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如此,显然与牟宗三是在“启蒙理性”的框架下重新反省本心仁体有紧密的关联。力图儒化西方文化是现代新儒学之为“新”的一个重要缘由,西方现代文化客观上构成了牟宗三展开学理系统的基本背景之一。现代西方文化源起于文艺复兴特别是启蒙运动之后,因而它一直是在“启蒙理性”的基本框架之中,追求彻底排除了主观因素的“纯粹”的客观性成为启蒙理性的基本义旨之一。牟宗三在儒化西方哲学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将中国哲学的有关问题纳入到西方哲学的理论框架中来予以思考。正是由于他在中西哲学对比的背景下,要将中国哲学传统的“境界形上学”与西方“实有形上学”加以等观,他才力图“以道德的进路对万物之存在有所说明”,并认定本心通过“其创造性的意志之作用或通过感通遍润性的仁之作用”而能创生、始生宇宙万物。由此,本心就被客观化、实体化,这就不能不给牟宗三的有关思想带来两个方面的限制:
其一,本心何以是宇宙万物的本体?这是一个尚未确定证立的问题。牟宗三之所以作出这一论断,将儒家“境界形上学”与西方“实有形上学”混同为一是一个重要原因。正因为此,牟宗三才将先儒本属于境界形态的主要具有价值意义的有关论断看作是所谓“实践的证立”。也正是由于将儒家“境界形上学”等同于“实有形上学”,牟宗三才会运用早就为康德所批判的“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的方式”,来力图“思辨的证立”本心具有同上帝一样创生、始生宇宙万物的能力。(1984年,第39页)然而两者毕竟关涉到不同的领域:如果说实有形上学主要是面对客观实存的话,那么境界形上学则主要是落脚于主体的情感、意志与理性。姑且不论“上帝存在之本体论”的证明对于“上帝创生万物”本身就是虚幻的,即使这种方式是有效的,也很难由上帝创生万物逻辑地推演出本心创生万物。因此,笔者认为,“本心何以是宇宙万物的本体”,在牟宗三思想中实是一个尚待确当证立而悬而未决的问题。
其二,牟宗三的这一论断是否符合中国哲学的未来走向?这也值得仔细思量。在笔者看来,以儒道释为主体的中国传统形上学可以说都是境界形上学,因而用实有形上学的方式将本心仁体看作是宇宙万物的本体并不符合中国哲学的传统。尽管牟宗三的有关主张可以纳入启蒙理性的框架,但随着后现代主义的兴起,西方文化的价值取向也表现出了明显的变化。如果说启蒙理性构成了西方“现代性”的基础与核心的话,对于“现代性”的批判则是后现代主义者共同的基本理论立场。在他们看来,尽管西方现代化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在这一过程中西方文化也已经暴露出了严重问题,以至于“现代性的持续危及到了我们星球上的每一位幸存者”。他们由此得出的结论是:“我们可以,而且应该抛弃现代性,事实上,我们必须这样做,否则,我们及地球上的大多数生命都将难以逃脱毁灭的命运。”(格里芬,英文版序言)这就要求“西方文化今日须要以其先前使自身非神学化的同样方式来使自身非科学化”(罗蒂,中译本作者序)。由此,西方后现代文化不仅偏离了启蒙理性所规约的价值取向,而且与中国文化传统在主题上表现出了某种程度的类同。(参见李翔海,1998年)面对这样的发展态势,我们的确应当重新考量:将本心仁体客观化、实体化究竟是否符合中国哲学本应有的未来走向。
【参考文献】
蔡仁厚,1996年:《牟宗三先生学思年谱》,台北学生书局。
方克立,1995年:《追求真善美的统一》,载《哲学研究》第11期。
冯友兰,1961年:《中国哲学史》上卷,中华书局。
格里芬,1995年:《后现代科学》,中央编译出版社。
胡适,1997年:《中国哲学史大纲》,上海古籍出版社。
李翔海,1998年:《世纪之交的回观》,载《北京社会科学》第3期。
2004年:《关于“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的两点思考》,载《社会科学战线》第3期。
罗蒂,1987年:《哲学和自然之镜》,三联书店。
牟宗三,1984年:《现象与物自身》,台北学生书局。
1993年:《智的直觉与中国哲学》,台北商务印书馆。
1997年a:《中西哲学会通之十四讲》,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7年b:《中国哲学的特质》,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7年c:《中国哲学十九讲》,上海古籍出版社。
(原载《哲学研究》,2008年第4期。录入编辑: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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