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署、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日前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资助工作,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古籍整理出版工作,切实推进国家古籍整理出版中长期规划的顺利实施。申报材料须于12月31日前报送。
2020年度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资助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出版资质的出版单位,具备完成古籍整理出版项目的条件和能力,申报项目须为古籍整理作品。整理对象应为1911年以前在中国抄写或刊行的汉文书刊、文献资料,以及出土的1911年以前以汉文文字为载体的文献资料。整理方式主要包括点校、注释、今译、影印、汇编、索引、书目等,研究著述不在申报之列。申报项目须已签订出版合同且收到80%以上书稿、列入2020年度出版计划,并可保证在2021年3月底前如期出版。
此次申报包括5个方面重点:公益性古籍整理出版项目;具有较高版本价值、学术价值和文化传承价值的古籍整理出版项目;提炼、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具有当代价值、世界意义的文化精髓,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古籍整理出版项目;注重挖掘新材料、利用新方法、采用新技术,有利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古籍整理出版项目;已列入《2011—2020年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项目。
各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和出版单位主管部门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指导有关出版单位把好出版导向,优化选题结构,加强项目遴选,组织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和报送工作。各出版单位可申报项目数根据国家古籍整理出版中长期规划实施情况、国家古籍整理出版专项经费历年项目申报和获资助情况、资助项目完成和获奖情况等予以综合评定,各出版单位应按照系统中设定的申报数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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