恩格斯这种或那种形式的“对立”,有人强调马克思哲学革命的这个或那个“语境”,有人要重建马克思的这个或那个“论”,有人断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这种或那种“哲学”,还有人倡导对马克思进行这种或那种方式的“阅读”。一时间,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的研究中都出现了各种新词\新说争雄斗胜的混乱局面。对此,有人称为“概念的竞技场”,也有人把它叫做“辞藻的盛宴”,好像谁的口号最响亮、谁的概念或用语最别致,谁就最有学问,谁的研究就最具创造性。孙正聿教授说90年代以来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属于后教科书范式,在我看来,所谓的“后教科书范式”,就是没有统一的范式,其中充满了混乱。从某种意义上看,90年代以来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所谓的繁荣是一种虚假的繁荣,是一种满地学术泡沫的海市蜃楼,其中的学术创新含量是极低的。
在我看来,我们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要创新,必须破除这种形式主义的学术性诉求,必须彻底摆脱那种沉迷于文本、从概念到概念、从范畴到范畴的纯逻辑推演式的自娱性智力游戏,必须自觉地倾听时代的呼声,关注现实生活的需要,致力于解决时代和现实社会发展中的问题。翻开人文社会科学各个学科发展的历史,有哪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或哪一个大学者是由于沉迷于文本或经由从概念到概念、从范畴到范畴而实现他们的思想创新或理论创新的呢?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是吗?康德、黑格尔、马克思、克罗齐、莎士比亚是吗?哈贝马斯、汤因比、凯恩斯、鲁迅是吗?都不是。恰恰相反,他们的贡献就在于他们深刻地把握了那个时代现实社会中的问题,在各自的领域并以不同的方式喊出了他们时代的最强声。马克思说得好:“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所有这些体系都是以本国过去的整个发展为基础的,是以阶级关系的历史形式及其政治的、道德的、哲学的以及其他的后果为基础的。”[5]在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中,哲学是最抽象、似乎是最远离现实社会生活的。然而,黑格尔却说哲学是思想中所把握到的时代,马克思说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哲学是这样,人文社会科学其他学科与时代、与现实生活的关系就更是如此。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每一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者都要直接研究时代和现实生活中的问题、直接为现实服务,但我们应该始终有一种使命感和现实情怀,始终心中装有时代和现实。如果自绝于现实世界、现实生活,陶醉于自娱性的智力游戏,对民族的兴亡和大众的疾苦漠不关心,我们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不要说创新,甚至根本就是没有意义的。
三是对洋教条的迷信。所谓对洋教条的迷信,就是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一些人不加分析地对待现当代西方的人文社会科学理论,把某些西方学者的理论、思想或观点奉为天经地义、不容置疑的教条。我曾历数过洋教条迷信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三种主要表现:一是以西解马,也就是用西方哲学的概念或理论来解读和阐释马克思主义哲学,其中最盛行的是“以海解马”,即以海德格尔的思想来解读马克思。这种解读不是一般的以海德格尔的看法为参考,而是直接以海德格尔的看法为立论基础和论据。比如,有人写文章说:我们以往对马克思的某某思想的理解是根本错误的,因为海德格尔并不是这样理解的。二是以西评马,即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评价上以西方学者之是非为是非。三是以西誉马,即靠引用现代西方学者的看法来肯定马克思主义哲学。近年来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之所以出现了所谓的“马克思热”,其重要原因之一也就在于马克思的某些思想较多地受到了一些现代西方思想家的肯定。一些有这类洋教条迷信的人常常因为马克思的思想受到某些西方哲学家的肯定而喜不自胜,就好似一个穷汉突然攀上一门富亲戚而顿感脸上生辉。另外还有一些人以与现代西方哲学的同质性来论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现代性。在这些人看来,马克思不仅是现代西方哲学的先驱,甚至还开了后现代主义哲学“现代性批判”的先声。总之,现代西方哲学中什么东西时髦,人们就会把什么东西“追溯”到马克思的哲学革命。
上述这类洋教条迷信不仅仅表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在人文社会科学其他学科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人们不仅以西解马、以西评马、以西誉马,甚至以西批马,还以西解中、以西评中、以西誉中、以西批中。而且,在我看来,也许哲学领域的洋教条迷信还不是最严重的。例如,有学者指出,当代中国的经济学领域已在很大程度上成为西方经济学、特别是西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天下。
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们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要搞固步自封,不学习、借鉴和吸收西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成果。但是,学习、借鉴、吸收与洋教条迷信完全是两回事。如果说社会科学是一种知识体系、社会科学研究是要探索社会事物的性质和规律,因而不同国家的社会科学研究尚存在不少共性的东西的话,那么,人文学科主要是一种价值体系,人文学科研究主要是要表达某种价值观念和价值理想,在人文学科研究中迷信洋教条,以别人之是非为是非,那是极其可笑的。即使是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对于西方的一些优秀社会科学成果,我们也不能迷信和完全照搬,而必须把它们与我们国家、我们民族和我们社会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否则,它们对我们也是没有意义的,甚至还会闹出牛头不对马嘴的笑话。例如,近年来,西方的后现代主义思潮在我国人文社会科学许多学科的研究中都有广泛影响。后现代主义的口号是要解构现代性及其赖以建构和支撑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它实际上是在西方现代化片面发展并导致一系列消极后果的情况下出现的一种否定性的、怀疑主义的思潮,其积极意义在于警示我们在积极致力于现代化的同时应该努力避免现代化的片面发展所带来的消极后果。然而,我们有些人却整天跟在后现代主义的后面,也叫喊要解构这、解构那,恨不能用后现代主义的主张彻底改造当代中国社会,这对于正倾全力于现代化建设的中国社会来说显得极其滑稽可笑,因为这无异于对一个还极需食物的人大谈减肥瘦身之道。比如说,后现代主义极力要解构的东西之一就是科技理性,因为西方社会现代化过程中科技理性这种工具理性的张扬已导致了人的片面的、畸形的发展,严重地加剧了人的异化。而对于正在致力于现代化的我们来说,科技理性正是我们特别缺乏、特别需要的东西。后现代主义只是警示我们在大力宏扬科技理性的同时千万别忘记了人文关怀,但如果我们盲目地跟着后现代主义后面鹦鹉学舌,那就会完全忘记自己的现代化目标。
上面所说的教科书批判情结、形式主义的学术性诉求、洋教条迷信等,其实属于大致相同的问题,即它们或者只唯书,或者只唯西,但就是不唯实。它们都严重地背离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应有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都是我们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应该努力克服的学风问题。
(原载《江汉论坛》2009年12期。录入编辑: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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