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署日前印发《2019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并就加强农家书屋出版物配备工作下发通知,以推进农家书屋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服务效能,推动全民阅读开展,指导各地做好2019年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标准配备出版物,用好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推动地方政府履行职责,落实农家书屋所需经费。要确保每年每个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图书不少于60种、开展阅读活动不少于4次、出版物配备资金不少于2000元。在农家书屋配备的出版物中,推荐目录列入的品种和数量比例不得低于70%,本省(区、市)出版物比例不得超过30%。
通知要求,各地要突出省级统筹,优化出版物配备工作机制。要加强导向把关,确保出版物导向正确、品类丰富,质优价廉、适农性强,配齐配好党的创新理论著作和重大主题出版物,加大少儿类图书和优秀畅销书供给。要广泛征求意见,根据配书的差异化和针对性需求,探索制定多套采购目录。要优化配备模式,认真研判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选书权、采购权是否下放,选书权和采购权下放到地(市)级或县(区)级的,须全程监管,下放后对于工作开展不力的,由省级集中采购。要规范采购工作,以合理的图书印张价格作为依据,避免因采购价格过高或过低影响采购质量。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要求,各地要突出自主选书,有效对接农民群众需求。深入探索“百姓点单”服务模式,总结推广基层创新做法,加大农民自主选书比例。要丰富农民自主选书方式,通过各类书展、样书巡展等进行面对面选书,通过新华书店城乡网点进行现场选书,通过“两微一端”等进行网上选书,让农民成为出版物配备的主角,确保配备的出版物适合农民口味。
通知提到,各地要突出监督抽查,确保出版物配备工作实效。切实履职尽责,把农家书屋出版物配备工作列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事项,纳入文化脱贫指标体系,年初定责、年中督责、年底述责,提高出版物配备工作质量和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有效运用自查自纠、随机抽查、重点巡查等方式,重点查处推荐目录执行不到位、配备数量不达标、印制质量不合格、采购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各省(区、市)每年抽查农家书屋数量原则上比例不低于5%。
据了解,国家新闻出版署要求农家书屋出版物配备工作在10月31日前完成。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获奖图书、2018年度“中国好书”将自动列入推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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