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青年作家苟文彬回忆自己的成长经历时,说儿时自己家中和邻里都没什么文学书籍,每逢赶集,便将从山里采来的小特产背去县城摆地摊卖。“令我惊喜的是,集市地摊居然还有卖书的,连环画、杂志、大部头都有,红红绿绿的可羡煞我了。后来,我有意将地摊摆在卖书人的旁边,时不时拿些小玩意讨好他,混熟后就看了地摊上摆的各种书。”有一天,卖书人小心翼翼地拿出一本带着油墨香味的新书,神秘地跟他说这本书里有自己的名字。“见我有些疑惑,他翻开目录,指着一行字,说:‘这就是我。’卖书人在上面发表了一首诗,当时我觉得他很了不起,现在还记得那本杂志——《星星》。”
如今的苟文彬从四川达州来到佛山,在这里扎根,从一名文学青年成长为青年作家,并获得首届全国“志愿文学”征文一等奖,著有《菠萝志愿者》《大民大国》等。“可以说,我小学时所看的文学书籍,都来自地摊。对地摊卖书人的崇拜,也让我爱好上了文学,走上了文学创作道路。”苟文彬说。
当互联网还没有走进家家户户的时候,很多人买书,除了去为数不多的书店,就是去一些街边的书摊。作为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不仅是看到书店会进去走一圈,只要有卖书的,都会习惯性地过去看一看。文化人大多对书摊有一种情怀。作家孙犁早年间买书是率性而为的,他对野味的读书,印象特深,乐趣也最大。甚至在《野味读书》中他总结的经验是:“进大书店,不如进小书铺。进小书铺,不如逛书摊。逛书摊,不如偶然遇上。”
多逛书摊,对于文学创作者来说也是很好的体验,可以触发自己的写作灵感。陕西青年作家魏锋说自己“很喜欢在书摊上买书”。他说:“鲁迅的书、陕西作家柳青的书,很多版本,我都是在地摊上买到的。如果我想了解他们那个时期的故事,就会通过这些作家早期的作品来寻找我想要的写作素材。”
魏锋不仅喜欢在书摊买书,甚至也摆摊卖过书。他十多年前开书店时候就摆过书摊,只要镇上有集市,他便会去集上摆摊卖书。他也曾把书拉到学校门口儿去摆摊,“就是想尽可能地将书推销出去,让喜欢它的读者看到”。
比起赚钱,有很多书摊老板喜欢看到在自己书摊上看书的孩子,在他们眼里,爱看书的孩子都是好孩子,哪怕他们还没有那么多钱来买书。
版权声明: 本站原创内容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环球美术网www.caanets.com”;本站发布内容部分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